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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科希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7

证券代码:688338 证券简称:赛科希德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5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21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37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46

议案七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47议案八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48议案九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59

议案十 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62

议案十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3

议案十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4

议案十三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65议案十四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 6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当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

六、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

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会议期间,禁止录音录像,请予以配合。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05月15日10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大兴区百利街19号院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仕明先生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05月15日至2024年05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
1《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3《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完成《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义务及行使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保障了公司的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对2023年度工作总结和2024年度工作计划进行汇报,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赋予的董事会职责,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随着全国医疗机构回归正常运行,终端医院诊疗活动逐渐恢复,常规检测需求也随之相应增长,下半年受到医疗行业外部因素影响,市场增速有所回落。在上述市场环境中,公司始终专注于血栓与止血体外诊断产品研发,凝血检测产品体系不断丰富和完善,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带动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长。在外部环境方面,随着医疗行业内DRG/DIP、阳光采购、带量采购等医保控费政策不断推进,以及国产医疗器械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公司所处体外诊断领域中进口替代趋势日益显现;另一方面随着医保控费效果在终端医疗机构日趋明显,体外诊断行业增速也有所放缓。2023年凝血体外诊断试剂集中带量采购开始在安徽省试点实施,有利于细分行业国产龙头企业加快进口替代、扩大市场份额。面对中国医疗市场出现的进口替代机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中国凝血细分市场的机会与挑战并存。面对凝血市场出现的机会,公司围绕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在董事会领导下,重点推进SF-92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等新产品投放市场,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加强研发投入、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为主营业务可持续发展不断夯实基础;同时努力提升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保障供应链有效供给。报告期内凝血检测需求的增长、SF-92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投入市场等因素,促

进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的增长。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486,908.66元,同比增长20.40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912,526.98元,同比增长12.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052,424.12元,同比增长

14.34%。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06,235,918.32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5.8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0,247,880.79元,较上年年末增长

6.36%。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财务状况稳健。

二、2023年董事会工作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议案名称
2023.05.18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等各项事宜做出审议与决策。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议案名称
2023.01.3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关于增加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2023.04.19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3.《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6.《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7.《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8.《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19.《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05.18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023.08.16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10.25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审议<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12.2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1.《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依照相关工作细则规定和议事规则规范运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就公司经营重要事项进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的参考意见和建议。2023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

召开日期会议名称议案名称
2023.01.19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关于增加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2023.04.07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05.1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1.《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023.08.0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4、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公司各董事勤勉尽责,均能按规定现场出席、授权出席或者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参加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积极建言献策。对于所有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公司会对每位董事针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进行如实记录,并于会后由各董事对会议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公司独立董事3名,其中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在重大事项及有关需要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或独立意见的事项均按要求发表了相关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保障。

5、公司治理情况

2023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则及公司各项治理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在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指导下,按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积极加强内控体系建设,促进公司治理水平稳步提升。

3.《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2023.10.1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1.《关于审议<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3.12.18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1.《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4.《关于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2023.05.1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1.《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2023.04.07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6、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3年,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上证e互动及投资者邮箱问答等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投资者的联系和沟通,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并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确保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公司与股东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关系管理,始终坚持及时披露、公平对待的原则。

7、信息披露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针对各定期报告等事宜,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在窗口期、敏感期严格执行保密义务,最大程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8、董监高培训工作

为了强化公司董监高对公司规范运作的认识,2023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通过现场会议或网络学习等方式参加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北京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织的相关培训。

三、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4年度,董事会将继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筹划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科学高效地对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履职培训;主动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证投资者与公司的沟通渠道畅通、多样,以便投资者全面、准确地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的透明度;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力争取得各方对公司经营发展的长期支持;组织和领导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紧紧围绕战略目标,全力推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以良好的业绩回馈广大股东。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3日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认真履行法律、法规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监事会编制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对公司定期报告、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的议案名称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1-3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2、《关于增加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授权额度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4-191、《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5-181、《关于公司拟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8-16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10-251、《关于审议<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12-281、《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4、《关于修订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制定<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内控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文件进行了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各类经营风险,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资产流失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核查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2023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和发展所需,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另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也没有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检查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各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并能根据企业实际和监管要求及时修订相关内控制度并有效落地。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作、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综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法、合理、有效,执行良好,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公司内控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

