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为了进一步提高宝鹰股份上市后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加强上市公司对各业务的学习和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宝鹰股份相关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 | 2023年12月25日-2024年4月25日 |
培训地点 | 宝鹰股份4楼会议室 |
培训主题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监管重点问题、编制年报应关注的准则等相关规定 |
培训讲师 | 王刚 |
参训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
一、培训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招商证券作为宝鹰股份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于2023年12月25日-2024年4月25日对宝鹰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股股东相关人员
进行了现场培训。招商证券向本次培训的对象介绍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监管重点问题、编制年报应关注的准则等相关规定。
二、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强化了培训对象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年报编制应注意事项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准则的理解和认识,增强了公司规范运作意识,达到了预期培训目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王 刚 | 王大为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