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晏国菀,女,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博士研究生,会计学副教授。2015年、2020年于重庆大学获硕士、博士学位。1992年7月至1995年9月,任重庆市房地产管理局渝中区分局干部。1998年7月至今,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会计、审计、资本市场与公司财务方面的教学和科研。兼任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齐合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上市)独立董事,2023年12月11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 ||||||
本年度召开董事会次数 | 应出席董 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本年度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本年度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实际出 席次数 | |
现场出席 | 通讯表决 | ||||||
8 | 0 | 0 | 0 | 0 | 4 | 0 | 0 |
2023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参加过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4次会议,本人选举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后公司未召开过审计委员会会议。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1 次会议,本人选举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后公司未召开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3次会议,本人选举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后公司未召开过提名委员会会议。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尚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发生;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发生;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相关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学习最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到公司参加现场会议的机会及其他时间,到公司实地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及执行情况,对董事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与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人员保持紧密联系,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为公司经营管理提供合理化建议。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及董
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职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董事会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年度,本人重点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定期报告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和行业市场发展等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就公司决策、计划、执行结果等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在工作过程中保证客观独立性,对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024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态度,持续学习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晏国菀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