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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2023年度述职报告

(蔡乐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独立董事蔡乐华:1960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南开大学财务会计专业。1999年12月至今,担任诸暨天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7月至今担任诸暨众财会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7月至今,兼任浙江格励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5月至今,兼任申科股份独立董事。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的现象,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
550033

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2、报告期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会议日期会议名称事项内容独立意见
2023年4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8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3年12月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同意

3、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3年度,各专门委员会就公司相关事项开展会议,本人积极参加会议,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主持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审议了《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等定期报告及《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对财务报告的编制规范及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审查。本人参与1次战略委员会,审议了《关于2023年发展战略的议案》。本人参与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提案》、《关于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案》。

2023年度,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未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事项进行审议。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情况2023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到公司现场考察,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查阅公司文件、与年度审计机构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就公司经营发展、规范运作以及风险控制等进行了交流与探讨,并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核,并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审慎发表意见,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自觉学习监管部门新出台的的各项法律法规,密切关注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与监管要求,努力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以便更好地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200897217@qq.com

独立董事:蔡乐华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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