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目录
一、 专项说明
二、 往来情况汇总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永证专字(2024)第310210号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立实业”)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了永证审字(2024)第110030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恒立实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及完整是恒立实业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恒立实业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和已审财务报表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的事项可能对后附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产生影响。
为了更好地理解恒立实业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附件: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家福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驰远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