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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太安: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10,086,625.2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63,101,828.4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1,422,380,088.88元,合并累计滚存未分配利润-3,372,734,897.09元。

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考虑满足公司未来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董事会计划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说明。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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