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曹彦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曹彦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曹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