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冯永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了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提名曹文军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自2024年5月22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鉴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冯永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了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为了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为了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
曹文军,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69年,本科学历。2017年8月至今就职于聚龙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执行总裁,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曹文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
公告编号:2024-013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三、备查文件
有利于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五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聚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