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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立实业: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永拓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永证专字(2024)第310207号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实业)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年修订)、《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相关要求,我们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

1、恒立实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终止确认应收商业承兑汇票12,905.70万元;恒立实业收到票据后背书天津市天馨园林工程有限公司43,530,626.90元、重庆新捷诚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30,551,007.00元、成都卓领科技有限公司26,290,170.00元,票据背书合计形成预付账款账面余额100,371,803.90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我们未能就上述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终止确认的合理性以及可回收性;预付款项的合理性、合同能否按约定履约、合同标的或款项能否安全收回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恒立实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8,000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我们未能就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合理性、期末公允价值的计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3、恒立实业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中委托加工收入60,347,193.35元,其他业务收入中设备安装工程收入31,547,590.12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我们未能就上述销售业务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二、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的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

(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我们无法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这些事项对恒立实业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因此,我们发表了保留意见。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恒立实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原因如下:

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影响公司的关键财务比率、盈利趋势或现金流;保留意见涉及事项针对的是某个特定事件或特定类别的交易,这些事项与其他业务分隔较清晰,不影响其他大部分业务的正常记录和报告,因此,我们认为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具有广泛性。

三、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恒立实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可能的影响金额,考虑影响金额后公司盈亏性质是否发生变化

由于无法就保留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判断这些事项对报告期内恒立实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能的影响金额,恒立实业2023年度盈亏性质不会因保留事项发生变化。

四、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

我们在审计中使用的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相关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

告选取的基准:营业收入 使用的百分比:1.00% 选取依据:公司连续亏损、收入成本退市与否的关键指标,故采用总收入法计算集团重 要性水平。计算结果:

1,114,720.13元实际执行重要性:风险因素考虑比例:65.00%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724,568.08元。

上述基准及百分比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

五、使用限制

本专项说明仅供恒立实业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家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驰远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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