5、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落实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已记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和知悉内幕信息的具体情况,并提醒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保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等情况,有效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6、核查公司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使用日常闲置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使用日常闲置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在不超过授权额度的范围内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日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7、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履职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和高管的日常履职进行监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如实向监事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保障监事会依法依规行使职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规履职、合法经营、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8、核查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并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不存在内幕交易等违规情形,未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9、监督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翻阅了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及募投项目相关责任人的汇报,认真审查了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2023年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未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10、检查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重点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广大股东权益,主要工作计划如下:

1、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

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好监事会日常议事活动,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监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依法出席股东大会,列席公司董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督促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监事会对公司规范运作监管的

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防范经营风险

监事会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等方式,依法对公司财务情况、资金管理、内控机制等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定期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情况,加强对公司投资项目资金运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资金的运用效率,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坚持定期对生产经营和资产管理情况,成本控制管理,财务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的制度,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和经济运行情况。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为了更好地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在2024年监事会成员将积极参加监管机构、行业协会及公司组织的有关培训,进一步了解和学习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和学习关于上市公司的最新要求和规定,加强会计审计和法律金融知识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的技能,认真履行职责,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4月23日

议案四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作用,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同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姜哲铭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资深中国律师,生于1977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2000年7月至2002年8月,任职于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2004年1月至2005年4月,任职于浙江东方正理律师事务所;2005年5月至2007年3月,任职于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2007年3月至200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2008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职于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2009年12月至今,任职于北京市君佑律师事务所;现兼任和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

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1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姜哲铭66630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召开次数应参加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缺席次数
姜哲铭111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亲自出席1次。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平时会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我们时刻关注公司网站、交易所网站、报纸等传媒、

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持续关注公司及行业的重要动态,及时获悉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过程中,密切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针对部分投资者提问及时向公司核实,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关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对其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公司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该事项的内容、审议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可以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监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董监高的履职情况,认真核查了董监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监高薪酬决策程序和发放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薪酬情况属实。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九)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姜哲铭

2024年4月23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穆培林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生于1966年1月。1991年4月至1994年4月,任职于财政部会计司;1994年4月至2002年2月,任职于中国会计学会;2002年2月至2004年7月,任职于中信银行总行会计部;2004年7月至2022年1月,任职于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二级业务经理,已退休。现兼任奇瑞徽银汽车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航安型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日出东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1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穆培林66610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召开次数应参加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缺席次数
穆培林111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亲自出席6次;应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平时会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我们时刻关注公司网站、交易所网站、报纸等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持续关注公司及行业的重要动态,及时获悉公司生产

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过程中,密切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针对部分投资者提问及时向公司核实,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关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对其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公司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该事项的内容、审议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可以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监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董监高的履职情况,认真核查了董监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监高薪酬决策程序和发放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薪酬情况属实。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九)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穆培林

2024年4月23日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将2023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赵锐女士,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任检验师,生于1965年4月,1984年9月至1989年7月毕业于吉林医学院(现北华大学)医学检验专业,获医学学士学位;1989年8月至2020年4月,就职于北京电力医院,2020年4月退休。2005年4月至2012年9月,担任检验科副主任(主持工作),2007年9月至2012年9月,担任检验科副主任/输血科副主任(主持工作),2012年10月至2018年4月,担任检验科主任,2018年4月至2020年4月,担任感染疾控管理处处长,已退休;现兼任博爱新开源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公司提供的相关会议资料,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就审议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及业务部门积极沟通,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独立行

使表决权,为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起到了重要的支持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6次,股东大会1次。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对于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经审慎判断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召开次数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赵锐666200

2、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召开次数应参加次数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缺席次数
赵锐1110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依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会议,恪尽职守,履行相关职责。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亲自出席6次;应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亲自出席1次。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本人通过审阅公司文件、参加各类会议、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平时会通过电话、微信等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同时我们时刻关注公司网站、交易所网站、报纸等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持续关注公司及行业的重要动态,及时获悉公司生产

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适时对公司经营管理发表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会作出正确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日常工作过程中,密切关注投资者对公司的评价,针对部分投资者提问及时向公司核实,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的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关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准确。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要求,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对其合理性、必要性、合规性、公允性进行了独立判断,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公司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对募投项目的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形。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该事项的内容、审议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可以提高公司日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董监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公司董监高的履职情况,认真核查了董监高的薪酬情况,认为公司董监高薪酬决策程序和发放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薪酬情况属实。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履行审计职责,能够胜任公司各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九)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情形。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勤勉、审慎的态度,紧密关注行业发展和公司经营状况,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和督导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锐

