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二0二四年四月
2023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除以下存在异议声明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姓名 | 职务 | 内容和原因 |
卜功桃 | 独立董事 | 基于公司目前处于立案调查期间且未有明确结论,故无法判断立案调查事项是否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产生影响,故无法保证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
独立董事卜功桃先生无法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上述异议声明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负责人王伟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多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伟琦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的展望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化工行业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本报告中“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披露了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9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4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1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度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本公司、新亚、新亚制程 | 指 |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新力达、新力达集团 | 指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原控股股东 |
保信央地 | 指 | 原名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控股股东 |
珠海格金六号 | 指 | 珠海格金六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湖南湘材 | 指 | 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维也利 | 指 | 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维也利战投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新亚杉杉 | 指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原名为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
甬湶投资 | 指 | 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 |
新亚新材料 | 指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惠州新力达 | 指 | 惠州新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好顺半导体 | 指 | 深圳市好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库泰克 | 指 |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旭富达 | 指 | 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新亚达(香港)、香港新亚达 | 指 | 新亚达(香港)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重庆新爵、新爵 | 指 | 重庆新爵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珠海新邦 | 指 | 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巨潮嵘坤 | 指 | 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新亚惠通 | 指 | 惠州市新亚惠通电子有限公司,为珠海新邦控股子公司 |
新力信 | 指 | 中山新力信电子有限公司,为珠海新邦控股子公司 |
新亚兴达 | 指 | 深圳市新亚兴达电子有限公司,为珠海新邦控股子公司 |
新亚制程融资租赁 | 指 | 深圳市新亚制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亚美斯通商业保理 | 指 | 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亚美斯通(香港) | 指 | 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为 |
亚美斯通全资子公司 | ||
亚美斯通电子 | 指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欧众科技 | 指 |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珠海新邦参股子公司 |
华为体系公司 | 指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及其体系内关联公司 |
5G技术 | 指 | 5th Generation Mobile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即具有高速率、低时延和大连接特点的新一代宽带移动通信技术。 |
电子工具 | 指 | 电子产品在生产、组装过程中所需的辅助工具。如焊接用的恒温焊台、烙铁咀等,紧固工作用电螺丝机、胶纸机等 |
静电净化 | 指 | 灰尘和静电对精密电子产品的生产过程有很大的负作用,影响生产的品质和成品率,因此在其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静电净化工具,如静电防护用离子风机、防静电台垫、静电测试仪等,净化用净化擦拭布、净化擦拭纸、净化棉签、无尘手指套等 |
RTV硅胶 | 指 | Room Temperature Vulcanized Silicone Rubbe,即一种室温硫化型硅橡胶,室温下能硫化的硅橡胶 |
液态光学胶 | 指 | 用于透明光学元件粘接的特种胶粘剂 |
底部填充胶 | 指 | 利用毛细作用使得胶水迅速流过BGA芯片底部芯片底部的胶粘剂 |
环氧胶 | 指 | 以环氧树脂为主体所制得的胶粘剂 |
热熔压敏胶 | 指 | 由合成橡胶和树脂及橡胶油等混合加热成溶熔状态再涂布于棉纸、布或塑料薄膜等基材上而制成的一种新型胶粘带 |
Mini LED | 指 | Min-LED device,即芯片长边尺寸介于100~300um之间的LED器件,由MiniLED像素阵列、驱动电路组成且像素中心间距为0.3-1.5mm的单元 |
MicroLED | 指 | Micro LED Display,即微发光二极管显示器 |
DMC | 指 | 一种由短切玻璃纤维、不饱和树脂、填料以及各种添加剂经充分混合而成的料团状预浸料 |
ESD | 指 | Electro-Static discharge,即静电释放 |
DCS | 指 | 以微处理器为基础,采用控制功能分散、显示操作集中、兼顾分而自治和综合协调的设计原则的新一代仪表控制系统 |
3C产品 | 指 | 计算机类、通信类和消费类电子产品三者的统称 |
BMS | 指 | Battery Management System 即电源管理系统 |
LCD | 指 | Liquid Crystal Display,即液晶显示屏 |
OLED | 指 | Organic Light-Emitting Diode,即有机电激光显示、有机发光半导体 |
COB封装 | 指 | Chips on Board,即将裸芯片用导电或非导电胶粘附在互连基板上,然后进行引线键合实现其电气连接 |
IC封装 | 指 | 把硅片上的电路管脚,用导线接引到外部接头处,以便与其它器件连 |
IGBT | 指 | Insulated Gate Bipolar Transistor,即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是由BJT(双极型三极管)和MOS(绝缘栅型场效应管)组成的复合全控型电压驱动式功率半导体器件 |
GaN | 指 | 一种无机物,是氮和镓的化合物,是一种直接能隙的半导体 |
COD | 指 | Chemical Oxygen Demand,即化学需氧量,废水、废水处理厂出水和受污染的水中,能被强氧化剂氧化的物质的氧当量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新亚制程 | 股票代码 | 002388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新亚制程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unyes Manufacturing(ZheJiang)Holding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UNYES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王伟华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1幢A-120室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9080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1年7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地址的相关议案;2021年10月,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地址由:“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变更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24栋C区1层300室”。 2023年3月,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23年4月,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注册地址由:“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24栋C区1层300室”变更为“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1幢A-120室”。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49 | ||
公司网址 | www.sunyes.cn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sunyes.cn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崇钦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 栋 306A | |
电话 | 0755-23818518 | |
传真 | 0755-23818501 | |
电子信箱 | zhengquanbu@sunyes.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www.cninfo.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45197274Y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1、2018年6月4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属防腐蚀技术的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净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 2、2018年7月5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属防腐蚀技术的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净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微晶超硬材料的研发、销售;室内外装修;石材运输。普通货运;金属防腐蚀产品的生产、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石材加工。 3、2023年5月26日,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子产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产品批发;防腐材料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物业管理;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住房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设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1、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非公开发行”的整体方案取得新亚制程控制权,“表决权放弃”后、“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任的9名董事中,7名董事系由保信央地提名、2名董事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中,5名系由保信央地提名、1名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 截至2023年2月15日,保信央地已成为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第一大股东。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仅作为财务投资人,从未向公司提名董事,亦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且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均对保信央地所提名董事投同意票,票数不低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同时,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出具《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 根据实际情况,基于保信央地已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 |
成员任选,能有效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之情形(三)的规定。因此,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保信央地对公司拥有控制权,即保信央地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伟华女士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号院3号楼20层2001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王季民、陈启生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1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2,146,414,872.45 | 1,807,385,360.93 | 1,742,054,265.48 | 23.21% | 2,300,718,895.68 | 2,264,843,603.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41,378,555.54 | 24,506,420.19 | 5,832,842.44 | -4,238.27% | 60,414,537.17 | 60,414,537.1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5,364,950.18 | 14,658,262.96 | -5,984,414.64 | -4,000.07% | 58,798,701.99 | 50,779,113.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5,762,088.00 | 13,738,562.40 | 13,738,562.40 | -1,888.85% | -132,390,783.24 | -132,390,783.2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05 | 0.01 | -4,900.00% | 0.12 | 0.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05 | 0.01 | -4,900.00% | 0.12 | 0.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42% | 1.71% | 0.41% | -18.83% | 4.93% | 4.93%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1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总资产(元) | 3,012,371,291.01 | 2,540,203,875.92 | 2,521,530,658.08 | 19.47% | 2,241,815,809.68 | 2,241,815,809.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95,364,713.03 | 1,450,543,202.75 | 1,431,871,685.71 | -16.52% | 1,424,208,820.56 | 1,424,208,820.56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详见同日披露的有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公告。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2,146,414,872.45 | 1,742,054,265.48 |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7,209,000.32 | 3,228,112.63 | 主要为物业租赁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2,139,205,872.13 | 1,738,826,152.85 |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58,397,732.89 | 554,580,239.19 | 548,430,514.64 | 585,006,385.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090,698.92 | -304,383.31 | -868,622.05 | -250,296,249.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109,334.07 | -7,646,686.83 | -7,605,597.68 | -236,221,999.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453,435.09 | -178,618,053.32 | -106,083,224.75 | -89,909,043.19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5,342,697.98 | -64,677.65 | 39,641.57 | 主要系新亚杉杉处置固定资产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41,327.30 | 3,532,102.61 | 1,488,001.0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6,596.88 | -39,973.83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453.34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673,108.20 | 12,049,244.24 | 11,174,973.82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完成注册地址变更收到政府补贴款项2000万及因收购新亚杉杉股权事项计提应付转让方二期款项违约金约1444万综合影响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95,102.92 | 3,636,520.51 | 2,990,961.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16,356.92 | 23,371.12 | 76,230.79 | |
合计 | 3,986,394.64 | 11,817,257.08 | 9,635,423.8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行业发展情况
1、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所处行业情况
在“双碳”目标和全球能源转型的双背景下,全球范围在新能源汽车及二轮车、可再生能源电力储能及移动储能、消费电子等应用端的需求持续旺盛,快速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的规模增速。世界各国纷纷布局锂电产业链,针对新能源汽车、可再生能源电力储能、锂离子电池材料等细分市场出台利好政策,刺激锂离子电池产业的迅速发展和市场应用,带动锂离子电池的产业规模不断扩大。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在电池中起到传导离子的作用,被称作锂离子电池的“血液”,是其核心材料。随着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需求的快速增长,带动了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快速上升。EVTank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全球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出货量达到131.2万吨,同比增长25.8%,其中中国电解液出货量为113.8万吨,同比增长27.7%,中国电解液出货量的全球占比继续提升至86.7%。随着产业链产能大幅投放,2023年,锂电材料行业整体出货量有所提升,但由于上游加速释放产能并叠加下游需求增速放缓,材料端面临着巨大的去库存压力,导致2023年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供需关系格局发生变化,中上游材料竞争持续加剧。总体来看,从2024年上半年开始行业库存不断下降,消纳形势稳步向好。未来新能源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历史机遇,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作为锂电池核心材料之一,市场空间巨大。从整体发展趋势来看,锂离子电池技术正朝着高安全性、长循环寿命、高能量密度的方向迈进,产业链趋于完善,规模日益扩大。在产业链、成本、规模及技术方面的优势,将更利于企业提高市场份额。
2、“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是胶粘剂制造业务,致力于RTV硅橡胶、丙烯酸酯胶、环氧胶和聚氨酯胶等电子产品及其他工业专用胶粘剂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应用服务,产品广泛应用于3C、光伏发电、储能、新能源汽车、氢能等领域。胶粘剂属于精细化工的子行业,胶粘剂行业是国家产业政策重点支持行业。
近年来,我国胶粘剂行业的快速发展,自动化的高效生产、更快的产品迭代、更高要求的行业环保政策及更全面的标准出台与执行等都有利于推动胶粘剂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国内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国产替代进口,产业结构逐渐优化,产品附加值显著提高,具体呈现出以下特点:
(1)产品性能持续提升。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胶粘剂行业的竞争与技术交流,以及下游市场的多样化需求,促进国内胶粘剂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提升生产技术水平,胶粘剂产品性能也在持续提升,国内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过去胶粘剂主要依赖国外品牌,现今国产胶粘剂正以其显著的性价比等优势在各个应用领域逐步替代进口产品,在部分中高端产品细分市场上,国产胶粘剂产品指标已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产品水平。随着国内经济的稳步增长,胶粘剂产品全球化产业转移的趋势愈发明显。国内企业技术的进步使得国产替代进口,为国内胶粘剂企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持续增长的市场空间。
(2)新兴市场发展带来胶粘剂应用领域扩宽。随着新兴行业的发展以及胶粘剂产品改性技术的提高,胶粘剂的新型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工业自动化、航天航空、新能源、复合类建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胶粘剂产品的需求强劲增长。高要求、高标准、高附加值的新兴市场,促进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及产品结构优化升级,进而带动产品质量和档次的提高。
(3)随着我国环保意识的日益增强和环保法规的日趋完善。“碳中和、碳达峰”政策逐渐深入人心,绿色环保已成为行业技术发展的主流。胶粘剂及粘接过程的效率和环境污染防控的环保要求不断提高,水基型、热熔型、无溶剂型、紫外光固化型、高固含量型及生物降解型等产品受到了市场的青睐和重视。这些环保型胶粘剂将逐渐替代传统的、环境污染严重的溶剂型胶粘剂制品,成为胶粘剂行业技术更迭的主要方向。所以,胶粘剂企业不断加强技术攻关和产品研发,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以提高产业支撑能力。同时,企业也不断拓展产品的应用场景和应用深度,提升整个行业的安全绿色发展水平。前述努力不仅促使行业集中度和绿色化水平得到提高,也严格遵守环保要求和响应双碳政策
等绿色环保法规。这将有助于提升胶粘剂行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我国由化工大国向化工强国转变。最终,中国化工行业将实现更加稳定、快速和长远的发展。
(4)应用领域愈加广泛。胶粘剂产品应用广泛,覆盖领域广,包括智能终端、光伏组件、动力电池、新能源、通信电子、建筑化工建材等众多领域,是助力生产企业简化工艺、节约能源、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因素,是胶粘剂产业体系中的前沿、关键材料领域,对我国智能终端、光伏制造、新能源电池等产业发展具有一定的助力作用,是我国产业政策重点支持和发展的行业之一。随着新兴产业市场的发展以及胶粘剂产品创新工艺技术的提高,胶粘剂行业已进入到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胶粘剂的新型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如5G通信、新能源汽车、智能终端设备、手持设备及显示器、光伏新能源、航空航天、工业装配自动化、装配式住宅产业化、绿色包装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对胶粘剂产品的需求强劲增长,企业基于工艺技术水平、高质量技术指标、数字化改造等战略驱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注重信息化和智能化的应用,为企业提供了更高效、精细化的管理方式,着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发展智能化应用场景,培育持久发展动力,进而带动产品质量、技术的提高,不断推进新兴市场的智能化发展以及扩宽应用领域。
3、“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所处行业情况
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主要是电子设备、仪器、工具的自主研发及设备集成,以及结合下游电子信息产品制造商对公司自产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和电子工具、化工产品等以外其他产品的购销服务。
电子信息产品是指采用电子信息技术制造的电子雷达产品、电子通信产品、广播电视产品、计算机产品、家用电子产品、电子测量仪器产品、电子专用产品、电子元器件产品、电子应用产品、电子材料产品等产品及其配件。公司开展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主要根据客户生产制造需求,依托公司自身供应链优势,为客户提供其产品制造中所需的电子设备、胶粘剂、电子工具、仪器仪表、静电净化、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产品以及制造相关工艺、流程方案、技术支持的一揽子研发、采购、集成、销售服务。
电子信息制造业在电子信息发展及应用的过程中应运而生,是电子制造行业的重要分支,主要通过各种电子仪器及设备、与电子设备相关的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的制造生产满足人们对于信息化时代电子产品的需求。近年来,随着集成电路、消费电子、智能家居等产业蓬勃发展,作为国民经济的前沿性、基础性、战略性、支柱性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也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将科技创新提升到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结合,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支持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流程再造等新型专业化服务机构发展。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服务企业”。同时,国家也先后出台《“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化工新材料产业“十四五”发展指南》等同公司业务息息相关的一系列政策。
据工信部统计,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生产保持稳定增长,2022年电子信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15.4万亿元,同比增长5.5%;2023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在重重风险挑战下,成功承压企稳,持续发挥着工业经济压舱石、倍增器、催化剂的重要作用,全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增速在3%,营收与上年持平。展望2024年,我国电子信息制造业内生动力不断增强,政策供给红利持续释放,技术创新产业化进程即将加速,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继续稳步提升,产业有望在增速进一步企稳的同时迎来更多新机遇。
(二)公司行业地位
1、“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行业地位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升级与产品迭代研发,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稳定持续的、高性价比的电解液产品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在技术研发、管理团队、客户结构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在技术方面,公司已在高纯晶体六氟磷酸锂、高电压三元、高镍三元、高电压钴酸锂、硅碳负极、高比能铁锂、长循环储能电解液、锰基正极材料电解液、钠离子电池电解液等细分市场方面提前进行技术储备,相关产品性能居于行业前列水平,其中硅碳产品和高压三元获得省高新技术产品;在团队方面,公司拥一支从事电解液行业十余年的专业化电解液管理及技术团队,建立了一套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在客户方面,公司存量客户数量较多合作历史较深,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
2、“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业务”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是一家拥有二十余年专业经验的胶粘剂生产型企业,专注于胶粘剂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应用服务。通过持续的投入,公司不仅在研发力量上取得了显著的提升,生产规模也逐步扩大。如今,公司的技改工艺革新、全自动化生产设备已日趋完善,产品应用领域愈加广泛。凭借强大的研发实力和丰富的经验,公司在国内胶粘剂行业中崭露头
角,成为一家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胶粘剂制造商。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各类胶粘剂产品,如RTV硅橡胶、丙烯酸酯胶、环氧胶、UV胶和聚氨酯胶等,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胶粘剂解决方案。作为业内的佼佼者,公司在胶粘剂领域具备强劲的竞争力,其品牌SLD已被列入广东省重点保护商标名录,并拥有多项自主研发的品牌专利。
公司始终坚守创新研发的核心理念,坚持高质量的产品研发与市场推广。实施双核心营销战略布局,将大湾区与长三角地区作为战略发展的新引擎,同步推进,全面优化胶粘剂产品的高品质生产与供应服务体系。此外,为了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公司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引进先进技术,优化产品结构。通过与客户的紧密合作,深入了解其具体需求和痛点,为其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客户的产品品质和生产效率,还能为其创造更大的价值。
考虑到胶粘剂的细分领域及产品众多,不同细分行业、产品,甚至不同公司之间的技术参数、生产工艺、成本及生产周期的管控要求差异较大,加上终端产品品质要求越来越高和技术更新周期迭代越来越短,胶粘剂的技术指标、产品属性等规格要求变得更加严苛,因此,能够提供专业、科学、系统的产品及应用技术解决方案显得尤为重要,公司研发的产品在性能或指标品质上占据优势,充分体现了行业地位。
公司在技术产品和客户方面,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已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坚实的客户基础以及卓越的企业声誉。在效率提升和成本降低方面,公司也取得了显著成果。通过多年的产品沉淀、技术积累和市场拓展,公司的产品性能得到了持续提升,市场竞争力得到了加强。同时,公司拥有多家知名企业客户,行业地位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未来,胶粘剂行业将继续朝着专业化和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公司将继续秉持创新、专业、服务至上的理念充分发挥核心竞争力,不断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高品质胶粘剂。同时,公司将重点聚焦新能源、micro Led、sic芯片IGBT功率模块、光伏储能、氢能发电等重点领域,在现有的产线基础上,持续推动全流程的自动化技改,规划自动化生产设备,以提升生产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持续优化产品品质,为客户提供更高效的服务和高质量的产品。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与客户、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的合作,共同推动胶粘剂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所处行业地位
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主要专注于为电子信息制造业提供专业的电子信息产品及服务。由于电子信息制造业的细分领域及产品众多,不同的细分领域和产品可能具备各自独特的技术参数、生产工艺、成本和周期要求。随着技术的不断创新和进步,电子信息领域的技术要求也在不断提高,需要专业的制造工艺、流程方案和技术支持。同时,随着下游客户集中度和其市场占有率的进一步提高,客户对电子信息产品的质量品质、制造工艺和流程方案的时效性以及配套服务的要求更加严格,对上游供应商的准入门槛如综合实力、技术、资金等要求日益提高。因此,综合实力较强的供应商将更有可能在市场上脱颖而出,而中小型企业一定程度上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公司在电子信息领域建立了完整的技术体系,不仅提供电子设备、仪器仪表和电子工具等电子产品的一站式购销服务,帮助客户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提升产品品质,还能够凭借丰富的产品和供应商储备为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选择,实现“一站式”的服务。这使得公司成为综合实力较强的电子信息产品供应商和配套服务商之一。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的运营生产主要由新亚杉杉、新亚新材料、库泰克和惠州新力达等子公司负责。新亚杉杉专注于锂电池电解液和六氟磷酸锂的研发与生产,为市场提供优质的电池化学产品;新亚新材料与库泰克则专注于化工新材料-胶粘剂的研发与生产,满足各种PCBA的需求;惠州新力达电子则专注于电子信息设备、仪器和工具的自主研发及设备集成,为客户提供高效的生产解决方案。公司及各子公司始终紧跟市场动态,深入挖掘客户需求,凭借自身技术优势,不断研发并生产优质的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化工材料-胶粘剂以及电子信息设备等产品,以满足市场和客户的多样化需求。
其中,公司核心产品电解液及胶粘剂业务实行“以订单为主导,适度备货”的生产方式。在处理订单时,PMC部门会依据现有库存和交货周期来制定相应的生产计划。随后,生产部门会依据生产流程,调配专业、稳定且经验丰富的生产人员来执行生产任务。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公司严格把控流程,以确保产品的品质和稳定性。对于自主备货环节,销售部门会根据下游市场的需求趋势对各类产品进行销售规模预估,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给PMC部门,使其能够合理安排安全库存。
电解液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如下:
胶粘剂主要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示意图如下:
2、销售模式
2.1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化工材料-胶粘剂销售模式
公司电解液和胶粘剂采用直销模式,直接面向生产制造型客户。这种销售模式省去了传统分销渠道中的中间环节,从而更加高效地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的主要直接和间接客户分布于不同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光伏电站、储能电池系统、消费电子、Mini LED、智能家电等。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市场信息收集和更新,开发新客户;品质部协同处理客户销售和售后问题,了解客户需求并及时调整,优化执行标准,提高对接效率,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公司根据生产订单完成生产后,通过自有物流或第三方物流安排配送。
2、销售模式
2.1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化工材料-胶粘剂销售模式
公司电解液和胶粘剂采用直销模式,直接面向生产制造型客户。这种销售模式省去了传统分销渠道中的中间环节,从而更加高效地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的主要直接和间接客户分布于不同领域,包括新能源汽车、光伏电站、储能电池系统、消费电子、Mini LED、智能家电等。公司销售部门负责市场信息收集和更新,开发新客户;品质部协同处理客户销售和售后问题,了解客户需求并及时调整,优化执行标准,提高对接效率,了解产品使用情况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保证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公司根据生产订单完成生产后,通过自有物流或第三方物流安排配送。
3、采购模式
公司已建立一套全面的采购数据库,对各类采购品种实施精细化管理。同时,注重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通过高效的沟通,建立了互信互利的原则,坚定地追求双方利益的持久性、良性发展目标。此外,公司构建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估体系、淘汰机制以及供应商流失或变更的监控管理制度。这确保了公司能随时应对合作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和突发状况,从而做好充分的应对措施。
公司采用采购模式的主要目标是构建完整的供应链框架,确保采购的速度与风险得到有效管理。当前,主要采用集中采购的方式,同时结合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多种采购形式,以确保采购过程的灵活性。
3.1 集中采购
