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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9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内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主要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其审议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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