2024年4月23日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准则解释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完成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容诚审字[2024]100Z0070号),现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营业收入275,486,908.66228,812,929.6320.40239,915,362.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912,526.98104,114,179.3612.2997,368,830.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5,052,424.12100,622,935.2014.3492,493,210.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43,413.03100,556,288.109.04107,423,198.26
2023年末2022年末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21年末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600,247,880.791,504,563,833.816.361,420,861,654.45
总资产1,706,235,918.321,612,007,458.495.851,483,743,725.61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3年2022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21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100.9812.240.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100.9812.24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80.9513.680.8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547.13增加0.41个百分点7.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7.426.88增加0.54个百分点6.69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6.967.40减少0.44个百分点6.34

说明:

报告期内,终端医疗机构诊疗凝血检测需求的增长、SF-92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投入市场等因素,带动了公司仪器、试剂、耗材产品销售量的增长,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0.40%。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带动下,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主要会计数据和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均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决定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共计转增24,494,400股。2023年7月,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分配后公司总股本由81,648,000股变更为106,142,400股。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司已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指标。

同时,公司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被摊薄。如按照股本变动前股份总数81,648,000股计算,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43元/股、19.60元;按照股本变动后股份总数106,142,400股计算,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的每股净资产分别为1.10元/股、15.08元。

二、收入和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5,486,908.6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4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274,989,850.75元,同比增长20.49%,主要原因系终端医疗机构诊疗凝血检测需求的增长、SF-92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投入市场等因素带动了公司仪器、试剂、耗材产品销售额的增长所致;营业成本102,216,993.1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8.61%,其中主营业务成本101,947,649.07元,同比增长18.72%,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长带动营业成本增长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医药制造业274,989,850.75101,947,649.0762.9320.4918.72增加0.5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仪器产品
凝血仪器42,683,918.7234,052,637.4020.2234.3530.10增加2.6个百分点
血流变仪器9,669,459.673,687,613.6461.8610.139.25增加0.31个百分点
其他仪器4,444,803.911,786,785.4759.8051.7835.73增加4.75个百分点
小计56,798,182.3039,527,036.5130.4130.6328.06增加1.4个百分点
试剂产品
凝血试剂158,298,407.9942,116,499.1773.3920.1614.95增加1.2个百分点
血流变试剂1,350,035.84134,491.5690.048.28-17.85增加3.17个百分点
小计159,648,443.8342,250,990.7373.5320.0514.81增加1.2个百分点
耗材产品
凝血耗材53,471,349.8019,167,374.4464.1512.0010.75增加0.4个百分点
血流变耗材5,069,927.911,001,560.3680.2526.2111.95增加2.52个百分点
其他耗1,946.91687.0364.7192.8698.00减少0.92个百分点
小计58,543,224.6220,169,621.8365.5513.1010.81增加0.71个百分点
合计274,989,850.75101,947,649.0762.9320.4918.72增加0.5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华东地区72,021,256.5025,146,264.7765.0815.9512.61增加1.03个百分点
西南地区56,961,113.7020,506,481.1364.0010.135.86增加1.45个百分点
华中地区54,306,739.9719,494,025.1764.1020.0518.27增加0.54个百分点
华北地区33,940,584.5214,144,180.9258.3335.2143.83减少2.49个百分点
华南地区25,716,781.568,231,683.7967.9916.680.47增加5.16个百分点
东北地区12,652,847.414,904,041.9761.2421.6724.72减少0.95个百分点
西北地区8,426,434.733,337,061.9060.4020.3030.85减少3.19个百分点
海外地区10,964,092.366,183,909.4243.60138.2694.60增加12.66个百分点
合计274,989,850.75101,947,649.0762.9320.4918.72增加0.56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销售模式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经销263,541,235.3299,746,922.7362.1521.6718.79增加0.92个百分点
模式
直销模式11,448,615.432,200,726.3480.78-1.4915.72减少2.86个百分点
合计274,989,850.75101,947,649.0762.9320.4918.72增加0.56个百分点

说明:

1)报告期内,凝血产品的仪器、试剂、耗材等各类产品销售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是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最主要原因,从具体产品上看,凝血仪器同比增长34.35%,凝血试剂同比增长20.16%,凝血耗材同比增长12.00%。2)从销售区域来看,各区域销售额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增长,华北区域增长

