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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欧家居: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证券代码:002798 证券简称:帝欧家居 公告编号:2024-054债券代码:127047 债券简称:帝欧转债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方案实施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9.00元/股(含)。若全额回购且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9.00元/股和回购资金最高限额人民币5,00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55.56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4%(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回购方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2024年2月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5,330,0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2月6日总股本的1.38%,其中最高成交价为3.5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8,048,416.32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二)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日披露了本次回购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日、4月2日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037)。

(三)截至2024年5月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7,142,800股,占公司截至2024年4月30日总股本的1.86%,其中最高成交价为4.1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4,663.3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计划是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计划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总

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95万股且不超过190万股。截至2024年5月6日,本次股份增持计划期限届满且已实施完毕,相关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109.65万股,增持股份数占公司截至2024年4月30日总股本0.28%。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管理人员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上述人员的增持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持计划一致。

除此之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公告至披露本次公告期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六、预计股本变动情况

以截至2024年4月30日公司总股本384,983,107股为基数,若回购股份全部实现出售,则公司总股本及股权结构将不发生变化;若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则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15,259,971.0081.89%308,117,171.0081.5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9,723,136.0018.11%69,723,136.0018.45%
合计384,983,107.00100.00%377,840,307.00100.00%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本次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本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3年内全部转让。

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转让完毕,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若发生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履行减资相关决策程序,通知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帝欧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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