集中采购是公司最主要的采购模式。原材料的采购是公司采购部负责生产物料的统一采购,主要原材料有溶剂、添加剂、DMC、硅油、填料、助剂等化工材料。贸易型采购是公司在掌握和汇集多个客户的需求,实施大批量采购,充分发挥采购规模优势、提高采购效率、降低公司采购成本。公司由采购部负责生产物料的统一采购,主要原材料有DMC、硅油、填料、助剂等化工材料。公司采购部门实时监控原材料库存数量,结合未来排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关注原材料价格,准确把握市场趋势,根据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计划,同时进行战略库存储备。
3.2 公开招标
通过公告形式吸引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参与招标,通过发放招标文件、回收、开标、评标、定标,并最终订立采购合同的采购形式。
3.3 邀请招标
公司经筛选、评定、审核标准(含资信、业绩、实力等)之后,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多个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形式。
3.4 竞争性谈判
公司结合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邀请多家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形式。
4、研发模式
公司聚焦锂离子电池电解液、胶粘剂的研发,采用自主研发模式,以市场为导向,密切关注行业的市场需求和产品发展,开发新产品,升级旧产品性能。研发能力是公司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创新,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组建了具有深厚高分子材料、电化学和材料化学专业背景及丰富产业化研发经验的研发团队,并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研发团队在对材料特性、产品功能、工艺进行测试对比分析的同时,还与客户技术人员在产品的特性、工艺、产能、品质、配套设备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的交流,最终提出满足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除此之外,研发团队还要以行业的产业动态、技术变化和未来发展趋势为基础,对已有产品的特征和优劣性进行全面的分析,从而进行产品的研发升级以及推动新产品的研发。
结合新能源行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电解液、胶粘剂在新能源领域的创新研发应用成为公司电解液、胶粘剂水业务的重要增长引擎。围绕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技术趋势,布局覆盖消费数码电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等领域的研发项目,围绕多样化应用需求进行研发和未来的生产布局,打造涵盖解决方案、研发生产、使用保障、运营服务等产业链关键环节,为新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动能。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公司主体 |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 | 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 | 五氯化磷 | 集中采购 | 0.27% | 否 | 5.48 | 6.00 |
氢氟酸 | 集中采购 | 0.21% | 否 | 10.29 | 10.69 | |
氟化锂 | 集中采购 | 0.15% | 否 | 354.23 | 306.95 | |
六氟磷酸锂 | 集中采购 | 0.12% | 否 | 100.59 | 105.82 | |
碳酸二甲酯 | 集中采购 | 0.79% | 否 | 5.45 | 4.98 | |
碳酸二乙酯 | 集中采购 | 1.15% | 否 | 8.89 | 10.02 | |
碳酸甲乙酯 | 集中采购 | 4.36% | 否 | 8.89 | 8.01 | |
碳酸乙烯酯 | 集中采购 | 2.4% | 否 | 5.04 | 5.02 | |
碳酸亚乙烯酯 | 集中采购 | 0.65% | 否 | 67.33 | 61.89 | |
氟代碳酸乙烯酯 | 集中采购 | 0.37% | 否 | 62.77 | 56.47 | |
1,3-丙烷磺内酯 | 集中采购 | 1.65% | 否 | 70.24 | 68.74 |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丙烯酸酯 | 竞价采购 | 0.79% | 否 | 182.30 | 176.99 |
丙烯酸树脂 | 竞价采购 | 0.78% | 否 | 36.73 | 36.59 | |
聚醚多元醇 | 竞价采购 | 0.25% | 否 | 11.95 | 12.70 | |
树脂 | 竞价采购 | 0.27% | 否 | 23.89 | 23.45 | |
基胶 | 竞价采购 | 1.21% | 否 | 17.63 | 15.60 |
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报告期内主要采购的原材料模式分为电解液原材料的采购和化工材料胶粘剂原材料的采购:
(一)电解液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报告期内行业供需结构反转,驱动价格趋势性向下,六氟磷酸锂价格下滑明显,带动电解液价格下跌。
(二)电解液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
报告期内,六氟磷酸锂和高纯氟化锂的采购价格及电解液销售价格均发生下滑,直接对公司运营成本造成较大影响。
(三)公司化工材料-胶粘剂原材料采购价格较上一期无重大变化。
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粘接导热胶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发明专利11篇,实用新型专利4篇 | 拥有国内先进基胶合成和低分子处理设备以及深耕胶粘剂多年积累的配方技术,产品品质高,稳定性好,可为消费电子、汽车电子、新能源、光伏、5G、白色家电等领域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
双组分有机硅橡胶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发明专利2篇,实用新型专利1篇 | 拥有基胶合成技术和导热灌封胶、IGBT封装凝胶、防护灌封胶等配方核心技术,工艺成熟,产品性能可靠稳定,具有市场成本竞争优势 |
导热界面材料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发明专利3篇,实用新型专利1篇 | 自主研发,构建了涵盖不同导热级别的导热粘接胶、导热硅脂、导热凝胶、导热垫片等多条产品线,可为消费电子、新能源、光伏、5G等领域提供多样化导热解决方案 |
UV胶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发明专利1篇,实用新型专利1篇 | 自主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温和可靠,产品品质高,稳定性好,已实现在消费电子、新能源、白色家电等多个领域对国外知名品牌产品的替代 |
热熔胶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拥有7个发明专利 | 拥有国内领先的研发技术基础,经验丰富,研发团队实力深厚,且与科学院,研究机构均有合作,检测及生产设备齐,产品体系覆盖全面,品质高,稳定性好,可为光电显示,家电,电子3C,新能源等领域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 |
六氟磷酸锂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相关六氟磷酸锂生产工艺包装备及工艺技术 | 动态结晶六氟磷酸锂生产工艺,晶体形貌完整、流动性好、比表面积小,溶解放热较慢,产品酸度、不溶物及离子含量低,具有高纯度、高品质的特定,已批量出口海外多家客户 |
铁锂储能长循环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申请了相关配方知识产权专利和正极保护剂的技术专利 | 铁锂长循环体系,拥有6000+长循环寿命,较高的高低温兼顾性能,满足铝壳100Ah, 200Ah, 280Ah, 315Ah等不同类型的产品需求,产品升级演变为不同系列 |
铁锂2-5C快充动力电解液 | 中试,部分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一般类物质的比例及组合变化 | 高比能铁锂体系,兼顾4C左右的快充性能,动力学较好,具有较好的循环和储存寿命 |
高压三元电解液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拥有相关配方知识产权专利和正极保护剂的技术专利 | 支持4.35-4.4V的高比能中镍高压石墨体系的高低温及循环性能的各项要求。部分产品可提供2-4C的快充性能,满足快充性能的要求,同时兼顾较好的高温储存性能 |
高镍硅碳电解液 | 中试,部分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拥有相关配方知识产权专利和正极保护剂的技术专利 | 支持4.2V的高镍搭配5-20%的硅碳/氧负极动力、无人机等项目的需求,能力密度拓展到300-370wh/kg。具有较好高低温及循环性能,满足常温1000+,高温600+循环寿命。相关电解液申请了配方及专利技术 |
钠离子电池电解液 | 中试,部分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申请了相关配方知识产权专利和正极保护剂的技术专利 | 主要面向层状氧化物,提升比能量密度、解决钠电产气问题,提升循环寿命等,能量密度覆盖140-160wh/kg,正在开发180wh/kg适配的电解液体系 |
钴酸锂高压电解液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拥有相关配方知识产权专利和正极保护剂、抑制产气、高比能体系的技术专利 | 支持4.5V的高比能钴酸锂石墨或搭配少量硅碳负极的电解液,用于手机、笔记本电脑、智能穿戴场景,具有较好的循环寿命和高温储存性能 |
锰基动力电池电解液 | 中试,部分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申请了相关配方知识产权专利和抑制锰溶解的相关专利 | 针对低成本的磷酸锰铁锂、锰酸锂、富锂锰体系做系统开发,探究新型添加剂对正极锰溶解、电压衰减、容量退化等问题,主要提升高温循环和高温储能性能 |
其他数码电解液 | 工业化应用 | 均为本公司在职员工 | 一般类物质的比例及组合变化 | 性价比、差异化、细分市场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12000T | 86.00% | 无 | 无 |
电解液 | 30000T | 57.00% | 80000T | 2023年第四季度通过技改扩建,在原厂区新增8万吨电解液产能,目前正在土建施工阶段 |
六氟磷酸锂 | 6000T | 41.00% | 无 | 无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六氟磷酸锂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资质名称 | 有效期 | 发证机关 | 证书持有人 | 续期条件是否满足 |
安全生产许可证((ZJ)WH安许证字【2021】-H-1107) | 2021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24日 |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 新亚杉杉 | 是 |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330810192) | 2021年05月31日至2024年05月30日 | 应急管理部化学品登记中心 | 新亚杉杉 | 是 |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备案证明((浙)3S33080100082) | 2024年03月01日至2027年02月28日 |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 新亚杉杉 | 是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BA浙330801【2023】016 | 2023年06月29日至2026年06月28日 |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 新亚杉杉 | 是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衢AQBWH III 202200006) | 2021年12月28日至2024年12月28日 |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 新亚杉杉 | 是 |
第二类监控化学品使用许可证(HW-BS012 2023 02) | 2023年06月05日至2028年06月04日 |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 新亚杉杉 | 是 |
排污许可证(91330800069212626K001V) | 2022年12月16日至2027年12月15日 | 智造新城环境保护局 | 新亚杉杉 | 是 |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浙衢集污字第2023012号) | 2023年06月26日至2028年06月25日 |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亚杉杉 | 是 |
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440300562774729T001P) | 2023年10月10日至2028年10月9日 | 环境保护局 | 新亚新材料 | 是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经营模式优势
新亚制程是一家专注于新材料(电解液、胶粘剂)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的企业。
自成立以来,在严格确保产品标准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汲取过往成功经验,创建并实施“自营+代理”多元化侧重的市场开拓经营模式,以高效率、高质量、高性价比为宗旨,为客户提供新材料产品解决方案。围绕客户需求,公司最大限度地利用现有资源,提升研发创新能力,结合技术研发、自身产品和供应商储备等优势。公司从客户需求出发,充分发挥产品、技术、供应服务等经验优势,通过提供自产或外购产品,为客户提供高性价比的产品以及服务,为生产制造企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过程管控的优化都可以提供一定的助力,实现产业降本增效。公司根据对市场发展趋势的研判,结合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研发及生产客户迭代需求相应的化工材料产品,如电解液、六氟磷酸锂、RTV 硅橡胶、丙烯酸酯胶、环氧胶和聚氨酯胶等新材料产品的自主研发及生产等,以及智能ESD系统及产品、精密点胶项目产品、精密焊接项目产品、新能源锂电设备-方形铝壳电池生产设备、汽车零件精密组装设备等多个新能源汽车组件生产设备项目解决方案等,进一步促进公司销售增长和紧密客户合作关系。
2、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凭借在锂电池材料、胶粘剂等领域的市场积累,通过产品、研发水平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积累了丰富的优质客户资源。作为专注新材料(电解液、胶粘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企业和多家全球知名品牌的授权代理商,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围绕客户需求的关键技术开发,力求为客户提供了高质量的产品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从而与客户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对于公司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保障作用。公司也因此收获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和丰富的客户资源,与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
公司以市场和产品为导向,始终与客户保持紧密的业务往来和顺畅的沟通渠道,及时获取市场信息、了解客户需求,快速响应客户不同时期的需求和偏好。对于公司核心客户,公司不断优化产品和服务,通过签订年度战略订单、联合技术开发、专场专线供应等合作模式,建立长期的深度合作关系,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和增强品牌影响力。
3、供应商优势
经过多年的行业积累,公司拥有丰富的产品渠道、供应商资源和高效且强大的供应链协调能力,可提供品种众多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公司代理众多国内外知名品牌,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作为产业链上下游的枢纽,基于良好的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关系,制定科学、有效的供应策略,加强供应链上各个节点的竞争优势和有效衔接,满足客户与市场需求,目前,已累计为上千家行业内客户提供专业的产品供应服务,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供应服务优势和竞争力。
公司在业务开拓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营销网络和客户资源,协调上下游资源的整体性和连贯性,在整个产业链中,提供包括化工材料、智能工具、生产设备、生产设备维护零件、生产原物料等专业服务。顺应质量强国建设,公司深化与客户的命运共同体关系,从产品交付、质量管控、技术创新、成本节约等方面把控细节,加强业务协作和资源供给保障,以流程化、合作化、个性化和专业化为全球一流的制造企业提供科学的产品供应服务。
4、营销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已在珠三角、长三角以及环渤海湾地区建立了包括子公司、分公司的营销网络。公司采用“总部调配+网点中转储存+供应商适当备货”的管理模式,灵活的服务于终端客户需求,以就近原则及时响应快速送达,从而控制时间成本提高效率,有助于提高公司客户满意度。公司客户分为生产型直接客户和终端制造型客户,主要分布在消费电子、光伏电站、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系统、MiniLED、智能家电等行业,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协同配合,为客户提供快速有力的供应服务,并保证良好的售后服务。目前,公司营销布局已成功覆盖国内外多个国家和地区,充分发挥了公司的渠道和信息优势,协助公司进行市场开拓。
5、人才优势
自成立以来,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和管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拥有经验丰富,长期从事包括营销、技术、管理等各领域的精英团队,形成了稳定的人才梯队体系,为公司未来的战略发展、技术创新与经营管理需求奠定扎实的人才基础。尤其是一些顶尖人才有着很强的管理能力、科研能力和技术力量,可以不断提高公司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作为自主研发新材料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专业的科研团队,团队之间通过课题项目相互合作和技术开发,提高产品的性能指标和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发挥团队、个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6、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聚焦电解液、胶粘剂等新材料的研发,采用自主研发模式,以市场为导向,密切关注行业的市场需求和产品发展,开发新产品,迭代升级旧产品性能。研发能力是公司核心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高度重视自主研发创新,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组建了具有深厚高分子材料专业背景及丰富产业化研发经验的研发团队,以及拥有一支专业的技术团队的电解液研究院,建立了完善的研发体系。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围绕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化工材料-胶粘剂及电子信息行业开展,根据业务类型的不同主要分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和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其中,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为电解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电解液、六氟磷酸锂;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业务主要为胶粘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RTV硅橡胶、丙烯酸酯胶、环氧胶和聚氨酯胶等化工材料;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主要根据客户生产制造需求,依托公司自身供应链优势,提供电子设备、胶粘剂、电子工具、仪器仪表、静电净化、电子元器件等产品服务。公司通过多方位开拓、维护客户,持续推进国内市场的拓展,在行业迭代中不断突破创新,巩固行业的地位。
(一)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制造
报告期内,子公司新亚杉杉主要生产并销售六氟磷酸锂及电解液。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消费电池等领域,并与上述领域多家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
主要产品及用途:
(1)六氟磷酸锂为最常用的电解液锂盐,具备离子电导率较高,溶解能力、热稳定性、电池循环性能、环境友好性优异等优势,主要应用于电解液的生产制造。
(2)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包括磷酸铁锂储能电解液、磷酸铁锂动力电解液、三元高压动力电解液、三元高镍动力电解液、高镍硅碳负极电解液、4.45V+钴酸锂数码电解液、高功率电解液及其他各类型数码电解液,下游用途主要覆盖动力类锂离子电池、消费类锂离子电池、储能类锂离子电池三大领域。
(二)化工材料-胶粘剂制造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新亚新材料、库泰克分别生产并销售RTV硅橡胶、液态光学胶、底部填充胶、UV固化胶、环氧胶、三防披覆胶、高导热硅脂、PUR热熔胶、UV三防胶、热熔压敏胶、导热结构胶、环氧低温固化胶等产品。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消费电池、面板制造、面板模组、汽车电子、3C产品、智能家居、电源管理系统BMS、LED显示等领域,并与多家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
主要产品及用途:
(1)RTV硅胶
应用于元器件地粘着、固定、密封、灌封、绝缘、防潮及隔绝环境污染等,适用于生产制造与智造、智能设备、物联网、光伏储能、交通与电子、移动通信、Mini LED等领域的胶水。
(2)UV胶
应用于面板模组、LCD、OLED显示面板的紫外线固化产品,适用于大、中、小各类型面板的胶水。
(3)PUR热熔胶
应用于摄像模组COB封装、IC封装、汽车电子(含汽车雷达、车载摄像等)、家电面板(含冰箱、灶面、消毒柜等)等适用于木材、纺织、塑料、金属、玻璃等之间粘接的产品,以及包含遮光作用的胶水。
(4)丙烯酸类胶水体系
应用于黏结金属、塑胶、光学玻璃贴合(触摸屏等)、TP+LCM全贴合、ITO保护、缓冲、密封、固定、三防涂敷等适用于笔记本电脑外壳、PAD外壳以及电视机玻璃背板粘结、台式/一体机电脑键盘、智能音箱/TWS耳机结构粘接、LCM模组ITO保护USB焊点保护、BGA四角绑定、摄像头镜头LENS黏结等防潮、防静电、防腐蚀的胶水。
(5)新能源IGBT模块防护凝胶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核心器件的半导体IGBT模块封装,实现高纯度、低应力及高可靠性有机硅灌封材料等有机硅凝胶系列产品。
(6)储能及新能源类胶水体系
应用于新能源领域,主要覆盖动力电池、软包电池、混动电池、电源管理系统等产品体系,提供与解决方案配套的粘接、密封、导热以及防护等热熔胶、导热结构胶或喷涂UV三防胶产品,适用于各类型恶劣环境。
(三)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
公司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紧紧围绕电子信息制造业客户的生产需求,为其提供产品制造中所需的各种电子信息产品供应以及制造流程方案、相关工艺、技术支持等配套服务,协助客户提高生产制造效率。
公司围绕客户电子信息制造工艺方案的设计,紧贴客户需求,依靠公司系统的技术支持、优秀的管理团队和营销团队,凭借积累的供应商库、快速开拓新供应商的能力以及自营的仓储体系,为客户提供系统的产品供应解决方案,主要包括:向客户提供制造工艺和流程方案所涉及的电子设备、胶粘剂、电子工具、仪器仪表、静电净化、电子元器件等产品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并以此提高客户的生产组织效率,提高客户黏性,进而稳固与下游客户的长期良好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专注于客户的深度绑定合作,针对重点客户派驻员工提供驻点服务,加强客户现场服务并深挖客户增量需求;公司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一直深耕消费电子领域,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有助于公司在光伏、新能源等相关领域的知名企业逐步导入相关产品,为公司未来开拓新的业务增长打下良好的基础。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146,414,872.45 | 100% | 1,742,054,265.48 | 100% | 23.21% |
分行业 | |||||
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 | 1,323,500,863.09 | 61.66% | 1,477,484,483.49 | 84.81% | -10.42% |
化工材料制造 | 794,219,691.71 | 37.00% | 244,102,522.41 | 14.01% | 225.36% |
大宗商品贸易 | 20,927,159.45 | 0.97% | 0.00% | 100.00% | |
物业租赁 | 7,209,000.32 | 0.34% | 3,228,112.63 | 0.19% | 123.32% |
保理及供应链 | 558,157.88 | 0.03% | 17,239,146.95 | 0.99% | -96.76% |
分产品 | |||||
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 | 552,720,406.50 | 25.75% | 0.00 | 0.00% | 100.00% |
电子设备 | 506,968,825.09 | 23.62% | 563,520,153.33 | 32.35% | -10.04% |
仪器仪表 | 280,910,183.22 | 13.09% | 296,918,401.88 | 17.04% | -5.39%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241,499,285.21 | 11.25% | 244,102,522.41 | 14.01% | -1.07% |
电子元器件 | 228,241,478.82 | 10.63% | 252,078,207.96 | 14.47% | -9.46% |
化工辅料贸易 | 126,182,485.63 | 5.88% | 143,045,795.68 | 8.21% | -11.79% |
辅料及其他 | 121,570,740.79 | 5.66% | 150,865,503.24 | 8.66% | -19.42% |
电子工具 | 41,489,129.72 | 1.93% | 53,719,588.12 | 3.08% | -22.77% |
大宗商品贸易 | 20,927,159.45 | 0.97% | 100.00% | ||
静电净化 | 18,138,019.82 | 0.85% | 17,336,833.28 | 1.00% | 4.62% |
物业租赁 | 7,209,000.32 | 0.34% | 3,228,112.63 | 0.19% | 123.32% |
保理及供应链 | 558,157.88 | 0.03% | 17,239,146.95 | 0.99% | -96.76% |
分地区 | |||||
华南地区 | 1,385,252,124.47 | 64.54% | 975,805,192.66 | 56.01% | 41.96% |
华东地区 | 491,872,888.62 | 22.92% | 176,038,436.97 | 10.11% | 179.41% |
华中地区 | 81,872,269.70 | 3.81% | 211,981,235.51 | 12.17% | -61.38% |
境外地区 | 77,768,454.74 | 3.62% | 192,135,976.79 | 11.03% | -59.52% |
其它地区 | 72,586,747.47 | 3.38% | 113,772,949.73 | 6.53% | -36.20% |
华北地区 | 34,800,847.18 | 1.62% | 71,505,061.39 | 4.10% | -51.33% |
东北地区 | 2,261,540.27 | 0.11% | 815,412.43 | 0.05% | 177.35% |
分销售模式 | |||||
直营模式 | 2,146,414,872.45 | 100.00% | 1,742,054,265.48 | 100.00% | 23.21% |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分行业 | ||||||
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 | 1,323,500,863.08 | 1,210,028,718.59 | 8.57% | -10.42% | -9.64% | -0.79% |
化工材料制造 | 794,219,691.71 | 701,199,125.25 | 11.71% | 225.36% | 348.83% | -24.29% |
分产品 | ||||||
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 | 552,720,406.50 | 551,831,084.00 | 0.16% | 100.00% | 100.00% | 100.00% |
电子设备 | 506,968,825.09 | 478,364,081.37 | 5.64% | -10.04% | -9.32% | -0.74% |
仪器仪表 | 280,910,183.22 | 255,332,831.62 | 9.11% | -5.39% | -4.68% | -0.68%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241,499,285.21 | 149,368,041.24 | 38.15% | -1.07% | -4.39% | 2.15% |
电子元器件 | 228,241,478.82 | 216,962,561.27 | 4.94% | -9.46% | -10.71% | 1.33% |
分地区 | ||||||
华南地区 | 1,385,252,124.47 | 1,226,361,321.73 | 11.47% | 41.96% | 51.37% | -5.50% |
境外地区 | 77,768,454.74 | 66,157,550.80 | 14.93% | -59.52% | -61.92% | 5.35% |
分销售模式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电解液 | 17118.64 | 17058.6 | 430,822,025.53 | 向下趋平 | 供方市场增加,需方需求量趋平 |
六氟磷酸锂 | 2480.72 | 1098.95 | 100,544,623.64 | 向下趋平 | 供方市场增加,需方需求量趋平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9,549.00 | 9,560.43 | 241,499,285.21 | 平稳 | 无 |
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 ?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销售量 | 吨 | 9,560.43 | 8,559.43 | 11.69% |
生产量 | 吨 | 9,549.00 | 8,657.13 | 10.30% | |
库存量 | 吨 | 188.35 | 199.78 | -5.72% | |
电解液 | 销售量 | 吨 | 17,058.60 | 14,453.01 | 18.03% |
生产量 | 吨 | 17,118.64 | 14,534.31 | 17.78% | |
库存量 | 吨 | 220.61 | 94.92 | 132.42% | |
电子工具类 | 销售量 | 台 | 6,906 | 11,744 | -41.20% |
生产量 | 台 | 5,937 | 11,078 | -46.41% | |
库存量 | 台 | 4,761 | 5,730 | -16.91% | |
六氟磷酸锂 | 销售量 | 吨 | 1,098.95 | 736.78 | 49.16% |
生产量 | 吨 | 2,480.72 | 2,475.83 | 0.20% | |
库存量 | 吨 | 119.58 | 179.51 | -33.39%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电解液库存量同比增加132.42%,主要原因为2023年年底客户备货,1月初已发货完毕。
2、报告期六氟磷酸锂销量增加49.16%:主要为出口销量增加;六氟磷酸锂库存量减少33.39%,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增加销售出库。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行业和产品分类
单位:元
行业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 | 主营业务成本 | 531,523,700.11 | 27.77% | 100.00% |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主营业务成本 | 135,542,267.22 | 7.08% | 144,136,522.65 | 9.54% | -5.96% |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 | 原材料 | 468,780,505.86 | 24.49% | 0.00% | 24.49% | |
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 | 人工工资 | 15,396,087.24 | 0.80% | 0.00% | 0.80% | |
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 | 折旧 | 32,392,484.63 | 1.69% | 0.00% | 1.69% | |
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 | 能源动力 | 14,954,622.38 | 0.78% | 0.00% | 0.78% |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原材料 | 124,325,140.90 | 6.50% | 133,713,655.70 | 8.85% | -7.02%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人工工资 | 8,593,149.74 | 0.45% | 7,932,320.14 | 0.53% | 8.33%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折旧 | 1,014,988.18 | 0.05% | 1,007,316.83 | 0.07% | 0.76% |
化工材料-胶粘剂 | 能源动力 | 1,608,988.40 | 0.08% | 1,483,229.98 | 0.10% | 8.48% |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股权收购 |
衢州市云燕贸易有限公司 | 股权收购 |
惠州市鼎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注销 |
深圳市伟新达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 |
浙江福亚电子有限公司 | 新设 |
衢州瑞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为拓展新能源领域的业务布局,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受让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新亚杉杉51%的股权。2023年2月17日,公司子公司已完成对上述股权的交割手续,公司由此新增锂电池电解液、六氟磷酸锂业务。公司电解液产品广泛应用于动力电池、储能电池、3C数码类电池,应用场景覆盖新能源汽车、储能、手机、笔记本、电动工具、智能穿戴等。因合并范围并入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报告期新增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产品,收入为5.52亿,占营业收入的25.75%。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1,076,980,773.05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50.18%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华为技术及其关联方 | 752,613,141.22 | 35.06% |
2 | 客户二 | 139,993,390.99 | 6.52% |
3 | 客户三 | 88,080,122.64 | 4.10% |
4 | 客户四 | 51,232,067.85 | 2.39% |
5 | 客户五 | 45,062,050.35 | 2.10% |
合计 | -- | 1,076,980,773.05 | 50.18%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557,304,040.66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9.83%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供应商一 | 162,781,556.67 | 5.79% |
2 | 供应商二 | 140,958,265.49 | 5.02% |
3 | 供应商三 | 90,772,543.45 | 3.23% |
4 | 供应商四 | 83,493,446.02 | 2.97% |
5 | 供应商五 | 79,298,229.03 | 2.82% |
合计 | -- | 557,304,040.66 | 19.83%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71,690,687.25 | 68,145,346.04 | 5.20% | |
管理费用 | 120,628,351.23 | 78,103,205.07 | 54.45% |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
财务费用 | 31,743,230.16 | 6,145,735.14 | 416.51% |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
研发费用 | 31,190,199.47 | 12,570,933.70 | 148.11% |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 |
合计 | 255,252,468.11 | 164,965,219.95 | 54.73%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晶析装备与干燥工艺对动态结晶六氟磷酸锂产品品质的影响及其产业化改进研究 | 提高劳动生产率 | 小试阶段 |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确定新型六氟磷酸锂晶析装备、最佳设备尺寸、参数,六氟干燥工艺等条件,提升六氟磷酸锂生产效率,降低成本 |
高品质、高效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的影响因素研究及规模化应用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小试阶段 |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 | 确认影响六氟磷酸锂产品品质的因素,新工艺从产线推广到车间。持续降低六氟磷酸锂的工艺成本,并降低设备维修保养频率,降低成本 |
新装备、新工艺对电解液产品品质、生产效率的影响研究及其产业化改进研究 | 提高劳动生产率 | 小试阶段 |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实现突破性变革 |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实现突破性变革,提升六氟磷酸锂生产效率,降低产品品质,提升市场竞争力 |
六氟磷酸锂反应物浓度、反应时间、反应器等参数对产品品质及生产效率的影响研究 | 技术原理的研究 | 小试阶段 |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 | ① 确定最佳反应浓度,提升产品收率,降低材料损耗; ② 确认最佳反应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③ 确定最佳效果反应器,提升单次结晶产量,提高收率; |
高电压三元快充倍率型电解液及添加剂的开发与应用 | 开发全新产品 | 小试阶段 |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开发中镍高压三元快充电解液,满足市面对高比能、12-15min充电80%SOC左右的目标,提升高压快充电解液在动力电池体系应用占比,加快新产品的导入。 |
锂离子电解液添加剂1,3-丙烷磺内酯(PS)的替代开发与应用 | 开发全新产品 | 小试阶段 |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实现突破性变革 | 开发一种新型的低阻抗负极成膜添加剂,有效提升电解液添加剂在负极界面的保护,有效降低负极电池的阻抗,提升电池在低温充电、快充条件下的电池性能,降低电池低温0℃下的充电析锂。提升产品在快充、智能穿戴类产品的应用。 |