35.21%,增速明显;海外地区随着市场开拓的加强实现了恢复性增长。

3)从销售模式看,经销模式销售额同比增长21.67%,直销模式销售额略有下降,公司“经销与直销相结合,以经销为主”的销售模式未发生变化。

三、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应收票据214,847.400.01283,405.000.02-24.19说明1
应收款项融资831,350.000.051,491,317.900.09-44.25说明1
预付款项1,216,209.410.074,802,143.200.30-74.67说明2
其他流动资产16,856,094.320.998,140,587.370.50107.06说明3
长期股权投资896,736.570.052,000,000.000.12-55.16说明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95,495.000.152,000,000.000.1224.77说明5
在建工程255,142,992.7614.95142,408,614.158.8379.16说明6
使用权资产188,059.580.011,401,343.090.09-86.58说明7
长期待摊费用175,368.720.0130,235.910.00480.00说明8
其他非流动资产1,781,727.670.101,135,339.620.0756.93说明9
合同负债30,490,910.641.7921,486,302.141.3341.91说明10
应交税费7,378,749.720.4318,438,859.501.14-59.98说明11
其他应付款5,414,774.450.328,660,410.660.54-37.48说明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20,106.830.01738,194.730.05-83.73说明13
预计负债1,549,450.450.09661,625.160.04134.19说明14
递延收益116,239.710.01174,359.310.01-33.33说明15

说明:

说明1: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分别下降24.19%、

44.25%,主要原因系客户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减少所致。

说明2:预付款项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下降74.67%,主要原因系期末未结算的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减少所致。

说明3:其他流动资产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长107.06%,主要原因系待抵扣进项税及待摊费用增长所致。

说明4:长期股权投资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下降55.16%,主要原因系按照权益法确认投资收益所致。

说明5: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长24.77%,主要原因系增加对外投资所致。

说明6:在建工程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长79.16%,主要原因系募投项目-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及研发一体化项目持续投入建设所致。

说明7:使用权资产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下降86.58%,主要原因系房屋建筑物计提折旧所致。

说明8:长期待摊费用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长480.00%,主要原因系本年支付机械制图软件使用费所致。

说明9: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长56.93%,主要原因系预付设备款、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说明10:合同负债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长41.91%,主要原因系预收货款增长所致。

说明11:应交税费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下降59.98%,主要原因系以前年度缓缴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于2023年缴纳完毕,以及2023年公司企业所得

税缴纳方式由季度预缴变更为月度预缴所致。

说明12:其他应付款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下降37.48%,主要原因系上年期末余额中包含长期股权投资尚未出资的投资款200万元,该款项本年已支付。

说明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下降83.73%,主要原因系租赁付款额减少所致。

说明14:预计负债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增长134.19%,主要原因系本期仪器产品销售收入增加,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相应增加所致。

说明15:递延收益本年期末数较上年期末数减少33.33%,主要原因系政府补助项目摊销所致。

四、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275,486,908.66228,812,929.6320.40
营业成本102,216,993.1586,177,055.0318.61
销售费用37,450,613.1229,647,229.8026.32
管理费用13,526,156.0212,891,279.354.92
财务费用-31,938,663.54-35,035,225.83不适用
研发费用19,177,256.5416,938,833.6013.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9,643,413.03100,556,288.109.0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0,720,175.44-119,246,892.97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044,625.83-23,764,981.91不适用

说明: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0.40%,主要原因系终端医疗机构诊疗凝血检测需求的增长、SF-9200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投入市场等因素,带动了公司仪器、试剂、耗材产品销售额的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8.61%,主要原因系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随之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6.32%,主要原因系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和营销活动的增加,会议费、售后服务费和人员差旅支出等营销支出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变化,主要原因系汇兑净收益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13.21%,主要原因系研发人员数量及薪酬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9.04%,主要原因系随着销售规模的增长,销售回款随之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5.54%,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收回大兴建设项目履约保函保证金所致。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之上年同期增长23.63%,主要是大兴基地建设支付的工程进度款。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较上年同期减少7.24%,主要原因系支付使用权资产项下的房屋租金减少所致。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人:财务总监李国

2024年4月23日

议案六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2023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计划,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31,037,049.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142,4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597,024.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3.60%。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已经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议案七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议案八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科希德”或“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59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41.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3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4.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4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2,426.96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7月2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0100Z005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2023年度
2023年1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561.37
加:利息收入11.75
加:现金管理赎回12,689.08
减: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2,141.60
减:手续费0.24
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20.3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科创属性持续披露及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于2020年7月29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462、1105018837000000246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8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在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50188370000002503)。详情参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1)。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体银行名称银行账号余额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1105018837000000246265.68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1105018837000000246398.06
北京赛诺希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11050188370000002503956.62
合计1,120.36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基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筹资金提前进行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2020年11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9,803,976.24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0]100Z0619号《关于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0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9,803,976.24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存在变相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用途情形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4,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2)。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3,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3)。

