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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4〕第93号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晚披露公告称,公司预计无法按时完成2023年年报编制工作,可能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自法定期限届满的下一交易日起停牌。如公司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则将在股票停牌两个月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披露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于公告后继续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3年年度报

告,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将被终止上市交易。自查整改结束后,仍存在年报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风险。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自查完成后,公司存在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

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及审计委员会就下述事项作出书面说明:

(1)请天健所说明目前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尚未出具审计报告的具体原因,天健所与公司管理层就审计工作相关事项是否存在重大分歧,审计过程中是否存在审计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是否可能存在出具相关非标准审计意见的情况及具体原因。

(2)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说明对公司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内控资料等相关材料的审阅及核查工作进展情况,是否存在履职受限或其他不当情形,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监督及核查进展情况。

请你公司在2024年5月6日前将上述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海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如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将违反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本所将根据相关规定对你公司采取相应措施。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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