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18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 ||||
首席合伙人 | 王国海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38人 |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272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836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34.83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0.99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8.40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75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6.63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7 |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于2023年5月22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天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4年12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
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19日,审计委员会就2023年年报审计重要事项及工作进展与天健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