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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期: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立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会议,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何立春,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博士,教授级高级会计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主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互联网经济研究院兼职研究员。2016年后历任东北财经大学财经干部教育中心党总支书记,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书记。自2023年10月起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情况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2023年度,参加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303001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

提出了合理性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没有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2、发表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在认真 了解公司2023年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发挥专业知识作用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对公司2023年度相关事项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时间事项发表意见情况
2023年10月16日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同意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委员会名称召开日期会议内容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10-30审核并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12-13审核并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尚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议题。

5、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2023年度未发生以下事项,主要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7、与投资者沟通及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8、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对公司及子公司现场实地考察、会谈、视讯、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均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确保各项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3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第九届董事会审议),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报告期间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完整。独立董事对公司退市风险及2022年度非标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督促经营层按照董事会拟订的措施,积极推进相关事项,改善公司经营现状,化解公司短期债务风险,确保公司持续经营、健康发展。

3、报告期内换届选举了第九届董事会

2023年10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第九届董事会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九届董事会3名非独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同意聘请亚泰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勤勉尽职,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积极主动参与公司决策,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等会议的各项议案,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运作水平。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以上是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感谢公司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我工作的支持和配合。2024年,我将继续依据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保持客观、公正、勤勉尽责的理念,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的义务,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谢谢!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中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何立春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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