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400122 证券简称:域潇5 主办券商:长城国瑞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各类资产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商誉、预付账款、各类金融资产等,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74,227,055.33元。
资产项目(转回以“-”填列) | 2023年计提减值准备金额 |
(一)信用减值损失 | |
其中: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650,506.44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462.87 |
应收股利坏账损失 | 22,335,247.66 |
(二)资产减值损失 | |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 46,532,837.14 |
亏损合同 | 4,709,926.96 |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商誉减值损失 | - |
预付账款减值损失 | - |
合计: | 74,227,055.33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主要说明
(一) 信用减值损失
1、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计提减值准备,其中2023年计提应收股利坏账准备22,335,247.66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1、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依据2023年12月31日存货中各个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成本的差额计
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6,532,837.14元。
2、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说明
1)预计负债的计提方法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同时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企业与其他企业签订的商品销售合同、劳务提供合同,对属于待执行合同变为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或有事项。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企业拥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无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2)计提预计负债情况依据2023年12月31日预计负债的金额应是执行合同发生的损失和撤销合同损失的较低者,应计提亏损合同预计负债4,709,926.96元。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报告期内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将相应减少公司2023年利润总额74,227,055.33元。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报告期内对相应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遵循了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该事项董事会的提议、审核、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事项均表示同意。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十二届二十二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域潇稀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