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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元成: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01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元成股份”)于2024年4月2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397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工作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就《工作函》所载问题进行了逐项核查落实,现就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问题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重要内容提示”显示,公司年报审计意见为“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请你公司核实上述信息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并对相关错误信息立即予以更正。

公司回复: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中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公司年报审计意见为“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两者信息披露不一致系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重要内容提示”中信息披露错误所致。在报告编制过程中因相关工作人员疏忽,创建报告时误勾选了“带有强调事项段、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将错误版本《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元成

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上传,导致信息披露不一致。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对错误信息进行了更正披露。公司将认真吸取教训,对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问题二: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报告期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9.55万元,占用资金利息120.22万元,期末余额3833.63万元。上述情况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中所述内容存在较大差异。请你公司核实相关信息披露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审慎,是否存在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的情况,是否存在需要更正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与追溯调整公告存在较大差异,两者披露不一致系《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数据错误披露所致。经核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度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形与公司批露的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告中所述内容相符。见下表:

单位:万元

资金占用单位2023年期初占用资金余额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利息(如有)2023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2023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3,722.96303.28120.22312.833,833.63
小 计3,722.96303.28120.22312.833,833.63

本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中披露报告期杭州元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9.55万元,填列的累计发生额误按照净发生额填列,其中2023年度新增发生额为

303.28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为312.83万元。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更正后)》以及《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对涉及的错误信息进行了更正披露。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复核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往来资金情况汇总表,与公司回复情况一致,公司原提交的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填列的累计发生额-9.55万元系按净发生额填列,其中2023年度新增累计发生额为

303.28万元,偿还累计发生额为312.83万元。

问题三: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公告中多项重要内容存在严重错误,反映出你公司在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缺陷。请公司全面检查年报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认真反思出现错误的原因,对错误信息予以更正,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回复:

公司全面核查年报相关信息披露,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更正后)》以及《关于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更正后)》,

对各项错误信息进行了更正披露。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年度报告反映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对信息披露问题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后续公司将对财务人员、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制定培训计划,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信息披露的质量;针对性地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关于上市公司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规章制度的培训,使其真正了解和掌握各项制度的内容、实质和操作规范要求,特别要强化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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