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为满足其子公司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国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支持其业务发展,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2024年度盾安环境拟为盾安国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8年4月7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工业区中央路1号
4、法定代表人:楼家杨
5、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批发零售:制冷设备、制冷控制元器件、汽车零部件、机械检测设备、仪器仪表、家用电器、电子产品、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五金配件、燃器具配件、建筑装潢材料(除木材)、工艺美术品、化工产品(除化学危险品、监控化学品、易制毒品)、文具用品;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酒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从事货
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子公司盾安环境持有其100%的股权,为盾安环境的全资子公司。
8、与公司的关系: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的下属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57,602.42万元,负债总额51,811.68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0,净资产为5,790.7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12,875.44万元,利润总额-368.04万元,净利润为-343.39万元。(经审计)
10、浙江盾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盾安环境与盾安国贸尚未就本次担保签订协议,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内容由上述主体与贷款银行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议确定,具体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盾安环境为盾安国贸提供的担保额度系为了保证其正常运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有助于其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本次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但被担保对象均具有良好的业务发展前景,有能力控制其生产经营管理风险。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458,940.07万元(不包含本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