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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调整部分议案内容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6

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4-022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并调整部分议案内容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将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5月6日披露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日收到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应坚先生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议增加并调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应坚先生本人单独直接持有公司23,138,2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7%,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提交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原《公司章程修正案》进行了修订,本次股东大会原拟审议的提案编码1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部分内容调整,故调整该议案。更新后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仍使用原编码10.00;新增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则作为最后一项议案,提案编码为12.00。除上述调整议案和增加临时提案事项外,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其他议案、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周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9日(周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2024年5月9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2024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B座16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表: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7.00

7.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9.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提案审议披露情况:

以上所有提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年4月25日和2024年5月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上述提案6、提案10、提案1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后方能生效。

(四)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提案: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提案5、提案6、提案7、提案8、提案9、提案11、提案1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五)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六)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

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4年5月13日9:30-11:30和13:30-15:00;

(二)会议登记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478号上都大厦A座12楼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出席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 2024年 5 月13日下午 15:0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5、联系人:杨小捷、罗曼秋

电话:0411-84305686;

传真:0411-84305686;

电子邮箱:zqb@insulators.cn

6、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606 ”;投票简称:“大瓷投票”。

2、本次投票设置总提案;

3、填选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包括: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兹授权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提案 编码提案名称备注同意反对弃权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00《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00《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7.00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00《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9.00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0.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00

11.00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登记回执

致: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5月9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大连电瓷”(002606)股票__________股,拟参加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联系电话:

证券帐户:

签署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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