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25 证券简称:杰普特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 5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四:《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五:《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9
议案六:《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16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再进行发言。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3日10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A栋12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黄治家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审议《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7、审议《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0、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6日
议案一: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议案二: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独立董事总结了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并撰写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议案三: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6日
议案四:
关于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进行总结,编制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
二、本议案适用日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津贴
公司外部董事(指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2024年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二)公司内部董事的薪酬
董事长:薪酬在公司领取,薪酬为110-140万元/年(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其他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在公司关联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董事,在所任职的关联企业领取薪酬,不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二)独立董事、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董事的薪酬标准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议案六: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关于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
公司监事。
二、本议案适用日期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薪酬、津贴标准
(一)监事的薪酬
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监事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以上薪酬不包括职工福利费、各项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报酬。年薪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6日
议案七:
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预计2024年期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武汉长进光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2,300.00万元。
2、公司预计与关联方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商品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500.00万元。
3、公司预计与关联方苏州欧亦姆半导体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租赁房屋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17.00万元。
4、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极致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发生销售商品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1,000.00万元。
5、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睿晟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发生购买商品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300.00万元。
6、公司预计与关联方深圳市瑞珀精工有限责任公司发生销售商品交易,预计交易金额为1000.00万元。
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4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和商品以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
载披露,敬请查阅。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补充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2024年度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实际金额、期限、币种、担保方式以银行的最终审批结果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及授信产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结果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远期外汇买卖等授信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视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确定。授信额度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总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以上授信由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董事长可转授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议案九: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3,767,765.6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94,990,94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24,864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3,168,128.35元(含税),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8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
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议案十: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敬请查阅。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
附件一: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是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以“用领先的光技术创造价值并服务人类”为使命,注重对客户的服务,同时继续对激光产品做专做深的一年。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不断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实现了公司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547,913,299.64元,较年初增长4.22%;公司总负债为589,811,950.17元,较年初下降3.7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45,445,869.84元,较年初增长6.18%。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25,625,305.10元,同比上升4.46%;实现利润总额117,728,763.28元,同比上升47.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413,004.80元,同比上升39.87%。
二、2023年度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信经营,规范管理,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不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以推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三、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推进公司各项重大计划的实施,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0次会议,董事会全体成员,本着认真负责、科学
谨慎的态度审议了各项议题,对公司各重大事项进行了决策,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的平稳运行,促进了公司的持续发展。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3/30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4/19 |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4/27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8/22 | 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8/30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9/25 |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奥杰微电子有限公司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10/30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 | 2023/11/20 |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控股子公司深圳市瑞珀精 |
第十七次会议 | 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11/24 |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3/12/29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2023年,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的内容。
(四)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行使自身权利,规范运行,就专业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重要意见。2023年,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公司治理等事项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对信息披露管理工作均给予高度重视。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保证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四、2024年工作重点
公司将坚持“激光光源+”的产业定位,深耕上游核心激光光源技术,重点解决关键激光材料与部件“卡脖子”问题。通过与3C、新能源、集成电路、半导体等重点行业标杆客户深度合作,实现激光技术和产品“进口替代”。与下游激光装备供应商合作共赢,共建激光行业良性生态圈,围绕中国“十四五”规划,国家发展大战略的目标,赋能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同时加快海外市场布局,用中国的激光技术服务世界。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从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聚焦核心业务,优化产品结构,努力创新开拓,进一步推动公司业绩及盈利能力的增长,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董事会日常工作方面,董事会将继续根据资本市场规范要求,积极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精神,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严格防范任何可能损害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违规行为;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特别是机构投资者的联系与沟通;认真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在稳步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全面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经理层工作进行有效及时的检
查与督导,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二: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从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谨慎、认真地履行了自身职责,对公司规范运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组织召开了7次会议,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3/30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修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4/19 |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4/27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3/8/30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 | 2023/10/30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议 |
第十一次会议 | 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11/24 | 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放弃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12/29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设立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二、监事会任期内行使权利、履行监督义务情况
1、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监督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和决策程序严格遵循《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运作规范,相关责任人员勤勉尽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的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布的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均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2022年度
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
3、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风险作用。
三、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同时,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合规性,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附件三: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公司报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含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441A012432号)。
二、2023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长率(%) |
营业收入 | 122,562.53 | 117,330.96 | 4.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741.30 | 7,679.41 | 39.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582.15 | 5,425.03 | 58.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02.07 | -9,732.13 | 不适用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增长率(%)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94,544.59 | 183,218.04 | 6.18 |
资产总额 | 254,791.33 | 244,475.67 | 4.22 |
三、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长率(%)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0.82 | 39.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0.82 | 39.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1 | 0.58 | 56.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68 | 4.36 | 增加1.32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54 | 3.07 | 增加1.47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2.72 | 14.15 | 减少1.43个百分点 |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1、资产状况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547,913,299.64元,较年初增长4.22%。其中流动资产为1,745,529,047.34元,较年初增长4.65%;非流动资产为802,384,252.30元,较年初增长3.29%。流动资产增长主要原因为企业积极推进应收账款管理及回款,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非流动资产增长主要原因为惠州研发大楼于报告期内转固所致。总资产中,流动资产占比68.51%,其中货币性资产占比16.12%,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占比21.15%,存货占比25.85%,整体资产结构健康合理。
2、负债状况
2023年末,公司总负债为589,811,950.17元,较年初下降3.74%。其中:流动负债为548,810,889.04元,较年初增长6.86%,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及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非流动负债为41,001,061.13元,较年初下降58.64%,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资产负债率23.15%,属于正常范围内。
3、所有者权益
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45,445,869.84元,较年初增长6.18%。其中:股本94,990,945.00元,较年初增长1.25%;资本公积1,401,378,599.14元,较年初增长2.96%;盈余公积35,859,201.07元,较年初增长
24.39%;未分配利润423,173,349.14元,较年初增长22.22%。主要原因是公司2023年经营积累增长、激励计划实施所致。
4、运营效率
2023年度,应收账款平均周转天数为111.04天(2022年度为105.52天),主要原因是2023年销售收入上升4.46%,从而使应收账款周转天数略有提高。存货平均周转天数为342.77天(2022年度为309.5天),主要原因是期末在手订单增加,备货增加所致。
5、经营成果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1,225,625,305.10元,同比上升4.46%。主
要是公司得益于动力电池激光加工领域产品研发与业务拓展,来自于动力电池激光加工相关激光器、激光加工系统收入增加。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利润总额117,728,763.28元,同比上升47.80%,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413,004.80元,同比上升39.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5,821,485.81元,同比上升58.20%,主要由于营业收入增加,同时公司产品结构优化,毛利率较低的钣金切割业务战略收缩,公司整体毛利提高。综上,公司2023年1-12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明显上升。
6、现金流量状况
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4,020,697.43元,较上年增长331,341,993.59元,主要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0,572,739.08元,较上年减少168,242,112.02元,主要是收回投资理财款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49,831.24元,较上年减少8,008,310.70元,主要是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深圳市杰普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