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股份”或“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曲娱、孟硕
(三)协办人:成锴威
(四)培训时间:2024年4月22日
(五)培训地点:江苏省江阴市云亭街道建设路55号
(六)培训人员:孟硕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涵盖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减持规则、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财务造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等内容,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最近监管动态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百川股份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减持规则、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资金占用、财务造假、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要求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与认识。同时,保荐人相关人员和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公司日常运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讨论。
保荐人认为:此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曲 娱 | 孟 硕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