新型低阻抗负极成膜添加剂的电化学特性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小试阶段 |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增加我司在动力电池电解液领域的竞争力,为公司业绩的持 |
及其在高比能电池体系中的应用 | 续、快速增长提供动力 | |||
层状氧化物钠离子电池电解液的研究 | 开发全新产品 | 研究阶段 |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对应市场的需求进行电解液生产,保持在国内市场的占比,并且扩大竞争海外市场的优势。 |
高压钴酸锂搭配硅碳负极高比能电解液及添加剂研究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小试阶段 |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 | 开发一种适配高压硅碳负极电解液添加剂,有效提升硅碳负极的循环性能,开发的高压硅碳负极电解液可用于高比能智能穿戴、手机、笔记本电脑产品。提升我司产品竞争力 |
磺酸酯类添加剂的开发及在电解液中应用研究 | 技术原理的研究 | 研究阶段 | 发明专利 | 在磺酸酯类添加剂的开发具有先进性,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意义。 |
适配4.8V富锂锰基正极材料的含正极保护添加剂的电解液电化学研究 | 开发全新产品 | 研究阶段 |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提高我司在全球锂电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和影响力,为公司进一步打开国际市场提供有力的支撑,为公司业绩的快速增长提供动力。 |
含三嗪基类添加剂的电解液研究及其在电池中的应用研究及产气机理分析 | 技术原理的研究 | 小试阶段 | 发明专利 | 1.探究含三嗪基类添加剂的氧化还原特性,在正负极界面的电化学反应 2.评价含三嗪基类添加剂对电池高低温、倍率剂循环性能的影响,寻找阻抗低、高温性能优良的含三嗪基类正极成膜添加剂结构 |
新型氟代溶剂及添加剂在含钠离子电解液电池中的作用研究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研究阶段 |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增加我司在动力电池电解液领域的竞争力,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快速增长提供动力 |
新型钠盐添加剂及含其电解液的研究 | 开发全新产品 | 小试阶段 |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在锂电池体系中电解液开发具有先进性,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有重要意义 |
钠离子电池普鲁士蓝类正极匹配电解液添加剂开发 | 开发全新产品 | 研究阶段 |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钠离子电池电解液开发技术储备,可开辟一个新的生产线。同时可提高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给客户提供钠电技术解决方案。 |
电解液添加剂二氟磷酸钠(NaPO2F2)的研发 | 开发全新产品 | 研究阶段 |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 | 提升二氟麟酸纳在电解液中的性能,延伸电解液产业链市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磷酸锰铁锂正极材料适配的电解液及添加剂的研究 | 开发全新产品 | 研究阶段 |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增加公司锂电池领域的影响和竞争力,为电池化学品领域开辟新的具有竞争力的领域。 |
钴酸锂4.5V电池电解液及关键材料体系研发 | 增加产品功能或提高性能 | 研究阶段 | 对已有产品、工艺等进行一般性改进 | 4.5V电解液开发储备,顺应头部客户和未来市场需求,给客户提供有效的技术解决方案,提高公司在电池行业的品牌知名度。 |
钠离子电池电解液及关键材料体系开发研究 | 开发全新产品 | 研究阶段 | 新产品、新工艺等推广与示范活动 | 钠离子电池电解液开发技术储备,可开辟一个新的生产线。同时可提高公司的整体技术水平,给客户提供钠电技术解决方案。 |
加成型双组份导热粘接灌封胶 | 解决加成型灌封胶需要依靠底涂剂才能粘接基材的行业痛点。 | 已小批量生产 | 导热性能良好,低硬度,低粘度,绝缘性能好,对PCB、铝等材料具有良好粘接性。 | 突破了行业难题,实现加成型灌封材料的差异化发展。 |
耐冷热冲击MINI LED封装材料 | 提高Mini LED封装胶耐冷热冲击性能。 | 已试产 | 产品具有良好触变性、粘接力、耐高低温性能、良好透光率以及低膨胀系数、高折射率。 | 进一步扩展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 |
动力电池PACK箱体结构用硅烷改性密封胶的研发 | 开发用于动力电池PACK箱体结构粘接的高性能密封材料。 | 已试产 | 产品无溶剂,具有优秀粘接性、触变性和高强度,可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PACK箱体、OBC模块、户外直流充电桩箱体等粘接密封。 | 借助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公司提供新的效益增长点。 |
GaN快充低VOC有机硅导热粘接材料的研发 | 解决高功率电源在自动化生产中导热硅橡胶与PC壳体兼容性问题。 | 批量生产 | 产品具有低挥发、高导热、良好粘接性,提高与高功率电源PC壳体的兼容性。 | 拓宽了产品的应用场景,进一步增强公司电源硅胶产品的竞争力。 |
氢燃料电池双极板粘接密封材料的研发 | 研发用于燃料电池中高温、酸性条件下双极板的粘接密封材料。 | 待试产 | 产品具有高气密性、低透湿性、耐酸、耐热、低离子析出以及低压缩形变。 | 提高公司对特种有机硅材料的研究深度。 |
UV快速固化粘接补强胶 | 研发可快速固化的高粘接强度粘接胶。 | 小批量供货 | 产品可UV快速固化,具有优异的粘接强度、触变性、柔韧性和耐候性。 | 丰富公司UV胶产品种类,提高综合竞争力。 |
弯折区域保护胶的研发 | 更好提高产品性能,适用市场需求 | 项目已验收 | 固化时间短,效率高,具有优异的防护,绝缘,隔水效果,满足各种环境信赖性测试,易返修等。 | 促进公司在光电显示领域的发展 |
低粘度的低温快固胶的研发 | 更好提高产品性能,适用市场需求 | 项目已验收 | 低粘度,稳定性好操作时间长,优异的操作性能;低温短时间内即可完全固化,耐高温高湿,耐冷热冲击好 。 | 促进公司在手机平板,汽车电子以及超微、超薄芯片的封装等领域的发展, |
双组分聚氨酯结构胶的研发 | 更好提高产品性能, 适用市场需求 | 项目已验收 | 剪切强度高,耐候衰减率小,且工艺制备方法简单,反应步骤少,方法简单,生产效率高。 | 针对日渐发展得新能源汽车电池对胶粘剂的性能要求,大大促进公司在新能源电动车等领域的发展 |
湿气固化型有机硅密封胶的研发 | 更好提高产品性能, 适用市场需求 | 项目已验收 | 完全固化后即可提供高强度,短时间即可达到一定的初固化效果,断裂伸长率达高 | 针对硅材质线材及板材等对密封和粘接的要求,能为公司在电子产品的发展提供重要贡献 |
显示保护胶 | 更好提高产品性能, 适用市场需求 | 项目已验收 | 优异的耐水性和粘结性能,剪切强度 | 针对显示器的组装要求,大大促进公司在显示领域的发展 |
高,耐高温高湿,耐冷热冲击好,常温操作时间长,满足产线连续工作 | ||||
ESD智能监控系统升级开发 | 1、产品降本增效 2、能与其他主销产品统一联网 3、更美化、更便捷 | 已完成 | 1、支持自动清扫 2、卡扣式设备,方便安装 3、无线WIFI统一联网 | 1、方便实施和客户使用,降低成本 2、对销售提供更有竞争力产品。 3、产品多元化、客户粘性增加 |
接地电阻和对地电压检测及自动切换功能监控仪产品升级 | 1、产品降本增效且方便采购; 2、不同屏、wifi模块可以任意选择 | 已完成 | 1、自动判断和及时控制相应的保护电路 2、更智能化、更统一、更标准 3、更新迭代,符合市场对产品的需求 | 1、方便采购原材料和生产; 2、方便实施和客户使用; 3、对销售提供更有竞争力产品。 |
无线WIFI数据传输SLD-8000双面显示温湿度看板监控仪 | 1、产品降本增效且方便采购; 2、更智能化(自动识别功能) | 已完成 | 1、温、湿、时间三合一监控 2、达到上限自动报警 3、网络自动断线、自动重联 | 1、产品多元化,客户粘性增加 2、对销售提供更有竞争力的产品 3、方便实施和客户使用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18 | 45 | 162.22%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4.39% | 10.61% | 3.78%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本科 | 51 | 13 | 292.31% |
硕士 | 8 | 3 | 166.67% |
博士 | 1 | 0 | 100.0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52 | 10 | 420.00% |
30~40岁 | 52 | 13 | 300.00%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2023年 | 2022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31,190,199.47 | 12,570,933.70 | 148.1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5% | 0.72% | 0.73%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适用 □不适用因合并范围增加,公司研发项目及人员增加导致。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72,259,026.92 | 3,172,030,978.38 | 25.2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18,021,114.92 | 3,158,292,415.98 | 33.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762,088.00 | 13,738,562.40 | -1,888.8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80,849.23 | 33,000.00 | 94,690.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1,136,876.58 | 331,580,192.43 | -6.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9,856,027.35 | -331,547,192.43 | 15.5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4,133,903.49 | 1,967,222,391.79 | -21.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2,858,341.23 | 1,988,108,110.32 | -28.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275,562.26 | -20,885,718.53 | 680.6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5,483,777.06 | -336,950,792.92 | -20.3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35,092.82 | -0.01%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06,596.88 | 0.04% | 否 | |
资产减值 | 0.00%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24,373,418.12 | -9.24% | 主要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 否 |
营业外支出 | 22,067,109.78 | -8.36% | 主要是超期支付股权对价款,计提的违约金 | 否 |
信用减值损失 | -36,881,282.37 | 13.98% | 主要是原有保理业务计提减值所致 | 否 |
资产减值损失 | -196,664,233.58 | 74.53% | 因收购电解液资产发生商誉减值计提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3年末 | 2023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230,937,913.72 | 7.67% | 657,401,032.29 | 26.07% | -18.40% | 主要系支付股权款所致 |
应收账款 | 1,001,307,953.97 | 33.24% | 436,727,624.60 | 17.32% | 15.92% | 主要系并入电解液资产所致 |
合同资产 | 0.00% | 0.00% | 0.00% | |||
存货 | 276,494,423.54 | 9.18% | 246,138,288.79 | 9.76% | -0.58%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4,274,625.48 | 4.46% | 138,351,672.13 | 5.49% | -1.03%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62,208.29 | 0.06% | 1,827,131.19 | 0.07% | -0.01% | |
固定资产 | 589,847,148.08 | 19.58% | 116,522,394.11 | 4.62% | 14.96% | 主要系并入电解液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3,413,081.09 | 0.11% | 0.00% | 0.11% | ||
使用权资产 | 41,619,534.56 | 1.38% | 7,446,470.79 | 0.30% | 1.08% | |
短期借款 | 445,900,000.00 | 14.80% | 740,411,859.76 | 29.36% | -14.56% | 主要系缩减融资体量所致 |
合同负债 | 56,893,003.58 | 1.89% | 24,140,209.79 | 0.96% | 0.93% | |
长期借款 | 49,300,000.00 | 1.64% | 0.00% | 1.64% | ||
租赁负债 | 38,704,213.44 | 1.28% | 3,656,433.05 | 0.15% | 1.13% | |
其他应付款 | 386,434,238.69 | 12.83% | 20,467,626.13 | 0.81% | 12.02% | 主要系购买电解液资产股权款未支付所致 |
应付账款 | 345,443,614.19 | 11.47% | 229,845,660.91 | 9.12% | 2.35% | 因并购新亚杉杉,导致合并范围增加 |
预付账款 | 243,947,664.91 | 8.10% | 160,115,399.21 | 6.35% | 1.75% | 因并购新亚杉杉,导致合并范围增加 |
无形资产 | 140,035,682.63 | 4.65% | 73,105,382.63 | 2.90% | 1.75% | 因并购新亚杉杉,导致合并范围增加 |
商誉 | 134,345,008.03 | 4.46% | 5,657,592.08 | 0.22% | 4.24% | 因购入电解液资产发生减值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33,571,303.87 | 1.11% | 23,405,166.83 | 0.93% | 0.18% | 因并购新亚杉杉,导致合并范围增加 |
应交税费 | 17,635,747.96 | 0.59% | 12,674,861.29 | 0.50% | 0.09% | 因并购新亚杉杉,导致合并范围增加 |
其他应收款 | 6,542,275.02 | 0.22% | 555,256,517.81 | 22.02% | -21.80% | 收回原股东资金占用款项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706,204.33 | -106,596.88 | 599,607.45 | |||||
金融资产小计 | 706,204.33 | -106,596.88 | 599,607.45 | |||||
上述合计 | 706,204.33 | -106,596.88 | 599,607.45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套期保值: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因资金集中管理支取受限,以及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247,573.70 | 21,500,075.16 |
冻结资金 | 378,811.15 | 105,651.20 |
合计 | 626,384.85 | 21,605,726.36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68,938,000.00 | 0.00 | 100.0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合作方 | 投资期限 | 产品类型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的进展情况 | 预计收益 | 本期投资盈亏 | 是否涉诉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研发、生产、销售 | 收购 | 703,800,000.00 | 51.00% | 自有资金 | 无 | 长期 | 电解液、六氟磷酸锂 | 收购完成 | 0.00 | -30,684,387.15 | 否 | 2022年12月09日 | 披露于(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设立控股子公司、进行增资并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7) |
合计 | -- | -- | 703,800,000.00 | -- | -- | -- | -- | -- | -- | 0.00 | -30,684,387.15 | -- | -- | -- |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 | RMB5000万元 | 611,310,335.37 | 245,457,028.76 | 971,106,504.04 | 20,950,774.05 | 15,647,690.93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室温固化硅橡胶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绝缘电子硅材料、环氧灌封材料、液体硅橡胶、导热硅脂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化工产品的销售 | RMB3000万元 | 224,878,701.13 | 68,529,341.37 | 202,488,747.37 | 29,740,057.66 | 25,407,707.69 |
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净化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机器设备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 | USD300万元 | 98,918,986.23 | 61,702,317.39 | 153,966,938.41 | 6,347,963.10 | 5,300,432.80 |
可经营) |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RMB26405万元 | 1,120,617,429.38 | 685,388,175.66 | 552,720,406.51 | -65,924,021.78 | -60,165,465.0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股权收购 | 并表收入55,272.04万元,占总收入25.75% |
衢州市云燕贸易有限公司 | 股权收购 | 并表收入1,452.24万元,占总收入0.68% |
惠州市鼎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注销 | 已注销 |
深圳市伟新达科技有限公司 | 转让 | 已转让 |
浙江福亚电子有限公司 | 新设 | 暂未开展业务 |
衢州瑞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设 | 无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甬湶投资及新亚杉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子公司上海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甬湶投资持有的新亚杉杉51%股权。2023年2月17日,新亚杉杉完成了有关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新的《营业执照》。自2023年2月18日起,新亚杉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增加锂离子电池电解液、六氟磷酸锂等化工新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营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本报告期,新亚杉杉实现并表营业收入55,272.04万元,净利润-6,016.55万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忠实、勤勉履行职责,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积极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将在以董事会为核心的管理层领导下,通过全力外拓市场、降本增效确保生产经营稳定,继续围绕产业链协同,从产品升级、技术创新及人才储备等多方面激发企业潜能,在“以变应变”中不断探索新路径、激发新动能,深耕包装领域做优做强做大,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明确责任,细化举措,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公司全年经营计划目标。
(1)保持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稳健增长
充分把握电子行业景气度回暖可能带来的各种发展机遇和市场机会,公司将持续聚焦主营业务,继续围绕核心客户加强业务稳定性;加强自主产品的市场拓展,持续提高公司的销售毛利水平,加大产品业务的推广力度,不断开拓新兴市场。公司将依托过去20年积累的技术优势、客户优势、质量优势和品牌优势,加强产业链条上下游成员公司的沟通及资源整合,以期做到客户资源、研发技术资源、品牌资源、财务资源等方面的全方位优化整合。在聚焦主营业务基础上,公司拟围绕核心客户稳健推进产业配套服务,围绕其产业闭环提供综合产业配套服务。
(2)推动锂电池电解液业务实现突破
公司凭借在电解液行业内积累多年的供应链优势和品牌知名度,整合上下游资源,与上游供应商形成更为稳定持续的合作关系,同时通过产能扩张、自动化建设、工艺改进等措施,做精做细现有产品,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高性价比的产品。
同时,公司将借助已形成的以三元中镍高压动力电解液、三元高镍石墨动力电解液、高镍硅碳负极电解液、高能量密度铁锂电解液、储能电解液以及高电压4.48V+数码电解液为代表的高比能量密度动力电池应用领域的技术和产品积累,以及相关产品和技术配套,进一步开拓市场份额,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市场竞争力。
另外,结合新能源发展的现状,随着电解液市场竞争越发激烈,锂离子电池电解液低成本技术是提升竞争力的关键要素之一。低成本技术主要包括电解质的低成本的生产工艺技术、瞄准下一代低成本电池的技术研发(钠离子电池、磷酸锰铁锂电池、富锂锰基电池等新型电池电解液体系,液态型电解质、添加剂的技术储备工作)和下一代电解液及添加剂技术迭代(超高比能电解液、长循环寿命电解液、超高压电解液、硅碳负极电解液、快充电解液、半固态电解液)。公司将从技术开发、供应链管理、制造成本等多个维度加强成本控制工作。
(3)市场开拓与技术创新双线驱动
继续深耕大客户销售和客户关系维护,在巩固并夯实与老客户的合作基础上,积极为客户的新产品提供解决方案,瞄准细分行业龙头,以工艺创新、技术创新寻求合作突破;全力开拓海外市场,切实服
务好国际客户,扩大海外市场份额。整合和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核心平台,强化公司技术研发,注重优势技术吸收整合,加速技术迭代,以创新之变应对市场之变,保持创新企业发展动力。
(4)深化管理变革,提升运营效率
深化供应链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其内部环节,助力公司供应链管理再上新高度;坚持推进智能制造,全方位加强信息化建设,实现实时信息沟通与共享,有效提升管理效率;重视高学历人才的储备工作,不断创新用人机制,完善激励机制,确保利益共享,激发团队凝聚力与积极性;积极打造学习型组织,构建长效学习机制,营造互融共促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员工的综合素养和职业化水平。
(5)规范运作水平,保障投资者权益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构建一个更加规范、透明的上市公司运作体系。同时将不断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以完善风险防范机制,确保公司的稳健运营。此外公司将积极拓展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搭建多层次、多渠道的沟通平台,以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为公司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的客户集中度较高,对客户的依赖程度较大。 公司的电子信息产品销售服务业务及产业配套服务与主要客户的配合度日益提高,但如果出现主要客户出现产品销量下降、大幅减少向公司下达订单或降低采购价格的情况,公司的经营业绩短期内可能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为应对此风险,公司一方面不断拓展产品线的宽度和深度,通过挖掘细分市场需求和进入新的市场等方式扩大订单来源;另一方面通过不断完善销售与售后服务流程,加大配套服务的宽度和深度,提高对客户需求的响应速度和能力,提高客户满意度,防止现有客户流失。
2、应收款项较大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基于营业收入的增长应收款项金额较大,如在经济环境下行及客户本身经营情况不佳的情况下,可能存在部分应收款项不能按期或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将从客户选择及内部控制两个方面防范风险:首先,公司相关业务仍将聚集合作时间长、信用度较高的大客户开展,内控方面,公司将持续完善管理机制、内控制度、业务审批制度及跟踪管理制度,以降低相关风险给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3、毛利率波动等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毛利率水平受行业发展状况、客户结构、产品价格、原材料价格、员工薪酬水平、残次品率、产能利用率等多种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因素持续发生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利润率下降,对公司盈利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强内部运营管控,提高运营效率,加快产品升级,加快技术创新,确保公司核心竞争力。
4、商誉减值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通过子公司新亚中宁完成收购新亚杉杉51%股权后,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如新亚杉杉未来经营状况不佳,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公司将利用和子公司在业务上的协同性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发挥协同优势,保持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竞争力,尽量降低商誉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并及时披露相关风险。
5、公司控制权不稳定风险及应对措施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鉴于保信央地仅持有公司8.92%有表决权股份,持有表决权比例与其他股东比较接近,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控制权可能存在不稳定的风险。鉴于上述风险,保信央地及实际控制人已出具保持公司控制权稳定的承诺函:(1)不主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限制);(2)不会主动放弃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提名权、提案权、表决权等权利(应当回避的除外),不会协助任何其他方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3)在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本企业或者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通过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等方式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稳定上市公司控制权。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3年05月19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 | 其他 | 其他 | 投资者 | 主要了解公司2022年度全年生产经营情况 | 2023年5月19日2022年度业绩说明会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股东大会,16次董事会会议,14次监事会会议,各会议举行合法有效。
(一)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能够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见证。
(二)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公司董事均按时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勤勉尽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做出科学、合理决策。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董事,董事会成员的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在公司重大决策以及投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健康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未出现越权行使股东大会权利的行为,也未出现越权干预监事会运作和经营管理层的行为。
(三)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产生监事,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现有三名监事,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人。公司全体监事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要求,从保护股东利益出发,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忠实、勤勉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关于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监管部门颁布的制度法规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依法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及网站,真实、完整、准确、公平、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确保公司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相关信息。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负责接待投资者的来访和咨询,公司证券部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具体实施机构,协助实施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投资者来访接待工作、股东大会的安排组织工作、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答疑工作等。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1、业务: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2、人员: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和领取报酬。
3、资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对公司所有资产具有完全的控制支配权,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产的行为。
4、机构: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5、财务:公司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与主要股东在业务、资产、机构、财务、人员等方面做到了相对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形。公司不存在因部分改制、行业特性、国家政策或收购兼并等原因导致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问题。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1.92% | 2023年02月15日 | 2023年02月16日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28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31.15% | 2023年03月20日 | 2023年03月21日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66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15.23% | 2023年05月26日 | 2023年05月27日 |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01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53% | 2023年06月30日 | 2023年07月01日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16 |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10.54% | 2023年10月16日 | 2023年10月17日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49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王伟华 | 女 | 71 | 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1月04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王伟华 | 女 | 71 | 董事长 | 现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罗新梅 | 女 | 70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339,500 | 339,5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陈洋 | 男 | 36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188,600 | 188,6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陈露 | 女 | 61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宋佳航 | 男 | 32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377,200 | 377,2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宋佳航 | 男 | 32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23年07月24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377,200 | 377,2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闻明 | 男 | 49 | 董事 | 现任 | 2013年06月20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320,600 | 320,6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翟志胜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15 | 2026年02月15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日 | 日 | |||||||||||
崔惠俊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卜功桃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金文顺 | 女 | 37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金文顺 | 女 | 37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23年06月14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许庆华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陈小鹏 | 男 | 35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5月12日 | 2026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伍娜 | 女 | 35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2018年07月18日 | 2024年03月12日 | 180,000 | 0 | 0 | 249,500 | 429,500 | 因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减少90,000股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增加339,500股,合计变动增加249,500股股份 |
陈多佳 | 女 | 46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6年02月15日 | 90,000 | 0 | 0 | 200,200 | 290,200 | 因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减少45,000股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增加245,200股,合计变动增加200,200股股份 |
许珊怡 | 女 | 3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04月22日 | 2026年02月15日 | 6,295,667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张金涛 | 男 | 39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4月27日 | 2024年04月26日 | 0 | 0 | 0 | 377,200 | 377,2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陈崇钦 | 男 | 30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24年03月13 | 2026年02月15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日 | 日 | |||||||||||
金鑫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4月27日 | 2024年03月19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许珊怡 | 女 | 31 | 董事 | 离任 | 2019年05月16日 | 2023年02月15日 | 6,295,667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黄伟进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3年07月21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徐晓燕 | 女 | 36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1月04日 | 2023年11月01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王勇 | 男 | 51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2023年05月12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伍娜 | 女 | 35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8年07月18日 | 2023年02月15日 | 180,000 | 0 | 0 | 249,500 | 429,500 | 因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减少90,000股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增加339,500股,合计变动增加249,500股股份 |
