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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 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及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16号解释”)明确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并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该规定的生效日期执行。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具体见下表所示:

本公司执行16号解释对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2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前)①2022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②调整数 ②-①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61,631,503.1884,308,113.2122,676,610.03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3,012,983.4728,714,690.7625,701,707.29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394,763,112.80391,678,294.44-3,084,818.36
少数股东权益555,981,571.21556,041,292.3159,721.10

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2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前)①2022年12月31日(追溯调整后)②调整数 ②-①
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22,598,542.3822,598,542.38
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3,012,983.4728,714,690.7625,701,707.29
所有者权益:
未分配利润279,979,066.78276,875,901.87-3,103,164.91

本公司执行16号解释对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合并利润表

项目2022年(追溯调整前)①2022年(追溯调整后)②调整数 ②-①
所得税费用14,608,861.6917,644,729.753,035,868.06
少数股东损益20,608,146.6120,667,886.2259,739.61

利润表

项目2022年(追溯调整前)①2022年(追溯调整后)②调整数 ②-①
所得税费用633,227.513,749,326.573,116,099.06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0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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