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程序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并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经2023年5月19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所有程序合法合规,规范有效。
3、针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审计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审计工作开始前与天健所审计团队讨论审计性质及服务范围,并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期间,本委员会定期听取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关于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并就审计过程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可能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充分交流,督促其高质高效完成审计相关工作。
4、2024年4月1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2023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核查;对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进行监督;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其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