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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太安: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退市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退市情况概述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41),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下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三)项“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退市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9.3.12条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停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3、9.3.14条之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交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若公司股票被深交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1、9.6.2、9.6.10条之规定,自深交所公告对

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1.16条之规定,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三、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将继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工作方式,坚持依法依规、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各方支持,竭力做好员工、投资者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从全面推进化债工作、全面整改内控体系两大方面同时推进,力争尽快改善公司现状,并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投资者保护的安排

1、退市交易安排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30日起停牌,自深交所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交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将在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及时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2、退市后的去向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确保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四十五个交易日内可以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特此报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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