闻明 | 男 | 49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13年06月20日 | 2023年07月21日 | 0 | 0 | 0 | 320,600 | 320,600 | 2023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
许庆华 | 男 | 49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13年06月20日 | 2023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陈小鹏 | 男 | 35 | 监事 | 离任 | 2016年10月24日 | 2023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许雷宇 | 男 | 36 | 董事长 | 离任 | 2015年01月27日 | 2023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徐琦 | 女 | 57 | 董事 | 离任 | 2013年06月20日 | 2023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胡大富 | 男 | 45 | 总经理 | 离任 | 2019年03月08 | 2023年01月04 | 334,500 | 0 | 0 | -334,500 | 0 | 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 |
日 | 日 | |||||||||||
邱普 | 女 | 5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9年10月24日 | 2023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麦昊天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16年10月24日 | 2023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高昊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离任 | 2020年05月19日 | 2023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陈雪娇 | 女 | 49 | 监事 | 离任 | 2013年06月20日 | 2023年02月15日 | 0 | 0 | 0 | 0 | 0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 | -- | 13,375,834.00 | 0.00 | 0.00 | 2,665,600.00 | 3,450,10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1、2023年1月4日,总经理胡大富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胡大富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
2、2023年2月15日,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徐琦女士、许雷宇先生、许珊怡女士,独立董事麦昊天先生、邱普女士、高昊先生、监事陈雪娇女士、监事陈小鹏先生均任期届满离任。
3、2023年5月12日,监事会收到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的辞职申请,王勇先生因公司控股股东调整对委派监事的安排,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2023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聘任陈小鹏先生为公司监事。
4、2023年7月24日,公司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闻明先生和副总经理黄伟进先生的辞职报告,闻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闻明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黄伟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黄伟进先生仍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
5、2023年11月1日,公司收到副总经理徐晓燕女士的辞职报告,徐晓燕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王伟华 | 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1月04日 | 聘任 |
王伟华 | 董事长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罗新梅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陈洋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陈露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宋佳航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翟志胜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崔惠俊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卜功桃 | 独立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王勇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金文顺 | 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金文顺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3年06月14日 | 被选举 |
陈小鹏 | 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5月12日 | 被选举 |
徐晓燕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1月04日 | 聘任 |
陈多佳 | 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3年02月15日 | 聘任 |
黄伟进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2月15日 | 聘任 |
张金涛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4月26日 | 聘任 |
金鑫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4月26日 | 聘任 |
宋佳航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7月24日 | 聘任 |
许雷宇 | 董事长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徐琦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许珊怡 | 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胡大富 | 总经理 | 解聘 | 2023年01月04日 | 个人原因 |
邱普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麦昊天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高昊 | 独立董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陈雪娇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陈小鹏 | 监事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许庆华 | 监事会主席 | 任免 | 2023年02月15日 | 职位发生变动 |
许庆华 | 监事 | 聘任 | 2023年02月15日 | 换届选举 |
伍娜 | 副总经理 | 任期满离任 | 2023年02月15日 | 任期届满离任 |
闻明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3年07月21日 | 工作调整原因 |
王勇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2023年05月12日 | 因公司控股股东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调整对委派监事的安排 |
黄伟进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3年07月21日 | 工作调整原因 |
徐晓燕 | 副总经理 | 解聘 | 2023年11月01日 | 个人原因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会成员
1、王伟华女士,1953年出生,1991年9月至2005年9月任职于海军海洋科技人才中心并担任上海海天化工机电设备供应站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担任上海金帛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保信久易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总顾问兼投策会副主席,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罗新梅女士,1954年8月15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至1984年在上海崇明新海农场工作,历任营副教导员、团委副书记、宣传科科长;上海新海农场工业公司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哲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甲第经贸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政和自动控制有限公司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闻明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0年10月至2002年12月,任惠州新力达电子工具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03年1月至2005年12月,任深圳市新亚工具连锁店有限公司采购主管、采购经理;2005年12月至2007年6月,任深圳市新亚工具连锁店有限公司物流副总经理;2007年6月至2011年4月,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2010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4、陈露女士,1963年5月出生,中国国藉,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市手工文化产业协会秘书长,深圳市专家工作联合会副秘书长、深圳市品牌促进会副秘书长、深圳市国际采购与物流配送协会秘书长,深圳市归侨侨眷企业家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现任深圳市女创客协会的执行秘书长;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5、陈洋先生,1988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在读,历任北京万合通置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星映环球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6、宋佳航先生,199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现任青岛夏朵商贸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德柏经贸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7、崔惠俊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毕业于上海同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曾任上海市税务局第八分局科长,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六稽查局副调研员,现任上海市南税务师事务所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翟志胜先生,1981年1月18日出生,持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本科学历,澳洲注册会计师及香港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至2008年3月,任冯元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2008年3月至2013年2月,任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经济理:2014年4月至2016年2月,任皓文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代号8019)财务总监;2016年2月至2018年7月,任IRegular Corporate Service Limited财务总监兼财务顾问;2018年8月至2019年9月,任中
国升海食品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代号1676)执行董事: 2019年9月至今,任东京中央拍卖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代号1939)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2019年5月至今,任SDM Education Group Holdings Limited (香港上市代号8363)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6月至今,任方正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代号0418)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11月至今,任利通太平洋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新加坡上市代号5QY.SI)独立非执行董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9、卜功桃先生,196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总审计师,深圳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管理职务。曾任深圳成霖洁具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人人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干事。现任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1、金文顺女士,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曾任韩国釜山商工会议所上海代表处翻译兼行政主管,上海金帛经贸有限公司财务兼行政主管,保信久易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财务兼行政主管。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文控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许庆华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7月至2009年9月,任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管;2009年10月至2015年3月,任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专员;2015年3月2023年2月,任公司审计部经理;2016年10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2月,任公司监事。
3、陈小鹏先生,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任公司人力资源主管;2015年12月至2017年7月,任公司人力行政中心经理;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资源总监;2016年10月2023年2月,任公司监事;2023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王伟华女士,1953年出生,1991年9月至2005年9月任职于海军海洋科技人才中心并担任上海海天化工机电设备供应站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20年11月期间担任上海金帛经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1年2月至今任保信久易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总顾问兼投策会副主席,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2、许珊怡女士,199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6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深圳市衣梦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2023年2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陈多佳女士,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中级管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2003年3月至2005年3月曾任深圳市安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4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4、宋佳航先生,199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毕业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现任青岛夏朵商贸有限公司监事,青岛德柏经贸有限公司监事。2023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5、陈崇钦先生,199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陈崇钦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24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伟华 | 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2年10月09日 | 否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王伟华 | 上海昌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19年05月17日 | 否 | |
王伟华 | 上海华隋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2年07月22日 | 否 | |
王伟华 | 上海月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0年06月18日 | 否 | |
王伟华 | 宁波彪隋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3年06月01日 | 否 | |
王伟华 | 上海利挞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2年10月21日 | 否 | |
王伟华 | 上海花挞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2年11月21日 | 否 | |
王伟华 | 上海伟华琦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3年10月12日 | 否 | |
王伟华 | 上海华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 2023年06月05日 | 否 | |
王伟华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年04月07日 | 否 | |
王伟华 | 衢州市云燕贸易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3年02月28日 | 否 | |
王伟华 | 深圳市好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3年07月31日 | 否 | |
王伟华 | 浙江乐心影视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11月09日 | 否 | |
王伟华 | 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3年07月21日 | 否 | |
王伟华 | 惠州新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3年11月20日 | 否 | |
王伟华 | 保信久易私募基 | 董事 | 2023年07月06 | 否 |
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 日 | ||||
王伟华 | 上海易徐易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3年10月09日 | 否 | |
王伟华 | 中山新力信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长、董事 | 2023年08月02日 | 否 | |
王伟华 | 惠州新越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24年01月03日 | 否 | |
王伟华 | 浙江昌悦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4年03月04日 | 否 | |
罗新梅 | 上海哲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4年02月26日 | 是 | |
罗新梅 | 上海甲第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4年08月12日 | 否 | |
罗新梅 | 上海政和自动控制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7年08月04日 | 否 | |
罗新梅 | 上海本维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23年05月12日 | 否 | |
罗新梅 | 上海志纬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11月11日 | 否 | |
陈洋 | 泓逸文化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05月23日 | 否 | |
宋佳航 | 青岛夏朵商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6月15日 | 否 | |
宋佳航 | 青岛德柏经贸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1月24日 | 否 | |
闻明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 | 2010年09月09日 | 是 | |
闻明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 | 负责人 | 2022年04月19日 | 否 | |
闻明 | 衢州瑞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经理 | 2023年07月21日 | 否 | |
崔惠俊 | 上海市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经理 | 2015年01月01日 | 是 | |
翟志胜 | 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6月12日 | 是 | |
翟志胜 |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年02月15日 | 是 | |
翟志胜 | SDM Education Group Holdings Limited | 独立董事 | 2019年05月15日 | 是 | |
翟志胜 | 东京中央拍卖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秘书,财务总监 | 2019年09月13日 | 是 | |
卜功桃 |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2月19日 | 是 | |
卜功桃 | 陕西瑞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年10月10日 | 是 | |
卜功桃 | 深圳泓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经理 | 2014年01月31日 | 是 | |
许庆华 | 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年04月02日 | 否 | |
许庆华 | 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6月23日 | 否 |
许庆华 | 深圳市新亚制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08月07日 | 否 | |
许庆华 | 深圳市新力达投资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08年03月13日 | 否 | |
许庆华 | 深圳市新亚兴达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2月17日 | 否 | |
许庆华 | 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06日 | 否 | |
许庆华 | 中山新力信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18日 | 否 | |
许庆华 | 惠州市新亚惠通电子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11月04日 | 否 | |
金鑫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6月19日 | 否 | |
伍娜 | 深圳市新亚制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08月12日 | 否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一、202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9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公司相关人员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公司时任董事长许雷宇、时任董事兼总经理胡大富、时任董事兼时任财务总监胡丹、董事会秘书伍娜,被广东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二、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233号)。
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时任董事长许雷宇、时任总经理兼时任董事胡大富、时任财务总监兼时任董事胡丹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徐琦给予公开谴责且公开认定三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处分。
三、2023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新亚制程未按规定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
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相关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所述的违法情形。广东证监局对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给予警告,并处以18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总经理胡大富、董事、财务总监胡丹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对时任董事长许雷宇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四、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4号)。因新力达集团资金占用以及新亚制程2021年度报告部分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2022年度报告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2022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三季度报告部分主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不恰当、2022年度报告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的事项,相关人员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
浙江局决定对新亚制程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王伟华、陈多佳、伍娜、许雷宇、胡大富、胡丹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决定;在公司承担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支付,不在公司担任职务的董事和独立董事津贴依据股东大会决议支付,独立董事会务费据实报销。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依据《董监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按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决定。公司结合自身实际,并参照同行业和同等规模企业薪酬水平,根据公司薪酬体系、岗位职责和绩效考核体系综合确定。
3、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按规定发放。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王伟华 | 女 | 71 | 董事长 | 现任 | 100.57 | 否 |
罗新梅 | 女 | 70 | 董事 | 现任 | 31.5 | 否 |
陈洋 | 男 | 36 | 董事 | 现任 | 20.59 | 否 |
陈露 | 女 | 61 | 董事 | 现任 | 10.5 | 否 |
宋佳航 | 男 | 32 | 董事、副总经理 | 现任 | 40.69 | 否 |
闻明 | 男 | 49 | 董事 | 现任 | 137 | 是 |
翟志胜 | 男 | 43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 | 否 |
崔惠俊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 | 否 |
卜功桃 | 男 | 5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7 | 否 |
金文顺 | 女 | 37 | 监事、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19.93 | 否 |
许庆华 | 男 | 49 | 监事 | 现任 | 23.1 | 否 |
陈小鹏 | 男 | 35 | 监事 | 现任 | 27.98 | 否 |
伍娜 | 女 | 35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84.4 | 否 |
陈多佳 | 女 | 46 | 财务总监 | 现任 | 50.5 | 否 |
许珊怡 | 女 | 3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80 | 否 |
张金涛 | 男 | 39 | 副总经理 | 离任 | 63.38 | 否 |
金鑫 | 男 | 47 | 副总经理 | 离任 | 63.38 | 否 |
黄伟进 | 男 | 55 | 副总经理 | 离任 | 19.86 | 否 |
徐晓燕 | 女 | 36 | 副总经理 | 离任 | 75.12 | 否 |
王勇 | 男 | 51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17.34 | 否 |
许雷宇 | 男 | 36 | 董事长 | 离任 | 10 | 否 |
徐琦 | 女 | 57 | 董事 | 离任 | 12.81 | 否 |
邱普 | 女 | 53 | 独立董事 | 离任 | 0.9 | 否 |
麦昊天 | 男 | 52 | 独立董事 | 离任 | 0.9 | 否 |
高昊 | 男 | 54 | 独立董事 | 离任 | 0.9 | 否 |
陈雪娇 | 女 | 49 | 监事 | 离任 | 6.99 | 否 |
合计 | -- | -- | -- | -- | 919.34 | -- |
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董监高整体薪酬较上年度有一定上涨,主要因报告期内董监高任期届满并进行换届,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较去年高级管理人员聘任人数增加所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均薪酬较上年度无较大变化。
2、报告期内,董事闻明先生薪酬变化较大系因报告期内,闻明先生主管的化工材料-胶粘剂业务业绩保持稳定增长,除基本年薪外,公司对闻明先生发放业绩奖金所致。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1月04日 | 2023年01月05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02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1月30日 | 2023年01月3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1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2月15日 | 2023年02月16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3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2月17日 | 2023年02月1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36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3月02日 | 2023年03月03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56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3月08日 | 2023年03月09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60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年04月26日 | 2023年04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7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5月12日 | 2023年05月13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088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6月14日 | 2023年06月1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12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7月24日 | 2023年07月24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20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年08月23日 | 2023年08月25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3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 2023年09月27日 | 2023年09月28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4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0月30日 | 2023年10月31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51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1月21日 | 2023年11月2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 |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59 |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2月21日 | 2023年12月22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70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 2023年12月28日 | 2023年12月30日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3-180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伟华 | 14 | 6 | 8 | 0 | 0 | 否 | 4 |
罗新梅 | 14 | 6 | 8 | 0 | 0 | 否 | 4 |
陈露 | 14 | 6 | 8 | 0 | 0 | 否 | 4 |
陈洋 | 14 | 6 | 8 | 0 | 0 | 否 | 4 |
宋佳航 | 14 | 6 | 8 | 0 | 0 | 否 | 4 |
闻明 | 16 | 8 | 8 | 0 | 0 | 否 | 5 |
翟志胜 | 14 | 6 | 8 | 0 | 0 | 否 | 4 |
崔惠俊 | 14 | 6 | 8 | 0 | 0 | 否 | 4 |
卜功桃 | 14 | 8 | 6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 |
有) | |||||||
审计委员会 | 翟志胜、崔惠俊、王伟华 | 7 | 2023年02月17日 | 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翟志胜、崔惠俊、王伟华 | 7 | 2023年03月07日 | 审议《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翟志胜、崔惠俊、王伟华 | 7 | 2023年04月14日 | 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2年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一季度审计工作计划》、《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3年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 需要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关联交易事项应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发生,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无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翟志胜、崔惠俊、王伟华 | 7 | 2023年05月11日 | 审议《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审计委员会 | 翟志胜、崔惠俊、王伟华 | 7 | 2023年08月18日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三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 需要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 | ||
审计委员会 | 翟志胜、崔惠俊、王伟华 | 7 | 2023年10月26日 | 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 需要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
