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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涛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董事会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有效保障了董事会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1亿元,同比下降44.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04亿元,同比下降97.71%。相比上年度均有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本报告期内,公司采取了更为审慎的经营战略及订单策略,新签订单数量及金额均下降,同时,相关固定运营成本仍正常发生。

2、应收账款回款相对缓慢,公司对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整体信用风险评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会计政策,确认相关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的减值准备。

3、2023年10月,公司收到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对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仲裁案件做出的《裁决书》,公司根据《裁决书》对柬埔寨金边金塔42项目应收款项进行减值。

4、公司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到期债务无法偿还,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以上情况均表明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在未来几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会计政策及会计准则,公司需要将以前期间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全额进行转回。

2023年度公司主要经营工作如下:

(一)践行精品管理理念,深耕大客户战略资源,持续加强优势细分市场的领先优势。

2023年度,公司持续践行精品理念,凭借深耕建筑装饰行业三十多年的雄厚综合实力,保持了公司在高端公共装饰这一市场的领先优势。公司一直致力于打造高端办公装修装饰工程口碑,努力开拓新的客户,在医疗、文化、商业、养老地产类项目也持续深耕。2023年,公司承建的“吉林漫江生态旅游综合开发项目温泉中心精装修工程”获得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

(二)积极推动EPC总承包发展战略,提升项目体量。

历年来,公司凭借自身设计与施工的综合实力,打造了一大批以高端酒店为代表,涵盖剧院、会场、商业等业态在内的专业总承包精品项目,例如三亚夏日文化广场、淄博市大数据产业园、中国汉江(襄阳)生态城、许昌市智慧信息产业园、芦溪县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公寓)等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加强风险管理,控制项目风险。

把控好公司整体经营上的风险,围绕国家政策调整、经济环境变化、财务资金状况、现有客户风险、目标客户选择、企业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常态化的风险评估与方向调整;完善公司风险防控体系,从业务入口端开始风险排查,从客户资信、工程款支付方式、项目商务条件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谨慎选择项目和客户,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风险的持续跟踪和防控,降低项目风险。

二、2023年公司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公司现有董事七名,其中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名,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全体董事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议案并行使表决权;各专业委员会严格遵循有关制度要求切实、有效地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的运行提供有力支持。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召开方式会议议题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3/4/27现场方式1、《关于<公司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11、《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8/2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3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8/29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1、《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第四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10/30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1、《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变更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5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3/12/6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1、《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2、《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6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12/22现场方式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2次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会议议题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5/19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7、《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12/22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坚决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信息披露委员会,并为各专门委员会的有效履职制定了工作细则。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信息披露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的产生、人员组成及议事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定,各委员能够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职责,在公司内部控制、人才激励与薪酬管理、战略发展及信息披露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四)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董事会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董事会秘书为核心的证券事务部,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互动易平台、投资者电话、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接待投资者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良好的互动和交流,及时认真回复投资者的有关咨询和问题。同时,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及时将相关档案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六)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状况良好,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

(七)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为:因2023年经营业绩亏损,2023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一)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建立了以《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基础的内部治理结构,形成了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为主体结构的决策与经营体系,切实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在注重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同时,高度重视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努力通过多种途径支付债权人款项,并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及时通报与其权益相关的重大信息,与各债权人之间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劳动安全、环境和工业卫生的法律法规,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注重员工安全教育与职业培训。

(三)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设计施工过程中力求环保、节能,通过改进、创新生产工艺、材料选择等措施,在确保工程质量、美观性的同时努力将“三废”及能耗降至最低。公司先后被授予“中国建筑装饰三十年十大科技创新成果奖”、“深圳企业创新纪录生态建设贡献奖”等奖项,被授予“深圳企业创新纪录自主创新标杆企业”、“深圳企业创新记录创新环保示范企业”等荣誉,并被评选为“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绿色产业基地”。

(四)公共关系及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积极支持国家财政税收和地方经济建设,依法缴纳各种税费,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公司一直以来将企业的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发展中,达到企业与社会和谐发展,为国家持续繁荣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4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强化公司治理工作,建立公司治理的长效机制,力求保障公司持续、健康、稳步发展;继续以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不断优化公司业务结构,不断提升公司运营能力和综合实力,不断深入加强风险管理,

不断努力以最终实现卓越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践行社会责任。

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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