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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围海: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为支持公司各控股子公司的发展,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在不影响自身运营的情况下,公司在2024年度拟以自有资金向各控股子公司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3.65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按相应借款用途执行,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借款对象名称:

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宏力阳生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安吉宏旺建设有限公司、旌德旌源水务运营有限公司等。

(二)借款金额:2024年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3.65亿元的借款,在不超过上述额度之内,各企业之间额度可调剂使用。

(三)借款期限:

①借款用途为暂借款等临时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②借款用途为工程建设等长期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不超过项目政府审计后6个月。

(四)借款利息: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借款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借款事宜,公司财务总监负责执行

五、借款的目的和影响

公司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保证流动资金需求,降低公司总体融资成本。此次借款利率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借款利益及风险分析

上述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能够在内部借款有效期内对其还款风险进行合理控制。同时公司会及时督促下属控股子公司按协议要求进行偿还借款,因此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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