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说明》的意见
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守正创新”)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2024年4月29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守正创新审字202400071号)和《河南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守正创新专审字202400011号)。公司董事会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说明,现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守正创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无异议。公司董事会对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该专项说明的内容。
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关注董事会和管理层相关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