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500229号
目 录
一、专项报告 ...... 1
二、金融业务汇总表 ...... 2
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4)0500229号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2023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
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审核报告》(报告号:众环专字(2024)0500229号)之签署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吴梓豪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邱以武
中国·武汉 2024年04月29日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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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编制单位: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序号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期初数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数 | 收取或支付的利息、手续费 | 备注 |
一、存于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 | 1 | 浙江通诚格力电器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本公司董事持股及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 1.61 | 0.01 | 1.62 | 支付的利息:0.01万元 | 活期 | |
2 | 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董事担任执行董事的公司 | 1.13 | 0.08 | 1.21 | 支付的利息:0.01万元 | 活期 |
二、向珠海格力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含贴现)
二、向珠海格力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含贴现) | 1 | 无 | 无 |
本表于2024年04月29日获董事会批准。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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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无正文,为《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汇总表》之签署页)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