案》、《2023年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四季度审计工作计划》 | 了公司整体财务状况 | ||||||
审计委员会 | 翟志胜、崔惠俊、王伟华 | 7 | 2023年12月18日 | 审议《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提名委员会 | 邱普、徐琦、麦昊天 | 5 | 2023年01月03日 | 审议《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提名委员会 | 邱普、徐琦、麦昊天 | 5 | 2023年01月29日 |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提名委员会 | 崔惠俊、王伟华、翟志胜 | 5 | 2023年02月15日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提名委员会 | 崔惠俊、王伟华、翟志胜 | 5 | 2023年04月14日 | 审议《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提名委员会 | 崔惠俊、王伟华、翟志胜 | 5 | 2023年07月21日 | 审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高昊、邱普 | 3 | 2023年01月29日 | 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崔惠俊、宋佳航、卜功桃 | 3 | 2023年02月15日 | 审议《关于公司第六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崔惠俊、宋佳航、卜功桃 | 3 | 2023年09月25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战略委员会 | 王伟华、罗新梅、宋佳航 | 5 | 2023年02月17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战略委员会 | 王伟华、罗 | 5 | 2023年 | 审议《2022年度董 | 战略委员会 | 无 | 不适用 |
新梅、宋佳航 | 04月14日 | 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发展规划》、《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就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外来可能面临的挑战做了深入分析,为公司制定中长期发展战略提出了宝贵意见;关联交易事项应符合公司经营需要发生,遵循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 ||||
战略委员会 | 王伟华、罗新梅、宋佳航 | 5 | 2023年05月11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战略委员会 | 王伟华、罗新梅、宋佳航 | 5 | 2023年07月21日 | 审议《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战略委员会 | 王伟华、罗新梅、宋佳航 | 5 | 2023年08月18日 | 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全体委员一致通过 | 无 | 不适用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64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52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816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82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7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317 |
销售人员 | 60 |
技术人员 | 92 |
财务人员 | 49 |
行政人员 | 36 |
职能人员 | 184 |
管理人员 | 78 |
合计 | 816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硕士以上 | 19 |
本科 | 147 |
大专 | 189 |
高中以下 | 461 |
合计 | 816 |
2、薪酬政策
依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市场变化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优化《薪酬福利管理制度》,根据岗位价值兼顾外部薪酬水平,优化公司薪酬标准及结构,为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3、培训计划
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建立研发考试培训体系,强化公司产品知识。并且公司培训体系还包括企业文化、技能类、专业技术等方面。公司注重核心管理人才与核心技术人员培训,针对业务端人才每年举办营销技巧相关的训练,公司长期以企业内训为主,外训辅助,横向与纵向综合性地提高各类人才的工作技能和职业素养。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已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和现金分红政策,对利润分配的形式、条件、比例以及审议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现有规定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前述政策,无政策调整情况。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由于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且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具备分红条件。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保持必要的资金储备,以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创造更大的利润以回报股东。 同时基于从容应对当前较为复杂的宏观经济环境及经营环境风险,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及股东利益等多方面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拟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原因 |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
2023年公司经营业绩亏损,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同时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需保持必要的资金储备,以满足战略布局及业务拓展的资金需求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产能、业务拓展 |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53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 2023年2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关联股东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3、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4、 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5、2023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对上述议案中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6、 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同意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且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6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工作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
1、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10月17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6、2023年12月15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32人,授予数量为693.10万股,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66)。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宋佳航 | 董事、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77,200 | 3.09 | 377,200 |
罗新梅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39,500 | 3.09 | 339,500 |
闻明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20,600 | 3.09 | 320,600 |
陈洋 | 董事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188,600 | 3.09 | 188,600 |
张金涛 | 副总经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77,200 | 3.09 | 377,200 |
伍娜 | 董事会秘书 | 0 | 0 | 0 | 0 | 0 | 0 | 0 | 180,000 | 0 | 339,500 | 3.09 | 429,500 |
陈多佳 | 财务总监 | 0 | 0 | 0 | 0 | 0 | 0 | 0 | 90,000 | 0 | 245,200 | 3.09 | 290,200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270,000 | 0 | 2,187,800 | -- | 2,322,800 |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由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承担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公司建立了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激励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工作,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业绩,高管人员的工作绩效与其收入直接挂钩,根据公司设定目标和实际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进行年终考评。报告期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员工的范围 | 员工人数 | 持有的股票总数(股) | 变更情况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实施计划的资金来源 |
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员工等 | 0 | 0 | 2023年12月20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召开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已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 0.00% | 员工自筹资金 |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员工持股计划中的持股情况
姓名 | 职务 | 报告期初持股数(股) | 报告期末持股数(股) |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闻明 | 董事 | 180,000 | 0 | 0.00% |
伍娜 | 时任董事会秘书 | 120,000 | 0 | 0.00% |
许庆华 | 监事 | 120,000 | 0 | 0.00% |
陈小鹏 | 监事 | 120,000 | 0 | 0.00% |
报告期内资产管理机构的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持有人处置份额等引起的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股东权利行使的情况不适用。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情形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成员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对报告期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2月20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召开2023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完成相关资产的清算和收益分配等工作。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完善工作。对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环境及内部管理要求。
(1)内部环境。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等完善的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分别负责相关领域工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公司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加强与证监局、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沟通。
(2)风险评估。公司根据战略发展目标,做好内部控制评价。组织各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采取适宜的风险管理策略和应对措施,将风险管理在接受范围内。公司相关部门收集外部风险相关信息,通过对经济形势、产业政策、市场竞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的研究分析,有效识别、分析、防范外部风险。综合外部风险,定期或不定期关注财务、经营核心环节风险,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加以防范。
(3)控制活动。防范风险方面,公司各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职能健全清晰,全面贯彻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会计系统控制等管控机制。公司新设内控部,负责组织各部门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系统梳理、修订、补充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对采购合同的执行进度管理不严,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问题发生后,公司积极进行了整改。
(4)信息沟通。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了良好的内、外部信息交流渠道。通过股东大会、公告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外部投资者交流信息。公司内部交流通畅,高层管理人员通过固定的周例会,及临时会议对日常经营活动进行交流,鼓励员工通过各种渠道提交合理化建议。公司利用 OA、ERP 等信息手段,加快信息交流,便利业务审批,提高 了决策效率和沟通效果。
(5)内部监督。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相互制衡,独立董事、监事会能充分、独立地对公司管理层履行监督职责和独立评价和建议。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设置有专门的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通过专项审计、经营绩效审计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益及合法合规等方面进行监督。公司鼓励员工建言建策,举报舞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衢州市云燕贸易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28日,由公司子公司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实际收购方,收购衢州市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云燕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 |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17日,由公司子公司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实际收购方,收购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51%股权。 | 已完成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缺陷认定标准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更正已经公布的财务报表,以更正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或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已经发现并报告给董事会和经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独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 重大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 重要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 一般缺陷: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 |
定量标准 | 重大缺陷: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大于或等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的错报。 重要缺陷:可能导致无法及时预防或发现财务报告中出现小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但大于或等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0.5%的错报。 | 重大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 重要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大于或等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 一般缺陷:该缺陷造成财产损失小于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0.5%。 |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之外的其他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3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2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4年04月30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说明
会计师认为,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但会计师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新亚制程公司对采购合同的执行进度管理不严,支付大额预付款项,相关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新亚制程公司就上述控制缺陷实施了整改。
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发表的审计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 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2017 年发布)》、《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 量的意见(2017 年发布)》、《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 年修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2016 年发布)》、等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环保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始终合法合规。同时在生产过程中,公司始终严格按照《《DB12/356-201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废水的排放。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公司现有的已建成投产项目均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行证许可或 “三同时 ”(根据《环境保护法》中的第26条,项目建设中防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验收;在建项目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相关安全健康影响等前置评价,严格按 “三同时 ”要求执行。公司重点排污单位均已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定时更新排污许可证等相关文件。
公司名称 | 排污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浙衢污字第2023012号 | 2023年6月26日至2028年6月25日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91330800069212626K001V | 2024年2月02日至2029年01月01日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新亚杉杉 | 废水 | COD | 排放至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清越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 1个排放口 | 污水站 | 29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 0.38t | 2.59t | 无 |
新亚杉杉 | 废水 | 氨氮 | 排放至浙江巨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衢州市清 | 1个排放口 | 污水站 | 0.787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 | 0.012t | 0.65t | 无 |
越环保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 | 978-1996) | |||||||||
新亚杉杉 | 废气 | 氟化物 | 经水洗、碱洗后45m高空排放 | 1个排放口 | 六氟车间 | 0.469mg/m?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03t | 0.18t | 无 |
新亚杉杉 | 废气 | 氯化氢 | 经水洗、碱洗后45m高空排放 | 1个排放口 | 六氟车间 | 0.92mg/m?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0.11t | 0.39t | 无 |
新亚杉杉 | 废气 | 脂类废气 | 经活性炭吸附后15m高空排放 | 1个排放口 | 电解液有机车间 | 46.5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51t | 1.16t | 无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制定环境监测、大气排放、在线监测、雨污分流等相关的管理制度,根据环保部门标准,对废气、废水的排放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检测监督,同时委托第三方对水、气、噪进行季度检测,接受环保局不定期的检查,确保达标排放;固废处置上线“浙固码”系统。 1、废气排放管理:公司遵守《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如《大气排放管理制度》、《在线监测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坚持达标排放。公司废气产生主要分为六氟磷酸锂项目尾气和电解液项目尾气,六氟磷酸锂项目尾气主要来自五氟化磷吸收塔冷凝器排出的尾气(主要是HF、HCL)和干燥工序尾气(主要是HF),以上两股废气经吸收塔A(LiF、HF吸收液)+吸收塔B(水吸收)制得混合酸(含盐酸和氢氟酸)副产品,最终尾气通过水吸收+碱吸收后高空排放,六氟磷酸锂项目尾气还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时时监测,数据上传环保局。电解液项目尾气产生主要为洗桶车间、有机车间和主工艺车间的脂类废气及碳酸乙烯酯EC储罐的废气。EC储罐废气采用呼吸阀平衡压力,设置氮封,储罐废气接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洗桶车间、有机车间和主工艺车间的脂类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废气排放的各项指标进行定期检测;征对环保设施情况,采用每天巡检,定期保养维护等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废水排放管理:公司严格遵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排放标准等国家及运营所在地废水排放管理法规条例,坚持达标排放。公司制定《雨污分流管理制度》、《在线监测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废水主要包含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到污水站,经过污水站污水预处理后达到园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 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落实应急救援措施和责任,保护员工的人身 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使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上述公司均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均按照相关规定对所排放的污染物组织开展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并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委托第三方机构每月(部分检测项目为每季度)对水质、空气质量、噪声等关键指标进行检测。此外,公司坚持每日自检,分析生产废水及雨水排口是否达标,确保所有排放均符合标准。所有的检测结果都会被及时记录在册,以便日后的追溯和审查。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不适用。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在报告期内,公司顺利获得了排污许可证双证,其中编号为91330800069212626K001V的许可证,2023 年的申请,在2024年1月份顺利取证,公司还成功取得了8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据相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修订了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了公司的员工安全、人才稳定和物资保障。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浙江省无废工厂”审核,取得无废城市细胞证书,完成园区污水管线应急互联。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1)股东权益的保护: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在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等方面规范管理,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积极回报投资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通过接待投资者调研、电话交流、业绩说明会、互动易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保持良好沟通,切实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职工权益与人才培养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与人才培养公司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社会保障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和标准。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断改善员工的工作环境,重视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公司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措施,不断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要求,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公司建立了管理与专业双通道职位体系,基于员工职位价值与责任制定综合性薪酬管理制度。公司注重人才的持续发展培养,拥有完善的培训体系,针对不同类型的员工,提供不同类别的业务培训、入职培训以及职业素养培训。
(3)安全生产和节能环保:公司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认真贯彻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生产方面,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环境保护方面,在经营实践中不断深化低碳发展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洁净能源的开发,利用公司优势,推行节能减排,提升资源的有效利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动自身和行业的绿色发展。
(4)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将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之基,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共生共荣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与之保持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存在的不足及自我完善措施:公司在社会责任的履行状况方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的相关要求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公司还需长期自觉坚持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和义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责任的履行方式,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面对依然错综复杂、充满变数的国内外经济局势,公司将继续保持稳中求进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公司社会责任管理建设,加强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沟通与交流,继续秉承公司良好的企业文化,为社会创造效益,给股东更多回报,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产品和更优质的服务,为员工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为社会和谐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视为重中之重,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为各业务部门制定了细致的安全操作流程,并实施了高效的安全作业防护和风险防控措施,确保生产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同时,公司持续完善并实施了自动化控制系统、安全仪表系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消防管网系统等,通过改进生产工艺,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组织多样化的安全培训、安全演练和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以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对应急、消防、市场监管等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在检查中提出的隐患和问题,公司都已100%完成闭环整改,确保所有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在2023年,得益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和不懈奋斗,公司未出现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取得了良好的安全管理绩效,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保信央地 | 股份锁定 | 2023年1月19日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西伟宸分别将其持有的35,278,599股与10,416,660股(合计45,695,259股)公司股票(分别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6.95%与2.05%,合计9.00%)转让给保信央地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保信央地承诺自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该等上市公司股份及派生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 2022年11月16日 | 自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 | 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保信央地 | 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 保信央地承诺自权益变动完成后,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经营的能力,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机构、资产及业务方面将继续保持独立。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保信央地 |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未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亦未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2、在直接或间接与上市公司保持实质性控制关系期间,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经营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不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企业如果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或入股可能与上市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公司经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企业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提供无差异的机会给上市公司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具备开展该等业务机会的条件。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控制地位谋取不当利益,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保信央地 | 关于避免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 在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企业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期间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要求尽可能避免、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交易条件公平,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如因违反该等承诺并因此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2022年11月16日 | 长期履行 | 履行中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徐琦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发展、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其自身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经济实体与股份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2、除在股份公司或其下属公司担任职务外,不在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经济实体中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3、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直接 | 2010年04月13日 | 长期 | 履行中 |
或间接从事、参与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该等竞争包括但不限于:利用在股份公司的控制地位怂恿、诱使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致使股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泄露股份公司的商业秘密与核心技术,或者离开股份公司;不正当地利用股份公司的无形资产;在广告、宣传上贬损股份公司的产品形象与企业形象等。4、不向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经济实体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5、本人将促使本人拥有控制权的任何经济实体遵守上述承诺,若本人或本人控制的任何经济实体未履行上述承诺给股份公司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承担赔偿责任。”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主要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出具《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1、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发展、投资与股份公司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也不为其自身或代表任何第三方成立、发展、参与、协助任何经济实体与股份公司进行直接或间接的竞争。2、不利用对股份公司的了解及获取的信息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与股份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并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进行或参与任何损害或可能损害股份公司利益的其他竞争行为。3、不向业务与股份公司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经济实体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 | 2010年04月13日 | 长期 | 履行中 |
