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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工智: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2,187,855,364.38元,利润总额-416,115,231.90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365,284.54元,其中上市公司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30,384,937.04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066,764,803.04元,总资产为4,105,167.853.9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543,067,817.57元。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上述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监事会同意上述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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