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富通信息: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地履行了监事会职能,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列席了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现将2023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能,积极发挥监事会应有的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5项议案。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起到了有效的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并出具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认

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并出具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2023年5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承诺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为了解决公司与承诺人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承诺人拟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经公司监事会充分讨论、认真分析认为:该事项有助于解决公司与承诺人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关于承诺人延长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履行期限事项时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4、2023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出具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出具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确认如下:“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本人作为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或其子公司拟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部分企业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产品、接受其提供的厂房租赁业务以及委托其提供物业管理相关服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500万元。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监事会依法列席了公司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及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4、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存在的漏洞和问题。监事会要求公司管理

层必须查清原因、分析责任、落实整改、堵塞漏洞,监事会也将加强监督检查,持续完善内部控制。

三、2024年度工作计划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围绕公司经营工作,勤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强化服务意识,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