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肇庆三雄极光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肇庆三雄”)近日收到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44005981,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28日,有效期为三年。
子公司肇庆三雄从2017年开始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本次认定系其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肇庆三雄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2025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税收优惠政策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肇庆三雄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15%的税率计征了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会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广东三雄极光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