其他承诺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徐琦 | 关于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作为公司的原控股股东,于2019年至2022年8月期间,多次非经营性占用新亚制程资金,截至2022年8月31日,新力达集团占用新亚制程资金余额为6.26亿 | 2022年12月27日 | 长期 | 履行完毕 |
元。 针对上述占用款,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承诺函: 新力达集团与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签署了《新亚电子制程 (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新力达集团、江西伟宸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伟宸”) 与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于 2022 年 11 月签署了《新亚电子制程 (广东)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新力达集团及上市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徐琦承诺:“新力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收到以上两笔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转让款后,将优先用于偿还与上市公司的相关往来占用款,直至相关往来清理完毕。” | ||||||
其他承诺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及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方面承诺 | 杉杉股份及涌泉投资(以下合称“杉杉”)出具了《竞业禁止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1)自本函出具之日起,杉杉及杉杉控制的任何主体均不得开展与杉杉新材料在本函出具之日所开展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大陆地区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参加:电解液及六氟磷酸锂的生产销售、以及相关技术研发、转让和推广(以下合称“竞业禁止业务”)。但杉杉股份控股子公司东莞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下称“东莞杉杉”)在本函出具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所约定的交割日后6个月内(“竞业过渡期”),可以继续从事并逐步收缩竞业禁止业务,直至在竞业过渡期内完全终止所有竞业禁止业务;或者在竞业过渡期结束前30天内,根据新亚制程届时书面认可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继续从事竞业禁止业务。 (2)除经新亚制程书面同意外,杉杉及杉杉控制的任何主体均不得直接或间接经营及参与任何竞业禁止业务。 (3)除经新亚制程书面同意 | 2022年12月26日 | 2022年12月26日至2027年12月26日 | 履行完毕 |
外,杉杉及杉杉控制的任何主体均不参与投资从事竞业禁止业务的企业。 (4)不阻碍或试图阻碍新亚制程的客户或业务伙伴或任何潜在客户与新亚制程进行业务往来或接洽。本承诺函自《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日起生效,有效期为生效之日起5年。 | ||||||
其他承诺 | 珠海格金六号、湖南湘材、维也利 | 不谋求控制权承诺 | 为维持新亚制程控制权稳定,保障新亚制程的持续经营,我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承诺:保信央地取得新亚制程董事会多数席位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除与保信央地、新亚制程协商一致的情况外,我方及我方控制的主体将不会谋求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以与新亚制程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等其他任何方式谋求新亚制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且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新亚制程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 2023年02月15日 | 2023年2月15日至2026年2月15日 | 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关联关系类型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数 |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 期末数 | 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偿还方式 | 预计偿还金额 | 预计偿还时间(月份) |
新力达(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 其他 | 2019-2023 |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经营 | 52,058.53 | 27,871.21 | 79,929.74 | 0 | 0 | 其他 | 0 | 0 |
合计 | 52,058.53 | 27,871.21 | 79,929.74 | 0 | 0 | -- | 0 | -- | |||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0.00% | ||||||||||
相关决策程序 | 不适用 | ||||||||||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报告期内相关资金往来事项系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导致,截止报告期末,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往来资金共支付2.8亿,经财务对账有860.68万元为多还部分,所以实际占用本金为27139.32万元,截止3月31日已全额偿还,报告期共归还期间相关资金往来款利息731.89万元。 针对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3号)。公司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上述事项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在公司治理、制度建设及操作流程的风险控制节点进行持续、有效地整改,具体整改措施请详见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不适用 |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金情况与专项审核意见不一致的原因 | 不适用 |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详见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期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51%股权、以股权收购方式取得衢州市云燕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因业务需要注销惠州市鼎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设新亚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浙江福亚电子有限公司及衢州瑞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4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季民、陈启生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年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不适用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不适用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聘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含税)。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期其他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深圳市铂滔科技有 限公司诉亚美斯通电子(原审原告)买卖合同纠纷 | 196.64 | 否 | 案件已审理终结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已于2023年2 月14日出具调解 笔录;并于2023 年3月1日出具民 事裁定书,准许深 圳铂滔撤回上诉 | 亚美斯通电子已申请强制执行 | 不适用 | |
杨明、深圳市天浩 芯科技有限公司诉 公司、新力达集团合同纠纷 | 2,003 | 否 | 杨明、天浩芯不服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民事裁定,向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 | 2023年6月8日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 法院民事裁定:驳 回杨明、天浩芯的 起诉;杨明、天浩 芯提起上诉 | 该案件仍处于诉讼 程序中 | 不适用 | |
亚美斯通商业保理 深圳市天浩芯科技 有限公司、杨明、 天浩电子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 710.11 | 否 | 案件已审理终结 | 2023年11月15日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 | 已结案,被告已执行法院判决书 | 不适用 | |
亚美斯通商业保理诉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中国(深圳)教育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5,690.78 | 否 | 案件已审理终结 | 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驳回亚美斯通商业保理诉讼请求 | 已结案 | 不适用 | |
亚美斯通商业保理诉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中国(深圳)教育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419.83 | 否 | 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 | 尚未开庭 | 该案件仍处于诉讼 程序中 | 不适用 |
新亚杉杉诉抚州比克电池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820.13 | 否 | 案件已审理终结 | 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9月11日出具民事调解书 | 抚州比克按照调解书正在履行中 | 不适用 | |
新亚杉杉诉河南新太行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 | 295.49 | 否 | 案件已撤诉 | 已结案 | 已结案 | 不适用 | |
浙江东氟塑料科技有限公司诉新亚杉杉合同纠纷 | 590.92 | 否 | 案件已审理终结 | 衢州仲裁委员会于2023年12月9日出具裁决书 | 已结案 | 不适用 | |
其他诉讼事项汇总 | 272.82 | 否 | 诉讼程序中或已结案 | 诉讼程序中或已结案 | 诉讼程序中或已结案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徐琦(原控股股东、原实控人)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信息披露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对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兼时任董事徐琦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 2023年03月25日 | 不适用 |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信息披露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3年03月25日 | 不适用 |
许雷宇(原董事长) | 董事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信息披露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3年03月25日 | 不适用 |
胡大富、胡丹(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信息披露违规 | 被证券交易所采取纪律处分 | 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 2023年03月25日 | 不适用 |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信息披露违规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被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50万元的罚款 | 2023年09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编号:2023-137 |
徐琦(原实控人) | 其他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信息披露违规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180万元的罚款 | 2023年09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 |
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编号:2023-137 | ||||||
胡大富、胡丹(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高级管理人员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信息披露违规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给予警告处分,并分别处以60万元的罚款 | 2023年09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编号:2023-137 |
许雷宇(原董事长) | 董事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相关信息披露违规 |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 | 被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万元的罚款 | 2023年09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编号:2023-137 |
整改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3月2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深证上[2023]233号),2023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62023007号),2023年9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上述处罚及立案与2022年12月27日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和公司原控股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徐琦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中有关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导致。自公司获悉存在资金占用事项后,积极督查原实际控制人归还占用资金,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通过转让股权等措施筹措资金归还占用资金以及利息。截止报告期末,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已全额偿还,除了追还占用资金,公司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落实责任,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整改工作的整体安排
(一)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公司改组董事会,新建管理层,营造新的内部控制环境。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现更名为: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原主要涉事人员已辞职,新的管理层也重新建立,为公司整改营造了新的、良好的内部控制环境。 根据监管部门最新的相关制度指引、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和发
展目标,并结合公司目前实际存在的问题,公司更新了《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组织架构和业务条线的更新,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梳理和完善,进一步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监督与检查,持续跟进和调整制度实施效果,不断改善内部控制薄弱环节,更好地保障公司的运作和发展。
(二)落实整改,强化学习,公司成立资金占用专项整改小组,整改小组由公司董事长负责,总经理办公室、证券部、审计和财务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整改小组对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总结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实施整改和持续监督,有效追还占用资金并持续整改计划,对相关制度进行培训学习,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二、整改措施
(一)加强沟通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加强与董监高、下属子公司及控股股东的沟通,及时跟进重大事项,强化信息渠道以及反馈处理流程,密切关注、跟踪日常工作业务中的重大事项,确保及时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披露义务,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二)完善审批流程,加强资金管控 公司梳理并完善资金支付审批等流程,对流程的设定、要求、执行和审批等方面都进行了完善。同时加强了公司的资金管控,对各分子公司资金的计划和管理,对大额资金的审批和管控进一步地完善,由专人汇总、监控、汇报资金结存情况,由上市公司总部统筹安排资金。
三、整改计划总结和持续整改计划
公司将以此次整改为契机,组织全体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对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使公司关联交易能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决策,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加强公司管理层、相关业务部门、关键岗位业务人员对关联交易相关法规、管理制度、审批流程的学习培训,强化关键人员、关键岗位的规范意识,确保内控制度更有效、更长效的执行。 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切实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认真、持续地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规范管理常态化,促进公司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伟华女士。公司控股股东保信央地经营稳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 | 经营性 | 房屋租赁(出租、承租)、(水电费)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598.08 | 60.98% | 750 | 否 | 货币形式 | 357.41 | 2023年05月26日 |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订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高管过去12个曾任职企业的关联方 | 经营性 | 采购材料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747.22 | 0.27% | 500 | 否 | 货币形式 | 410.96 | 2023年05月26日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 | 持有公司5%以上股 | 经营性 | 提供劳务或服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21.1 | 42.05% | 50 | 否 | 货币形式 | 8.95 | 2023年05月26日 |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东及其关联方 | ||||||||||||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参股公司 | 经营性 |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0.61 | 0.00% | 否 | 货币形式 | 0.61 |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 | 经营性 |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0.21 | 0.00% | 否 | 货币形式 | 0.21 | 2023年05月26日 | ||
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高管过去12个曾任职企业的关联方 | 经营性 |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 | 市场定价 | 市场定价 | 2,500.75 | 1.17% | 5,500 | 否 | 货币形式 | 2,583.61 | 2023年05月26日 | |
合计 | -- | -- | 3,867.97 | -- | 6,8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2023年度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均在2023年度预计金额范围内,未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注: 2023年7月,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控股权转让,公司与东莞杉杉交易自2023年7月后不再归为关联交易统计。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原控股股东关联方 |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用于偿还债务及日常经营 | 是 | 52,012.82 | 27,139.32 | 79,929.74 | 8.00% | 731.89 | 0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报告期内相关资金往来事项系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导致,截止报告期末,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往来资金共支付2.8亿,经财务对账有860.68万元为多还部分,所以实际占用本金为27,139.32万元,截止3月31日已全额偿还,报告期共归还期间相关资金往来款利息731.89万元,计入当期损益。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孙公司合营企业 | 采购形成应付账款 | 12.4 | 363.99 | 349.26 | 27.13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作为出租方,实现租赁收入 720.32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作为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用180.82 万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 2022年12月26日 | 35,000 | 2023年02月17日 | 10,014.35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有 | 3年 | 是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35,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10,014.35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 | 35,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 | 0 |
(A3) | (A4)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28日 | 40,000 | 2022年04月2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20日 | 40,000 | 2022年08月17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20日 | 40,000 | 2022年11月2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20日 | 40,000 | 2023年01月28日 | 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20日 | 40,000 | 2023年05月05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20日 | 40,000 | 2023年05月12日 | 4,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2023年01月26日 | 60,000 | 2023年06月16日 | 999.44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60,000 | 2023年12月01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6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5月28日 | 20,000 | 2022年03月0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深圳市新亚新 | 2022年05月20 | 40,000 | 2022年06月30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是 | 否 |
材料有限公司 | 日 | 日 |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2年05月20日 | 40,000 | 2022年11月10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是 | 否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60,000 | 2023年06月07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60,000 | 2023年11月2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4年 | 否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00 | 2023年06月1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00 | 2023年07月31日 | 1,98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00 | 2023年09月26日 | 2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00 | 2023年10月31日 | 99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00 | 2023年12月19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023年05月26日 | 1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无 | 3年 | 否 | 否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 | 16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 | 55,219.44 |
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6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27,660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95,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65,233.79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195,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27,66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23.14%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4,94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4,940 |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71.95 | 0 | 0 | 0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369.33 | 0 | 0 | 0 |
合计 | 2,441.28 | 0 | 0 | 0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制权变更事项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和股份认购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及其一致行动人拟通过“股份转让+表决权放弃+非公开发行”的整体方案取得新亚制程控制权,“表决权放弃”后、“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处于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状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相关议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现任的9名董事中,7名董事系由保信央地提名、2名董事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其中6名非独立董事中,5名系由保信央地提名、1名系由公司董事会提名。
截至2023年2月15日,保信央地已成为公司持有表决权比例第一大股东。公司其他持股5%及以上的股东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仅作为财务投资人,从未向公司提名董事,亦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且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均对保信央地所提名董事投同意票,票数不低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同时,珠海格金、湖南湘材、维也利战投均出具《关于不谋取新亚制程控制权的承诺函》。
根据实际情况,基于保信央地已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任选,能有效控制董事会多数席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四条之情形(三)的规定。因此,经审慎判断,公司认定保信央地对公司拥有控制权,即保信央地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王伟华女士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鉴于公司自筹划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以来,公司的经营情况、股东情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控制权情况发生变化,公司拟终止前次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筹划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23年
2月1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等有关议案,保信央地拟通过一致行动人上海利挞科技有限公司及宁波彪隋科技有限公司拟以6.18元/股的价格认购公司合计不超过15,226.20万股股票(含15,226.20万股,最终认购数量以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巩固公司控制权。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规则于2023年2月17日起正式实施,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11日、2023年5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第六次董事会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将募集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中涉及的发行法规进行更新,将涉及“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表述对应修改为“向特定对象发行”,将“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同意注册”相关表述修改为“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其他事项及内容不作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40003号),2023年12月18日,证监会对公司立案,导致公司暂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探讨相关方案以尽量避免立案调查事项对公司股票发行造成实质影响,计划待立案调查事项消除且公司满足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后继续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宜。
3、公司收购新亚杉杉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湶投资”)及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子公司上海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收购甬湶投资持有的新亚杉杉51%股权。
2023年2月17日,新亚杉杉完成了有关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新的《营业执照》。自2023年2月18日起,新亚杉杉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3年8月1日,公司与上海睿擎完成了股权交割相关事项。新亚中宁于近日完成了上述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变更完成后,公司持有新亚中宁100%的股权,新亚中宁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0日,公司已向甬湶投资支付36,893.8万元股权转让款。基于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约定,公司及新亚中宁、甬湶投资就新亚杉杉股权转让项下,应付未付股权款以及股权款结清日后应付未付股权款为基数的日万分之五等的违约责任进行协商,签署了《结算协议》。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甬湶投资支付股转款45,893.80万元,尚有24,486.20万元股权转让价款未支付。
4、关于收购新亚中宁少数股东权益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6月14日、2023年6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公司拟与上海睿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睿擎”)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以人民币1元的价格收购上海睿擎持有的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49%股权。2023年8月,公司与上海睿擎完成了上述股权交割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4,2023-124)。
5、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的事项
2023年3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2023年3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办理注册地址由珠海市迁至衢州市”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取得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完成了迁址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6、有关获得政府奖励的事项
根据《浙江省深入实施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凤凰行动”计划(2021—2025年)》(浙政发〔2021〕6号)、衢州市政府出台的《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实施企业上市“3030”行动的若干意见》、《衢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衢政办发〔2020〕7号)等有关上市企业异地迁入的相关政策,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7月7日分别收到衢州智造新城管理委员会的奖励,共计2,0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政府奖励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5、2023-119)。
7、关于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事项及相关立案调查的进展事项
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新亚电子制程(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许雷宇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189号)(以下简称“警示函”),获悉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达集团”)作为公司的原控股股东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事项。有关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等公告。
