轻纺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股票简称:轻纺城 股票代码:600790 编号:临 2012-046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 11 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
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改和完善,具体修改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轻纺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附件:
《浙江中国轻纺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拟修改如下:
序号 条款原文 拟修改为
第四十三条第十三款: 第四十三条第十三款:
1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 净资产 30%的事项;
第四十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四条: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 (二)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保;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2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担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 保;
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七)对除上述(六)之外的公司其他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
3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数的 2/3(即 6 人)时; (8 人)时;
轻纺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或公司所在地绍兴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公司住所地。
县城区的其他地点。
4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
将提供网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
络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
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大会的,视为出席。
第一百零九条: 第一百零九条:
5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 董事会由十二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人,
长一人,副董事长二人。 副董事长二人。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八款: 第一百一十二条第八款:
6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投资、资产抵押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对内投资、收购
及其他担保事项;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风险投资、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一百一十六条:
第一百一十六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对内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押、对外担保事项、风险投资、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有如下决策权限:
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具有如下决策权限: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满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一)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30%的投资决策与调整;不超
30%的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委托经营、受
过公司净资产 30%的资产收购及出售、处置;
托经营、承包、租赁等事项;
7 (二)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5%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满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 5%
(三)一年内累计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5%的风险投资
的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包括股票、基金、债券、产权、期货、委托理财);
外汇、期货、委托理财等存在较大风险的投资业务;
(四)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向金融部门的资金贷款及资
(三)除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
产抵、质押贷款;
行为外,公司其他对外担保行为由董事会审议批准,除应当经出席
(五)一次性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10%的担保事项,但一
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还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
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
通过;
上述授权的(一)、(二)款事项中,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
(四)交易金额不满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的关联交
交易应当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的发生额累计计算。
易(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外);
轻纺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五)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向金融部门的资金贷款及资产抵、质
押贷款;
上述授权的(一)、(二)款事项中,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
应当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其中“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
财”等交易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
上述授权的(四)款事项中,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
别相关的交易或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计计算,其中“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应当以发
生额作为计算标准。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
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都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一十九条:
第一百一十九条: 董事长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董事会部
董事长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在董事会闭会期间行使 分职权,但应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最近一次董事会备案。凡
董事会部分职权,但应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最近一 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长或其他董事无权予以决定,应及时提
次董事会备案。凡超出授权范围的事项,董事长或其他董 议召开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事无权予以决定,应及时提议召开董事会集体讨论决定。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 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有利于提高决策的针对性和办事
规;符合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有利于提高决 效率;为股东谋求更大的利益。
策的针对性和办事效率;为股东谋求更大的利益。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
8
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内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在 5,000 万元以下的购买、出售、
(一)不超过 2000 万元的投资决策与调整;不超过 置换资产、对外投资、对内投资、委托经营、受托经营、承包、租
2000 万元的资产收购、出售及处置; 赁等事项;
(二)一年内累计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的风险投资(包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在 3,000 万元以下的投资国债、公
括股票、基金、债券、产权、期货、委托理财)。 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外汇、期货、委
上述授权(一)款中,同一标的的交易应当以连续十 托理财等存在较大风险的投资业务;
二个月内的发生额累计计算。涉及关联交易的按有关规定 (三)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满 30 万元的关联交易
执行。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除外)、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不满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的关联交易(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
轻纺城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公告
保除外)应当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
议审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联签后执行。
上述授权的(一)、(二)款事项中,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
应当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其中“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
财”等交易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
上述授权的(三)款事项中,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
别相关的交易或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应当以连续十二个月内累
计计算,其中“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应当以发
生额作为计算标准。
公司发生“购买或者出售资产”交易,不论交易标的是否相关,
若所涉及的资产总额或者成交金额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都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 第一百五十八条:
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5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
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
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 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9
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
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 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
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 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主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