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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股份:关于独立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或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或有异议的相关说明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2023年年度报告等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赖玉珍、章成、赵庆祥对《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投了弃权票,并无法保证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具体理由如下:

1、持续经营能力问题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连续4年亏损,大量债务逾期无法偿还,并涉及多起诉讼,导致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房产被查封、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虽然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截止2024年4月29日董事审议年报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尚未就预重整申请作出裁定,公司重整能否成功及后续进展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由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重大的不确定性,所以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恰当,我们对此存疑。

2、诉讼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因资金短缺未能偿还到期债务等引发诸多诉讼事项,由于诉讼事项的复杂性及其结果的不确定性,诉讼事项的影响金额、违约金的影响金额、诉讼事项的完整性等将对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大量员工离职,部分子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交接不清晰,导致工作交接流程发生控制缺陷,往来余额准确性及可收回性、坏账计提的充分性无法保证。与此相关的部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能有效执行。

公司年审会计师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中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并

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基于上述2023年度所涉及事项的不确定性,本人不能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之真实、准确、完整进行保证,因此在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时,本人投弃权票。

特此说明。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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