2023年5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3007号)。经公司查询与了解,本次立案的原因系《警示函》下有关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公司与原实际控制人徐琦女士及其关联方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相关事项导致。2023年8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广东证
监处罚字〔2023〕14号)。2023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8号)。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许珊怡、陈雪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17号)。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8、关于公司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8万吨锂电池电解液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亚杉杉使用自筹资金投资建设“技改新增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项目总投资为19,677.13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11,740.8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76.30万元,流动资金为7,760.00万元。公司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在总投资额度范围内,对具体的项目投资内容及费用明细进行适当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122)。目前该扩建项目正处于土建施工阶段。
9、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2023年11月21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693.10万股。2023年12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该部分股份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10、《合作框架协议》的进展情况2022年9月6日,公司与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双方共同投资建设胶粘剂产品,充分发挥各自在资源、技术及产业链等方面的优势,打造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胶粘剂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中披露的《关于与兴发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目前,该协议项下尚未签订具体合作协议。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419,420 | 4.81% | -11,050,670 | -11,050,670 | 13,368,750 | 2.61%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4,419,420 | 4.81% | -11,050,670 | -11,050,670 | 13,368,750 | 2.61%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4,419,420 | 4.81% | -11,050,670 | -11,050,670 | 13,368,750 | 2.61%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3,305,680 | 95.19% | 15,739,170 | 15,739,170 | 499,044,850 | 97.39%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83,305,680 | 95.19% | 15,739,170 | 15,739,170 | 499,044,850 | 97.39%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三、股份总数 | 507,725,100 | 100.00% | 4,688,500 | 4,688,500 | 512,413,6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共计53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上两次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减少 2,242,500股 ,公司总股本由507,725,100股变更为505,482,600股。
二、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12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693.10万股,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
基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事宜,公司总股本由505,482,600股变更为512,413,600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详见“第四节公司治理”之“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1月,公司已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2,242,500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由507,725,100股变更为505,482,600股。
2、 2023年12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693.10万股,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基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事宜,公司总股本由505,482,600股变更为512,413,600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已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限制性股票2,242,500股,且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693.10万股,
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由507,725,100股变更为512,413,600股,本次股份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具体影响详见第二节“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徐琦 | 15,739,170 | 5,246,390 | 20,985,560 | 0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徐琦女士持有公司股票20,985,560股,其中15,739,170股为董监高锁定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23年2月15日任期届满,徐琦女士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徐琦女士自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其持有的公司股票20,985,560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 2023-08-15 |
合计 | 15,739,170 | 5,246,390 | 20,985,560 | 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1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共计534,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以上两次回购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减少2,242,500股 ,公司总股本由
507,725,100股变更为505,482,600股。
二、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3年12月,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693.10万股,上市日期为2023年12月20日。基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事宜,公司总股本由505,482,600股变更为512,413,600股。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3,439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88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92% | 45,695,259 | 45695259 | 0 | 45,695,259 | 质押 | 36,550,000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40% | 43,041,363 | -78444100 | 0 | 43,041,363 | 质押 | 27,080,000 |
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 | 国有法人 | 7.69% | 39,410,000 | 0 | 0 | 39,410,000 | 不适用 | 0 |
(有限合伙) | ||||||||
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维也利战投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5.93% | 30,400,000 | 30400000 | 0 | 30,400,000 | 不适用 | 0 |
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添利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4.95% | 25,386,300 | 25386300 | 0 | 25,386,300 | 不适用 | 0 |
徐琦 | 境内自然人 | 4.10% | 20,985,560 | 0 | 0 | 20,985,560 | 质押 | 14,950,000 |
许珊怡 | 境内自然人 | 1.23% | 6,295,667 | 0 | 4,721,750 | 1,573,917 | 质押 | 6,290,000 |
陈建有 | 境内自然人 | 0.60% | 3,100,000 | 3100000 | 0 | 3,100,000 | 不适用 | 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6% | 2,351,000 | 2315900 | 0 | 2,351,000 | 不适用 | 0 |
许伟明 | 境内自然人 | 0.39% | 2,000,000 | 0 | 0 | 2,000,0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许伟明先生于2019年5月6日因病逝世,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等作为许伟明先生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上述股东中,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及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无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5,695,259 | 人民币普通股 | 45,695,259 |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43,041,363 | 人民币普通股 | 43,041,363 | |||||
湖南湘材新材料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9,4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410,000 | |||||
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维也利战投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 30,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400,000 |
金 | |||
上海添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添橙添利十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5,386,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386,300 |
徐琦 | 20,985,5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85,560 |
陈建有 | 3,1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00,000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35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1,000 |
许伟明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 |
连珍香 | 1,8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0,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因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之一许伟明先生于2019年5月6日因病逝世,徐琦女士、许珊怡女士等作为许伟明先生的继承人共同继承遗产。上述股东中,徐琦女士及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2、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公司股东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36,550,6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9,144,659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45,695,259股;公司股东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27,085,9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5,955,463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43,041,363股;公司股东宁波维也利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维也利战投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30,40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30,400,000股;公司股东连珍香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880,0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1,880,000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伟华、上海华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10日 | MABU4Q6F-8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 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变更日期 | 2023年02月15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www.cninfo.com.cn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3年02月16日 |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王伟华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总经理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 □不适用
原实际控制人名称 | 无实际控制人 |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 王伟华 |
变更日期 | 2023年02月15日 |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 | www.cninfo.com.cn |
指定网站披露日期 | 2023年02月16日 |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股东类别 | 股票质押融资总额(万元) | 具体用途 | 偿还期限 | 还款资金来源 | 是否存在偿债或平仓风险 | 是否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 |
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控股股东 | 8,771.61 | 归还关联方借款及补充质押等原因 | 不适用 | 经营业务回款、分红、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 | 否 | 否 |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1月19日,保信央地受让新力达集团和江西伟宸合计持有的45,695,259股公司股票(合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9.00%)的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保信央地承诺自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8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转让该等上市公司股份及派生股份(如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新增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2023年04月28日 | 2242500 | 0.4417% | 643.59 |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以来 | 股权激励回购 | 2,242,500 | 33.48%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4月29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审计报告文号 | 亚会审字(2024)第01610079号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王季民 |
审计报告正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我们审计了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制程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新亚 制程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30,937,913.72 | 657,401,032.2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9,607.45 | 706,204.33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7,573,601.31 | 15,551,417.42 |
应收账款 | 1,001,307,953.97 | 436,727,624.60 |
应收款项融资 | 38,213,686.66 | 1,795,019.57 |
预付款项 | 243,947,664.91 | 160,115,399.2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542,275.02 | 555,256,517.81 |
其中: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276,494,423.54 | 246,138,288.79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1,422,860.01 | 24,690,628.79 |
流动资产合计 | 1,917,039,986.59 | 2,098,382,132.8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862,208.29 | 1,827,131.1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4,274,625.48 | 138,351,672.13 |
固定资产 | 589,847,148.08 | 116,522,394.11 |
在建工程 | 3,413,081.0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1,619,534.56 | 7,446,470.79 |
无形资产 | 140,035,682.63 | 73,105,382.6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134,345,008.03 | 5,657,592.08 |
长期待摊费用 | 4,973,560.65 | 4,754,622.21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982,969.13 | 4,953,980.1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977,486.48 | 70,529,280.0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95,331,304.42 | 423,148,525.27 |
资产总计 | 3,012,371,291.01 | 2,521,530,658.0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445,900,000.00 | 740,411,859.7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345,443,614.19 | 229,845,660.9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6,893,003.58 | 24,140,209.7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33,571,303.87 | 23,405,166.83 |
应交税费 | 17,635,747.96 | 12,674,861.29 |
其他应付款 | 386,434,238.69 | 20,467,626.13 |
其中:应付利息 | 821,464.13 | 730,801.34 |
应付股利 | 289,846.26 | 197,925.00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257,400.03 | 4,500,752.76 |
其他流动负债 | 77,205,706.11 | 9,266,054.82 |
流动负债合计 | 1,368,341,014.43 | 1,064,712,192.29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49,3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8,704,213.44 | 3,656,433.0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00,000.00 | |
递延收益 | 6,824,688.34 | 7,167,908.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028,901.78 | 10,824,341.97 |
负债合计 | 1,463,369,916.21 | 1,075,536,534.26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12,413,600.00 | 507,725,1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93,228,474.91 | 687,079,731.15 |
减:库存股 | 26,194,717.64 | 17,162,923.39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868,208.35 | |
盈余公积 | 32,255,434.53 | 31,368,185.8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19,206,287.12 | 222,861,592.0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95,364,713.03 | 1,431,871,685.71 |
少数股东权益 | 353,636,661.77 | 14,122,438.1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549,001,374.80 | 1,445,994,123.8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012,371,291.01 | 2,521,530,658.08 |
法定代表人:王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多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琦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6,985,164.45 | 225,591,342.9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387,541.26 | 2,476,044.94 |
应收账款 | 109,545,762.17 | 266,082,720.75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6,067,057.29 | 12,687,877.10 |
其他应收款 | 540,256,267.55 | 1,109,093,300.1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8,076,075.00 | 49,076,075.00 |
存货 | 84,989,090.99 | 79,501,842.5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807,999.34 | 17,087,759.63 |
流动资产合计 | 800,038,883.05 | 1,712,520,888.12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37,605,511.89 | 228,139,581.9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5,370,134.12 | 139,450,072.52 |
固定资产 | 104,610,970.89 | 104,280,372.74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6,474,668.18 | 577,458.82 |
无形资产 | 68,354,886.72 | 72,028,833.67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802,725.37 | 3,012,108.0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091,030.26 | 2,589,602.63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7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91,309,927.43 | 620,078,030.38 |
资产总计 | 1,691,348,810.48 | 2,332,598,918.50 |
流动负债: |
短期借款 | 96,200,000.00 | 496,001,260.23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169,088,900.53 | 199,162,631.98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649,800.91 | 30,645,913.57 |
应付职工薪酬 | 6,877,714.27 | 5,775,796.29 |
应交税费 | 4,403,443.52 | 3,415,997.23 |
其他应付款 | 115,698,205.39 | 386,196,110.93 |
其中:应付利息 | 73,400.00 | 639,593.04 |
应付股利 | 197,925.00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21,153.71 | 324,609.86 |
其他流动负债 | 8,230,179.11 | 3,983,325.86 |
流动负债合计 | 415,769,397.44 | 1,125,505,645.9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7,060,109.75 | 291,209.35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6,728,855.01 | 7,022,075.5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3,788,964.76 | 7,313,284.94 |
负债合计 | 459,558,362.20 | 1,132,818,930.8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512,413,600.00 | 507,725,1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627,078,811.03 | 599,795,467.82 |
减:库存股 | 26,194,717.64 | 17,162,923.39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2,255,434.53 | 31,368,185.86 |
未分配利润 | 86,237,320.36 | 78,054,157.32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31,790,448.28 | 1,199,779,987.6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91,348,810.48 | 2,332,598,918.5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146,414,872.45 | 1,742,054,265.48 |
其中:营业收入 | 2,146,414,872.45 | 1,742,054,265.48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80,239,009.22 | 1,682,272,010.58 |
其中:营业成本 | 1,914,017,887.67 | 1,510,755,001.6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0,968,653.44 | 6,551,789.02 |
销售费用 | 71,690,687.25 | 68,145,346.04 |
管理费用 | 120,628,351.23 | 78,103,205.07 |
研发费用 | 31,190,199.47 | 12,570,933.70 |
财务费用 | 31,743,230.16 | 6,145,735.14 |
其中:利息费用 | 32,823,624.75 | 17,150,517.23 |
利息收入 | 1,488,822.42 | 8,102,187.48 |
加:其他收益 | 1,241,327.30 | 3,532,102.61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5,092.82 | -86,497.4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5,092.82 | -86,497.4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596.88 | -39,973.83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881,282.37 | -33,001,227.0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6,664,233.58 | -295,090.89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101.88 | -61,163.88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 -266,175,727.60 | 29,830,404.42 |
列) | ||
加:营业外收入 | 24,373,418.12 | 12,102,718.67 |
减:营业外支出 | 22,067,109.78 | 56,988.2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3,869,419.26 | 41,876,134.88 |
减:所得税费用 | 6,140,136.83 | 36,713,443.7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0,009,556.09 | 5,162,691.16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70,009,556.09 | 5,162,691.16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41,378,555.54 | 5,832,842.44 |
2.少数股东损益 | -28,631,000.55 | -670,151.2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70,009,556.09 | 5,162,691.1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1,378,555.54 | 5,832,842.44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631,000.55 | -670,151.28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8 | 0.01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8 | 0.0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王伟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多佳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伟琦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443,367,879.60 | 456,110,451.44 |
减:营业成本 | 379,906,843.66 | 394,403,617.86 |
税金及附加 | 4,013,694.82 | 2,714,991.98 |
销售费用 | 16,765,885.65 | 18,762,221.89 |
管理费用 | 62,232,584.70 | 55,503,613.80 |
研发费用 | 2,141,040.03 | |
财务费用 | -13,598,182.31 | -18,474,650.66 |
其中:利息费用 | 47,972,484.79 | 5,059,025.36 |
利息收入 | 32,148,334.87 | 10,383,810.07 |
加:其他收益 | 370,259.98 | 1,091,056.69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7.1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93,330.62 | 718,813.86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986.82 | 62,049.50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501.77 | -1,295.44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243,251.83 | 2,930,241.15 |
加:营业外收入 | 20,574,550.61 | 365,216.58 |
减:营业外支出 | 1,571,178.10 | 36,943.95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2,760,120.68 | 3,258,513.78 |
