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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创电气: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6

证券代码:688698 证券简称:伟创电气

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伟创电气股票代码:688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住所或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1号孵化中心3楼109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2: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来天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或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1000号3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1000号3楼

股份变动性质:新增一致行动人,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转让,合计持股不变

签署日期:2024年4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8

附表: ...... 1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伟创电气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转让方、淮安伟创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伟创电气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2、受让方、大来天禄2号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来天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金致诚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金昊诚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报告书、本报告书《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所持的伟创电气数量及比例不变
《股份转让协议》淮安伟创与大来天禄2号于2024年4月30日签署的《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来天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关于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人民币元
人民币普通股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1:淮安伟创

企业名称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临河路1号孵化中心3楼109室
法定代表人胡智勇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77160046F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5年7月1日
主要股东名册及持股情况胡智勇(持股49.5320%)、骆鹏(持股10.8120%)、邓雄(持股10.8120%)、莫竹琴(持股10.8120%)、宋奇勋(持股10.8120%)、其他8名股东(合计持股7.2200%)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2:大来天禄2号

基金名称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来天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编号SAKG19
基金管理人名称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登记编号P1022260
管理人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管理人法定代表人方向生
管理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管理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583288D
管理人企业类型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经营范围投资管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管理人成立日期2015年7月14日
管理人股东深圳方略德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82.5%)、 深圳方略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7.5%)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金致诚

企业名称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1000号3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智勇
出资额1,08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BYJP8G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工控行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月22日
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胡智勇(出资13.55%)、其他46名有限合伙人(出资86.45%)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金昊诚

企业名称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葭路1000号3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胡智勇
出资额1,08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MA1NBFKQ02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工控行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17年1月19日
出资人及出资比例胡智勇(出资15.86%)、其他47名有限合伙人(合计出资84.1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及其一致行动人金致诚及金昊诚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胡智勇中国深圳淮安伟创执行董事、金致诚及金昊诚执行事务合伙人
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1、伟创电气董事长、总经理 2、苏州诚荟创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3、深圳伟创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4、深圳伟创软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5、深圳市灵适智慧能源有限公司董事 6、深圳金鑫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7、海南万有引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8、常州基腾电气有限公司董事长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2大来天禄2号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淮安伟创、金昊诚和金致诚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智勇先生控制的企业,因此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此外,淮安伟创与大来天禄2号于2024年4月30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职务
方向生中国深圳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基于自身资产规划需要,信息披露义务人淮安伟创向大来天禄2号协议转让其持有伟创电气无限售流通股10,512,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内部协议转让部分伟创电气股份,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比例的变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12个月内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2024年4月30日,淮安伟创将其持有的10,512,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公司股份以22.82元/股的价格转让给大来天禄2号,转让价款总额为239,905,838.48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叁仟玖佰玖拾万伍仟捌佰叁拾捌元肆角捌分)。同时,淮安伟创与大来天禄2号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建立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伟创电气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总数(股)持股比例
淮安伟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5,000,00059.45%114,487,03654.45%
金致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2.38%5,000,0002.38%
金昊诚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000,0002.38%5,000,0002.38%
大来天禄2号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512,9645.00%
合计/135,000,00064.21%135,000,00064.21%

本次权益变动是控股股东淮安伟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转让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淮安伟创合计持股比例减少5%,但公司控股股东淮安伟创及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数量和比例不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协议主体

2024年4月30日,淮安伟创与大来天禄2号(由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代表签署)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甲方(转让方):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来天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二) 协议主要条款

1、 股份转让

转让方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伟创电气无限售条件股份10,512,964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受让方同意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标的股份。

2、 标的股份的转让款

双方一致同意按照22.82元/股的价格进行股权转让,股份转让款具体如下:

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数(股)转让价格(元/股)合计转让款(元)
淮安伟创大来天禄2号10,512,96422.82239,905,838.48

3、 标的股份过户及转让款支付

(1)转让双方应尽快办理股份交割手续,配合完成标的股份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

(2)双方同意标的股份转让款由受让方按如下约定支付:

标的股份全部过户至受让方证券账户之日起180个自然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完毕所有股权转让款。转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由转让方书面通知受让方。

4、 税费及其他

双方应各自承担就其磋商、签署或完成本协议和本协议所预期或相关的一切事宜所产生或有关的费用、法定税费等。

5、 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在本报告书中披露的以外,本次股份转让未附加

其他特殊条件。不存在就伟创电气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伟创电气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四、本次权益变动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一)权益变动时间

因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为淮安伟创和大来天禄2号共同至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二)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协议转让。

五、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批准程序

本次股份转让事项无需取得相关批准,但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尚需上交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在完成上述审查确认后,方能向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转让非交易过户登记手续。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争议或者被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七、前次权益变动报告的简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期为2023年9月28日,详情请见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它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4年4月3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来天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方向生

日期:2024年4月30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1:

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24年4月30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2:

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24年4月30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

6、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本报告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阅;

2、联系人:欧阳可欣

3、联系电话:0755-85285686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苏州市吴中区
股票简称伟创电气股票代码6886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来天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淮安市、深圳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1)信息披露义务人1:淮安伟创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25,000,000股 持股比例:59.45% (2)信息披露义务2:大来天禄2号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持股比例:0%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金致诚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5,000,000股 持股比例:2.38%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金昊诚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5,000,000股 持股比例:2.38%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数量:135,000,000股 合计持股比例:64.2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1)信息披露义务人1:淮安伟创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0,512,964股 变动比例:5.00% 变动后数量:114,487,036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4.45% (2)信息披露义务人2:大来天禄2号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10,512,964股 变动比例:5.00% 变动后数量:10,512,964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3)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1:金致诚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变动后数量:5,0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38% (4)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2:金昊诚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变动后数量:5,0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2.38% (5)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数量:135,000,000股 合计持股比例:64.21%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协议转让标的股份在中登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完成之日。 方式:淮安伟创与大来天禄2号协议转让股份10,512,96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进行的股份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其他?(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不排除增加或减少公司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__________(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淮安市伟创电气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2024年4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深圳前海大来私募证券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来天禄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方向生

日期:2024年4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1:

苏州金致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24年4月30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伟创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2:

苏州金昊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日期: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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