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电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于2024年4月26日对扬电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培训,并对未参会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 | 2024年4月26日 |
培训地点 | 扬电科技办公楼3楼会议室 |
培训主题 | 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交易规定等 |
培训讲师 | 徐亦潇 |
参加培训人员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
二、 培训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在本次培训中重点讲解了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交易规定等内容。
实施本次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前要求扬电科技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培训后,保荐机构向扬电科技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三、培训总结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规定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扬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徐亦潇 | 吴熠昊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