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

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9,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023年度,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投资金额起始日期终止日期实际收回本金金额本期实际获得收益
1兴业银行昌平支行智能通知存款4,990.002020/9/252023/7/74,990.0027.19
2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智能通知存款5,925.612022/12/292023/8/305,925.6178.68
3招商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智能通知存款3,504.262023/9/8不适用3,504.265.15
4建设银行中关村分行七天通知存款3,500.002020/9/27不适用400.0021.20
5民生银行昌平支行活期协定存款31,662.482021/9/25不适用1,000.00846.15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6,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9%。公司承诺每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经2022年11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的实施期间,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360.66万元。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同意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

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9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92,426.96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2,141.6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31,410.81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1,312.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33.98%
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8,030.8632,090.0832,090.088,910.9719,513.86-12,576.2260.81预计2024年12月完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938.4614,290.0514,290.052,856.216,254.73-8,035.3243.77预计2024年12月完工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102.964,102.964,102.96374.42944.33-3,158.6323.02预计2024年12月完工
补充流动资金18,000.0018,000.0018,000.00-18,000.00-100.00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6,600.0016,600.00-16,600.00-100.00
合计37,072.2885,083.0985,083.0912,141.6061,312.92-23,770.1772.06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原计划 2020 年底开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影响,公司需重新调整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进而导致项目开工时间延后。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施工管制等因素的影响,人员、物资及物流运输等均受到一定制约,项目的人员调度、施工作业、物料采购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实施环节进度滞后,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公司在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过程中,根据外部环境、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研发项目实施进度。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立项后,由于外部环境导致终端医疗机构凝血检测需求有所下降,组织营销活动与客户现场沟通受到限制,营销行为效率和效用有所降低。为了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适当降低了营销网络建设方面的投入规模,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中“(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中的相关内容。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截至期末计划累计投资金额(1)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32,090.0832,090.088,910.9719,513.8660.81预计2024年12月完工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290.0514,290.052,856.216,254.7343.77预计2024年12月完工
合计46,380.1346,380.1311,767.1825,768.5955.56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为赛诺希德自北京高校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租赁的房屋,租期10年。为了更好的集中统一管理,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生产、研发、办公等需求,2020年公司通过政府招拍挂方式取得位于北京市中关村大兴生物医药基地建设用地,通过自建厂房方式来建设血栓与止血产品生产基地和研发中心,这样的集中建设方式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研发、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与效率。2020年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本次变更中金公司出具了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额度之专项核查意见。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基建工程原计划 2020 年底开工,受《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的政策影响,公司需重新调整规划方案、设计方案,进而导致项目开工时间延后。同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到外部环境、施工管制等因素的影响,人员、物资及物流运输等均受到一定制约,项目的人员调度、施工作业、物料采购等方面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实施环节进度滞后,项目建设需要进行适度延期。公司在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过程中,根据外部环境、市场及客户需求的变化,适时调整研发项目实施进度。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议案九

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审慎预测202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

现提交《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附件:《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现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方案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综合宏观环境、行业趋势、市场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后编制而成。

二、预算编制期

本预算编制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预算编报范围

本预算方案的编制范围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母公司及子公司。

四、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1、公司遵循的法律、行政法规、政策及经济环境不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需求无重大变化;

3、现行主要税率、汇率、银行贷款利率不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的各项经营工作及计划能够顺利执行,不存在因资金来源不足、市场需求或供给价格变化等使各项计划的实施发生困难;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五、2024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在上述四中所列条件满足的前提下,预计公司 2024年度实现的营业收入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项目2023年2024年预算增长比例
营业收入27,548.69万元35,325.15万元28%

六、完成2024年财务预算的措施

1、加强公司内控管理,加强绩效考核,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效率;

2、有效地利用企业资源,确保企业效益最大化;

3、规范全面预算管理,有效实现企业的经营目标;

4、规范预算管理的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

5、合理安排、使用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

七、特别提示

本预算报告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仅为公司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经济环境、市场需求、行业政策等诸多因素,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特别注意投资风险。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人:财务总监李国

2024年4月23日

议案十

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依据会计准则、审计准则和监管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拟续聘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议案十一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董事

二、 适用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2、未在公司内部任职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非独立董事,仅在公司领取津贴,不再另行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津贴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市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独立董事津贴按年计算,津贴标准为7.2万元/年(税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议案十二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监事

二、 适用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未在公司内部任职及不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监事,仅在公司领取津贴,不再另行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议案十三

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制定了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适用对象:公司2024年度任期内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 适用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 薪酬标准

在公司内部任职或承担经营管理职能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制度领取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议案十四

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赛科希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5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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