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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和股份: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刚本人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说明

高刚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程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曾任中建一局五公司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总经济师,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区域总经理,深圳海外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执行会长,深圳市建筑装饰产业联合会会长,深圳元弘建筑装饰创意和产业技术研究院院长,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 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朱厚佳72500

本年度,我按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了5次。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合理意见。2023年,我组织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议1次,我均按时参加。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召开时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12023年3月28日关于增聘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4月26日关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同意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确认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授权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授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3年5月29日关于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转让下属公司股权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8月28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年10月26日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五)现场考察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也会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

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们有效行使职权。

作为独立董事,我2023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2023年度,通过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并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听取并审阅公司内审部门关于审计工作的相关报告。在2023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通过审计委员会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等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

作为独立董事,我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材料,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的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对外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

3、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我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就发生的相关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相关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客观地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续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它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2023年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对有关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 职守,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2024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董事会管理决策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 gaogang@sz-ruihe.com(下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高刚2024年4月28日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赵庆祥本人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说明

赵庆祥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深圳大学工商企业管理专业毕业,高级经营师。深圳市第六届政协委员、艾特奖执行主席、艾特国际设计产业(深圳)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A963设计网(www.A963.com)创始人。现同时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洪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建筑规划与测量专委会主任、广东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市科协常委、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会长、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房地产专委会主任、深圳市设计与艺术联盟副主席等社会职务。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独立董事 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朱厚佳73400

本年度,我按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我均按时出席。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作为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检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履行情况,并对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发放情况进行考核。2023年,我组织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我均按时参加。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召开时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12023年3月28日关于增聘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4月26日关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同意

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确认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关于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授权的独立意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授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23年5月29日关于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转让下属公司股权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8月28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年10月26日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五)现场考察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也会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

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们有效行使职权。作为独立董事,我2023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2023年度。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

作为独立董事,我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材料,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的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对外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

3、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我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关注及

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就发生的相关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相关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贯彻

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续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它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2023年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

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对有关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 职守,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2024年度,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认真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董事会管理决策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五、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zhaoqingxiang@sz-ruihe.com(下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赵庆祥2024年4月28日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厚佳本人作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职责,按时出席相关会议,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说明

朱厚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男,1965年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

历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经理、蛇口信德会计师事务所经理、深圳同人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副主任会计师;曾先后兼任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4年1月至今、2004年5月至今先后任深圳市宝利泰投资有限公司(未上市)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福州扎布耶锂业有限公司(未上市)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16年6月至今任深圳中法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副所长;2015年6月至2021年3月任深圳市联嘉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5月至今任万向德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5月至今任深圳市银之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10月至今任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4月至今任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具体出席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 姓名应参加会议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朱厚佳72500

本年度,我按时参加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没有投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23年,公司共召开7次股东大会,我均按时出席。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作为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务实的原则,积极参与并全部出席报告期内召开的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法律法规赋予专门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公司传递的会议资料,及时了解相关信息;会议召开时,充分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专门委员会提供合理化的建议,以提高会议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切实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可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2023年,我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我均按时参加。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序号召开时间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独立意见审议事项意见类型
12023年3月28日关于增聘公司副总裁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同意
22023年4月26日关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确认董事、高管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公司担保额度授权的独立意见;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2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同意
32023年5月29日关于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办理转让下属公司股权事宜的独立意见;同意
42023年8月28日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52023年10月26日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同意

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五)现场考察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任职期间多次到公司现场工作,除出席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外,也会定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内控规范体系建设以及董事会决议执行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密切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发展等状况。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详细提供相关资料,使我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对提出的意见建议,公司积极予以采纳,对要求补充的信息及时进行了补充或解释,保证了我们有效行使职权。作为独立董事,我2023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亦不存在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形;2023年度,通过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并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听取并审阅公司内审部门关于审计工作的相关报告。在2023年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行业发展趋势、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通过审计委员会与财务负责人、年审会计师等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等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关注年报审计工作的整体安排及进展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完成审计工作。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关注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

作为独立董事,我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于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材料,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重大对外投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2、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同时,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的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对外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及时反馈给公司高层。

3、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我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我一直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项培训和学习活动,不断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就发生的相关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的情形。

(三)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核。未发现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相关事项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均认真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内容,对关键事项充分发表意见,保证定期报告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 年一季度报

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三季度报告》等相关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要求,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贯彻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公司出具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运行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六次会议、2023年11月15日召开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续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事项,对有关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0月28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事项,未出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它股东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2023年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真实、及时、公平、准确和完整。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独立董事认为,2022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符合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考核、发放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对有关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的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登载于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我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尽 职守,谨慎、勤勉履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本人联系方式:

邮箱:zhuhoujia@sz-ruihe.com(下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朱厚佳2024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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