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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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20年2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0]1303号”文《关于核准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3,959.0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3.69元/每股。截至2020年7月16日,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959.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41,987,1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7月17日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1-00108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7,581.7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4,378.25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671.90万元;“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531.5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8,000.00万元,利息收入237.25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447.74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13,447.74万元, 定期存款余额9,000.00万元。
公司2021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246.2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5,016.03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627.79万元;“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1,602.40万元,利息收入189.57万元,手续费0.1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2,390.99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5,390.99万元,定期存款余额7,000.00万元。
公司2022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854.39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861.44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3,363.34万元;“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1,629.61万元,利息收入231.74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768.25万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1,568.25万元, 定期存款余额4,2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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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3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842.23 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760.19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52.98万元;“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429.06万元,利息收入 63.35万元,手续费 0.0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2,989.29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观典防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分别于2020年4月30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年5月15日经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 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2020年7月16日,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1月26日,公司、观典防务(廊坊)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即全资子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截止日余额(元)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支行 | 20000005780300035461318 | 0.00 | 28,568,427.20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226397 | 503,473,827.86 | 1,252,633.99 |
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321070100100321911 | 0.00 | 本期注销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284131 | 0.00 | 71,817.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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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0,371.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842.23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7,524.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 否 | 22,040.80 | 22,040.80 | 22,040.80 | 760.19 | 22,015.92 | -24.88 | 99.89 | 2023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 | 否 | 7,964.30 | 5,951.19 | 5,951.19 | 429.06 | 4,192.65 | -1,758.54 | 70.45 | 2024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 | 否 | 15,380.00 | 14,380.00 | 14,380.00 | 1652.98 | 13,316.00 | -1,064.00 | 92.60 | 2024年4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4.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8,0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53,385.10 | 50,371.99 | 50,371.99 | 2,842.23 | 47,524.57 | -2,847.42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以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2024年4月。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各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投资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将“无人机航测服务能力提升项目”予以结项,将该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共24.88万元投入至“新一代无人机产业化能力建设项目”使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