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3年年度、2022年年度、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2、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相关年度的财务数据。具体如下:
一、重大会计差错的原因
本期会计师对财务数据进行核查,经公司财务与会计师共同清查,发现存在前期差错,涉及以下调整共计-15,260,517.38元:(1)预付账款导致的前期会计差错-15,277,631.33元;(2)公司资产重组过程中对前期报告的调整产生中国中期对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385,746.56元;(3)暂估增值税未取得发票导致的预缴所得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201,793.87元;(4)前期记账有误形成的-166,838.74元。
二、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调整金额 |
东莞永濠对江苏悦达起亚汽车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的预付账款 | -14,845,260.67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调整金额 |
东莞永濠对江苏悦达摩比斯贸易有限公司的预付账款 | -432,370.66 |
东莞永濠对赖见洪、陈转君、刘芙贞的车辆销售收入 | -166,224.31 |
中国中期对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 | 390,861.43 |
中国中期对中国国际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综合收益 | -5,114.87 |
中国中期的预缴所得税和增值税留抵税额 | -201,793.87 |
时代基金的收回员工个人所得税 | -614.43 |
合 计 | -15,260,517.38 |
项目 | 上期期末数 | 本期期初数 | 差额合计 |
一、所有者权益总额 | 480,661,208.30 | 465,400,690.92 | -15,260,517.38 |
二、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 480,661,208.30 | 465,400,690.92 | -15,260,517.38 |
其中:实收资本(股本)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 | -- |
资本公积 | -- | -- | -- |
其他综合收益 | 310,625.98 | 305,511.11 | -5,114.87 |
专项储备 | -- | -- | -- |
盈余公积 | -- | -- | -- |
Δ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96,386,649.83 | 81,131,247.32 | -15,255,402.51 |
三、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四、营业总收入 | 31,781,716.24 | 31,615,491.93 | -166,224.31 |
五、利润总额 | -3,399,086.77 | -2,474,508.50 | 924,578.27 |
六、净利润 | -3,399,086.77 | -2,474,508.50 | 924,578.27 |
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399,086.77 | -2,474,508.50 | 924,578.27 |
八、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三、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2024 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汇报并沟通讨论,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