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1、公司2023年共计召开4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参加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投票情况 |
舒知堂 | 4 | 4 | 0 | 0 | 均为赞同 |
2、公司2023年共计召开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 应参加次数 | 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舒知堂 | 2 | 2 | 0 | 0 |
作为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平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做出科学的决策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本人认为,2023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详见2023年4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长江健康: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4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长江健康:关于第五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3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人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23年8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长江健康: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3年,本人前往公司下属医药企业进行现场调研,了解企业运行现状,核查募集项目建设情况。同时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现场深入关注了解公司整体的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运行状态,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业绩说明会,认真研读各项议案,核查实际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对审议事项作出公正判断,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在2023年度,主持召开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加了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督作用。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2023年度,本人参加了两次独立董事培训,并积极参加其他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始终重视并学习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增强对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八、其他工作
1、2023年度,本人未对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2、2023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2023年度,未发生本人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2023年度,未发生本人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5、2023年度,没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独立董事:舒知堂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