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向关联方公司采购、销售商品,提供,接受服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800.00万元,2023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45,000万元,2023年度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30,438.97万元。
公司于2024年0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方董事李强先生回避表决。具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上述议案。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对该议案先行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万元) | 截至目前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商品 | 市场价格 | 1,000 | 123.69 | 18,743.09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劳务 | 协议定价 | 1,000 | 201.71 | 999.04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劳务 | 协议定价 | 500 | 266.05 | -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商品(汽车配件(除发动机)制造) | 协议定价 | 8,000 | 191.01 | 5,314.60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大唐信服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商品 | 协议定价 | 1,300 | 250 | 325.35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劳务 | 协议定价 | 1,000 | 326 | 1,215.52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商品 | 协议定价 | 2,000 | - | 361.45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劳务 | 协议定价 | 2,000 | 11.65 | 2,182.21 | |
向关联人支付借款利息 | 借款利息 | 协议定价 | - | - | 31.85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商品 | 市场价格 | 1,000 | - | 827.13 |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劳务 | 协议定价 | - | - | 438.73 | |
合计 | 15,800.00 | 1,370.11 | 30,438.97 |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交易金额(万元) | 实际交易金额(万元)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商品 | 市场价格 | 15,000 | 18,743.09 | 公司向国唐汽车销售商品为订单式,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发生; 向国唐提供劳务为车路云网图一体化解决方案安装售后辅导等服务;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劳务 | 协议定价 | 0 | 999.04 |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劳务 | 协议定价 | 0 | -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商品 | 协议定价 | 0 | 5,314.60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大唐信服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 | 商品 | 协议定价 | 0 | 325.35 | 根据实际业务发生需要;未达审批标准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劳务 | 协议定价 | 0 | 1,215.52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单位 | 商品 | 协议定价 | 4,000 | 361.45 | 根据实际业务发生需要;未超出预计额度 |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劳务 | 协议定价 | 4,000 | 2,182.21 | ||
向关联人支付借款利息 | 借款利息 | 协议定价 | 16,000 | 31.85 | 公司压缩负债规模,未向其借款;2023年度归还上一年度未到期借款 |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商品 | 市场价格 | 5,000 | 827.13 | 根据业务需要发生,本年度压缩了关联交易 |
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 | 劳务 | 协议定价 | 1,000 | 438.73 | ||
合计 | 45,000 | 30,438.97 |
二、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四路6号烽火科技园法定代表人:鲁国庆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通信设备、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子软件、电子商务、信息安全、广播电视设备、光纤及光电缆、光电子、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仪器仪表、其他电子设备、自动化技术及产品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通信、网络、广播电视的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设计、施工;投资管理与咨询;房产租赁、物业管理与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承包境外通信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其100%股权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354,954.07万元,净利润为183,969.02万元。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口径,总资产12,846,124.53万元,净资产为6,056,333.99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其全资企业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科研院”)持有公司12.86%股权,电信科研院系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款规定,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视为公司关联人。
2.国唐汽车有限公司
住所:建湖县高新技术经济区南环路88号法定代表人:张新中
注册资本:25,180万人民币主营业务:汽车(新能源汽车)及配件、附件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汽车配件(除发动机)制造、销售;城市客车、轻型客车及配件、附件、客车底盘的设计、改装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以上项目涉及审批的凭审批文件经营);汽车旧车及其配件、附件零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除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钢结构安装(按资质证书经营);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销售、转让、咨询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智能网联软、硬件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与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的批发、零售;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5G通信技术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工业机器人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充电桩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控股股东为江苏悦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7,358.86万元,净利润为-2,025.07万元。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6,114.85万元,净资产为9,009.21万元。(审计工作进行中,尚未出具审计报告)
关联关系说明: 国唐汽车有限公司法人为公司总经理张新中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和6.3.3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大唐信服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沈丘县商务中心区大唐呼叫中心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郭志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呼叫中心业务(全国);通信行业外包服务、信息增值、搜索服务;电子商务;通信行业数据挖掘营销、流媒体业务、软件开发、移动技术软件与服务、网络技术与服务、计算机与通信集成业务;通讯信息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计算机软、硬件设备开发和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市场调研;商务咨询;数据处理;数字处理和存储服务;数字内容服务;云计算服务;云计算中心运营;企业咨询和管理;从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取得相关许可证后方可经营);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呼叫服务;接受金融机构委托提供缴款提醒专业服务;购销:安防产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电子产品、显示屏产品、电源设备、电动车辆、防雷器材、计算机软硬件及周边辅助设备、电子智能化产品及配件;承接安防系统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29.9%股权、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29%、沈丘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83%、大唐融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5.1%、北京外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5%、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4.08%、沈丘县沈灿信息技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8%。
财务数据: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26,268.20万元,净利润为221.95万元。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口径,总资产34,626.45万元,净资产为266.34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大唐信服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为公司副总经理翁冠男先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2和6.3.3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合理的定价原则,严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输送利益或侵占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尚未签订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了市场经济规律,交易采用的原则是平等自愿、互惠互利,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维护了各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2.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从公司实际出发,对关联交易的发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规范发展的前提下,以市场公允的交易原则进行。对于公司经济效益的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符合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实现稳步发展的长远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0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以持续进行的关联交易和2023年执行的价格为基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公司发展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借款利率参照商业银行贷款同期利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0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