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4-010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2023年财务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3财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基础,对2024年财务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2024财年”)以及2025年冷年年度(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以下简称“2025冷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
2023财年,公司与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盛世”)、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盛世”)实际发生的销售类交易总金额为105.58亿元。
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拟与浙江盛世和河南盛世在2024财年发生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131亿元,在2025冷年发生销售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135亿元。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1)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郭书战先生、张军督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本事项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4财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方 简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24财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3财年 发生额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浙江盛世 | 销售产品 |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68 | 8.63 | 58.85 |
河南盛世 | 销售产品 | 63 | 1.45 | 46.73 | ||
合计 | 131 | 10.08 | 105.58 |
注:截至披露日,2024财年已发生金额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2.2025冷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单位:亿元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方 简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关联交易 定价原则 | 2025冷年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2024冷年 发生额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浙江盛世 | 销售产品 | 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具体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70 | — | 33.92 |
河南盛世 | 销售产品 | 65 | — | 21.92 | ||
合计 | 135 | — | 55.84 |
注:2025冷年指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2024冷年发生额指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实际发生金额。
(三)2023财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亿元
2023 财年 | 关联交易 类型 | 关联方 简称 | 关联交易 内容 | 实际 发生额 | 预计发生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浙江 盛世 | 销售产品 | 58.85 | 65.9 | 3.37% | 10.70% | 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 |
河南 盛世 | 销售产品 | 46.73 | 40 | 2.68% | 16.83% |
合计 | 105.58 | 105.90 | — | 0.29% |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2023财年公司预计与上述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105.90亿元,实际发生额为105.58亿元,未超过预计金额。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2023财年指2023财务年度,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冷年指2024冷年年度,即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浙江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军督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注册时间:2011年5月26日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日用电器修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景芳三区30幢一楼B座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盛世的总资产为332,228万元,净资产为66,525万元;2023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47,209万元,实现净利润4,632万元。(经审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张军督先生在浙江盛世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条规定,浙江盛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盛世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履约能力分析:浙江盛世成立时间较长,拥有稳定的供货与销货渠道以及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支付履约能力。
(二)河南盛世欣兴格力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书战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时间:2011年7月8日主营业务:家用及生活电器产品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生活用水净化设备、空气净化设备的销售、安装及维修;电子产品的销售及维修。
住所:郑州市惠济区天河路南段格力广场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河南盛世的总资产为273,100万元,净资产为49,490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38,052万元,实现净利润2,593万元。(经审计)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郭书战先生在河南盛世担任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条规定,河南盛世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河南盛世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河南盛世成立时间较长,拥有稳定的供货与销货渠道以及经验丰富的销售团队,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支付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公司将分别与浙江盛世、河南盛世签订《格力产品区域经销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在2024财年、2025冷年专营格力产品的区域经销的合作事宜,2024财年公司向浙江盛世、河南盛世销售额预计分别为68亿元、65亿元,2025冷年公司向浙江盛世、河南盛世销售额预计分别为70亿元、65亿元。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为:公司综合考虑消费者的接受能力、渠道的商业利益、竞争对手的价格水平、公司自身的利润等四方面因素,制定全国统一价格。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上述定价原则,与其他区域经销公司保持一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业务情况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浙江盛世、河南盛世与公司其他区域销售公司一样,执行公司统一的销售政策,价格公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的利益。公司拥有独立的产、供、销系统,产品的销售不依赖于浙江盛世、河南盛世等关联方。公司与前述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发展,对公司的销售经营成果有积极的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盛世、河南盛世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产品定价执行市场定价原则和公司统一的、一贯的销售政策,有利于保障公司稳定发展,对公司的销售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