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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宏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胜宏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郭振国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攀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查询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 披露文件一致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高端多层、高阶HDI印制线路板及IC封装基板建设项目”,终止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在履行必要决策和审批程序后使用。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4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0万元暂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9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支付收购 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428.1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8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自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行股票尚未明确投向的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收购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支付收购 Pole Star Limited 100%股权部分对价”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7,428.19万元(截至2023 年12月8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自2021年11月24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截至 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机构将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的持续督导职责。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2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10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培训次数1次
(2)培训日期2023年12月21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规定、股份减持的最新规定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2.24%,主要系2023年,以手机、PC为代表的消费电子行业整体需求仍较为疲软,叠加通胀高企、地缘政治冲突等宏观因素,PCB行业需求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 产品价格较上年同期有所降低。 2024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3.9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1.08%。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2023年业绩波动的情况,并积极采取降本增效措施,同时提醒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也将持续关注公司业绩波动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公司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不适用
2、股东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不适用
3、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2023年9月1日,保荐人国信证券因保荐业务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个别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业风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的事项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采取责令整改措施的决定。针对以上事项,保荐人积极整改,对内规进行统一修订完善,同时在操作层面针对各项问题进行落实,并已向证监局递交了整改总结报告。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郭振国 王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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