减:所得税费用 | 3,887,633.97 | 7,911,630.5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72,486.71 | -4,653,116.80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872,486.71 | -4,653,116.80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8,872,486.71 | -4,653,116.80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24,265,824.41 | 2,548,239,900.73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2,276,511.19 | 1,966,409.1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716,691.32 | 621,824,668.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72,259,026.92 | 3,172,030,978.3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00,428,061.54 | 2,393,067,508.18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4,487,115.97 | 92,753,679.27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6,558,086.27 | 64,592,140.0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6,547,851.14 | 607,879,088.4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18,021,114.92 | 3,158,292,415.9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762,088.00 | 13,738,562.40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270,849.23 | 33,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80,849.23 | 33,0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706,191.83 | 231,580,192.4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90,430,684.75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11,136,876.58 | 331,580,192.4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9,856,027.35 | -331,547,192.43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549,983.5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74,526,266.61 | 931,583,271.1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44,057,653.38 | 1,035,639,120.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544,133,903.49 | 1,967,222,391.79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95,404,965.90 | 577,670,015.8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324,439.26 | 35,642,524.0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209,469.6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5,128,936.07 | 1,374,795,570.47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22,858,341.23 | 1,988,108,110.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1,275,562.26 | -20,885,718.5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141,223.97 | 1,743,555.64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5,483,777.06 | -336,950,792.92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5,795,305.93 | 972,746,098.8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0,311,528.87 | 635,795,305.9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36,064,616.80 | 471,340,801.73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559.79 | 101,749.35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412,502,186.73 | 2,045,362,312.1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48,586,363.32 | 2,516,804,863.22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513,512,017.36 | 456,136,784.10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0,131,294.22 | 36,938,696.69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178,989.50 | 17,134,503.46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82,503,143.03 | 2,115,342,049.0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51,325,444.11 | 2,625,552,033.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39,080.79 | -108,747,170.07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00,000.00 | 4,403,986.66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48,457.50 | 5,0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058,457.50 | 4,408,986.6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616,464.68 | 229,610,261.9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58,938,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2,554,464.68 | 329,610,261.9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31,496,007.18 | -325,201,275.27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549,983.5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33,826,266.61 | 563,743,271.14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43,538,123.6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02,914,373.72 | 563,743,271.14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14,300,000.00 | 307,243,271.14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3,230,549.58 | 23,445,338.15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8,550,851.74 | 7,860,93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6,081,401.32 | 338,549,539.2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6,832,972.40 | 225,193,731.8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605.7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7,405,721.36 | -208,754,713.4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04,032,341.99 | 412,787,055.48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6,626,620.63 | 204,032,341.99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7,725,100.00 | 687,079,731.15 | 17,162,923.39 | 31,368,185.86 | 222,861,592.09 | 1,431,871,685.71 | 14,122,438.11 | 1,445,994,123.82 | |||||||
加:会计政策变 |
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7,725,100.00 | 687,079,731.15 | 17,162,923.39 | 31,368,185.86 | 222,861,592.09 | 1,431,871,685.71 | 14,122,438.11 | 1,445,994,123.8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88,500.00 | 6,148,743.76 | 9,031,794.25 | 2,868,208.35 | 887,248.67 | -242,067,879.21 | -236,506,972.68 | 339,514,223.66 | 103,007,250.9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41,378,555.54 | -241,378,555.54 | -28,631,000.55 | -270,009,556.0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88,500.00 | 6,148,743.76 | 9,031,794.25 | 1,805,449.51 | 367,191,177.89 | 368,996,627.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688,500.00 | 9,448,232.75 | 9,031,794.25 | 5,104,938.50 | 362,422,372.65 | 367,527,311.15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 1,298,662.07 | 1,298,662.07 | 1,298,662.07 |
益的金额 | |||||||||||||||
4.其他 | -4,598,151.06 | -4,598,151.06 | 4,768,805.24 | 170,654.18 | |||||||||||
(三)利润分配 | 887,248.67 | -689,323.67 | 197,925.00 | -1,801,683.27 | -1,603,758.27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87,248.67 | -887,248.6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7,925.00 | 197,925.00 | -1,801,683.27 | -1,603,758.27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 |
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868,208.35 | 2,868,208.35 | 2,755,729.59 | 5,623,937.94 | |||||||||||
1.本期提取 | 3,874,470.00 | 3,874,470.00 | 3,722,530.00 | 7,597,000.00 | |||||||||||
2.本期使用 | 1,006,261.65 | 1,006,261.65 | 966,800.41 | 1,973,062.06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2,413,600.00 | 693,228,474.91 | 26,194,717.64 | 2,868,208.35 | 32,255,434.53 | -19,206,287.12 | 1,195,364,713.03 | 353,636,661.77 | 1,549,001,374.80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0,464,100.00 | 695,043,418.07 | 29,221,747.31 | 31,368,185.86 | 216,554,863.94 | 1,424,208,820.56 | 15,439,484.47 | 1,439,648,305.03 | |||||||
加:会计政 | 2,060.71 | 2,060.71 | 1,291.72 | 3,352.43 |
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0,464,100.00 | 695,043,418.07 | 29,221,747.31 | 31,368,185.86 | 216,556,924.65 | 1,424,210,881.27 | 15,440,776.19 | 1,439,651,657.4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39,000.00 | -7,963,686.92 | -12,058,823.92 | 6,304,667.44 | 7,660,804.44 | -1,318,338.08 | 6,342,466.3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32,842.44 | 5,832,842.44 | -670,151.28 | 5,162,691.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39,000.00 | -7,963,686.92 | -12,058,823.92 | 1,356,137.00 | 1,356,137.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39,000.00 | 129,943.08 | -12,058,823.92 | 9,449,767.00 | 9,449,767.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 -8,093,630.00 | -8,093,630.00 | -8,093,630.00 |
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71,825.00 | 471,825.00 | -648,186.80 | -176,361.8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71,825.00 | 471,825.00 | -648,186.80 | -176,361.8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 |
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7,725,100.00 | 687,079,731.15 | 17,162,923.39 | 31,368,185.86 | 222,861,592.09 | 1,431,871,685.71 | 14,122,438.11 | 1,445,994,123.8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07,725,100.00 | 599,795,467.82 | 17,162,923.39 | 31,368,185.86 | 78,054,157.32 | 1,199,779,987.61 | ||||||
加:会 |
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07,725,100.00 | 599,795,467.82 | 17,162,923.39 | 31,368,185.86 | 78,054,157.32 | 1,199,779,987.6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688,500.00 | 27,283,343.21 | 9,031,794.25 | 887,248.67 | 8,183,163.04 | 32,010,460.6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872,486.71 | 8,872,486.7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688,500.00 | 27,283,343.21 | 9,031,794.25 | 22,940,048.9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688,500.00 | 9,448,232.75 | 9,031,794.25 | 5,104,938.5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 1,298,662.07 | 1,298,662.07 |
的金额 | ||||||||||||
4.其他 | 16,536,448.39 | 16,536,448.39 | ||||||||||
(三)利润分配 | 887,248.67 | -689,323.67 | 197,925.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887,248.67 | -887,248.67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97,925.00 | 197,925.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 |
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12,413,600.00 | 627,078,811.03 | 26,194,717.64 | 32,255,434.53 | 86,237,320.36 | 1,231,790,448.28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10,464,100.00 | 607,759,154.74 | 29,221,747.31 | 31,368,185.86 | 82,235,449.12 | 1,202,605,142.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10,464,100.00 | 607,759,154.74 | 29,221,747.31 | 31,368,185.86 | 82,235,449.12 | 1,202,605,142.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39,000.00 | -7,963,686.92 | -12,058,823.92 | -4,181,291.80 | -2,825,154.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653,116.80 | -4,653,116.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739,000.00 | -7,963,686.92 | -12,058,823.92 | 1,356,137.0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739,000.00 | 129,943.08 | -12,058,823.92 | 9,449,767.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8,093,630.00 | -8,093,630.0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71,825.00 | 471,825.00 | ||||||||||
1.提 |
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71,825.00 | 471,825.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07,725,100.00 | 599,795,467.82 | 17,162,923.39 | 31,368,185.86 | 78,054,157.32 | 1,199,779,987.61 |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于2007年6月由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奥科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5197274Y。2010年4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51,241.36万股,注册资本为51,241.36万元,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注册地:浙江省衢州市凯旋南路6号1幢A-120室,总部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康路卓越梅林中心广场(北区)1栋3楼。本公司主要经营活动为:电子工具、仪器仪表设备、电子元器件、化工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金属防腐蚀技术的技术开发;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机器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五金零配件的销售;净化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微晶超硬材料的研发、销售;室内外装修;石材运输。许可经营项目是:普通货运;金属防腐蚀产品的生产、销售;净化工程的设计与安装;石材加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伟华,本公司的母公司为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 16 户,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合并范围比上年增加 2 户,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已全面评估本公司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包括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通过银行融资等财务资源支持的信息作出评估后﹐合理预期本公司将有足够的资源在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12个月内保持持续经营,本公司因而按持续经营基础编制本财务报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此外,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有关财务报表及其附注的披露要求。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投资额(预算)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5%以上,或投资额(预算)≥1亿元且当期发生额占在建工程本期发生总额10%以上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净资产的5%以上或金额大于 5,000 万元,或单个被投资单位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投资损益占公司合并净利润的 5%以上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对单个被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 10%以上,或其业务比较重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合并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合并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合并方。合并日,是指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合并方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按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以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四、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2)),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
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及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集团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
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该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四、10“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2)④)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四、14“长期股权投资”(2)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
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的折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①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以及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含减值)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方法
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期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期末未分配利润;期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期初数和上期实际数按照上期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公司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目,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其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本公司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此外,本公司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负债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本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②其他金融负债
除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
虽然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企业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将持有的金融资产背书转让,需确定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已经转移。已将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判断企业是否对该资产保留了控制,并根据前面各段所述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的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是指易于定期从交易所、经纪商、行业协会、定价服务机构等获得的价格,且代表了在公平交易中实际发生的市场交易的价格。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当前的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
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输入值。
(6)衍生金融工具
本公司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以商品远期合同,对商品价格风险进行套期。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1)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 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方法,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著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著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3)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期末,本公司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如果小于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则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5)各类金融资产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①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票据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票据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13、应收账款
②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履行了履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是本公司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个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 1 | 产品销售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组合 2 | 电解液业务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组合 3 | 供应链业务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组合 4 | 保理业务应收款项 |
14、应收款项融资
③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应收款项融资1 | 银行承兑汇票 |
应收款项融资2 | 商业承兑汇票 |
15、其他应收款
④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关联方款项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保证金押金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员工借款组合 |
其他应收款组合4 | 其他 |
16、合同资产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3)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
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 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 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 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不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其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及处置损益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中如果属于非交易性的,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可选择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其会计政策详见附注四、10“金融工具”。共同控制,是指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被购买方的股权,最终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收购少数股权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增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四、6、“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2)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
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或类似机构)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9“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转换为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转换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50年 | 5 | 1.9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 | 5 | 9.50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00 |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公司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19“长期资产减值”。
(4)其他说明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25、在建工程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购建或者生
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期限 |
办公软件 | 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专利技术 | 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网站使用权 | 5年 | 预计使用年限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附注四、20“长期资产减值”。30、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
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房屋装修费等。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
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年金等。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采用设定提存计划的,相应的应缴存金额于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4、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
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5、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涉及本公司与本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股份支付交易,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中其一在本公司内,另一在本公司外的,在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除此之外,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结算企业是接受服务企业的投资者的,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或应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接受服务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同时确认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负债。
②接受服务企业没有结算义务或授予本企业职工的是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接受服务企业具有结算义务且授予本企业职工的并非其本身权益工具的,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本公司内各企业之间发生的股份支付交易,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的,在接受服务企业和结算企业各自的个别财务报表中对该股份支付交易的确认和计量,比照上述原则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1)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区分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作为权益工具:
①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②如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则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如为衍生工具,则本公司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除按上述条件可归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以外,本公司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应归类为金融负债。
本公司发行的金融工具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按照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一项负债,按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后的金额,确认为“其他权益工具”。发行复合金融工具发生的交易费用,在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之间按照各自占总发行价款的比例进行分摊。
(2)永续债和优先股等的会计处理方法
归类为金融负债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相关利息、股利(或股息)、利得或损失,以及赎回或再融资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等,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参见本附注四、18“借款费用”)以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归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和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本公司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相关交易费用亦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收入确认的具体原则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和计量的具体原则
内销产品在产品已交付并经客户验收确认予以确认收入;外销产品在出口报关完成后开具出口发票,予以确认收入。在贸易业务中,当本公司作为主要责任人时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当本公司作为代理人时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即净额)确认收入。
2)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和计量的具体原则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①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②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保理业务收入
在相关的保理利息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可以收到时,按保理合同约定的利率及投放的保理本金计算当期应确认的保理利息收入。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38、合同成本
本公司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 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 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 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9、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除外)。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本公司让渡或取得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或支付对价的合同。在一项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3年1月1 日执行解释16号的该项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解释16号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即2022年1月1 日)至 2023年1月1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解释 16 号的单项交易,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2022年1月1 日因适用解释16号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公司按照解释16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2022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因执行该项会计处理规定,本公司追溯调整了2022年1月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57,107.83元、递延所得税负债964,165.1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5,356.47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5,356.47元;对少数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 1,700.80元。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相应调整了2022年1月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98,708.48元、递延所得税负债99,311.80元,相关调整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的影响金额为-603.32元,其中未分配利润为-603.32元。同时,本公司对2022年度合并比较财务报表及母公司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追溯调整如下:
单位:元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 | 2022年12月 31日/2022年度(合并) | 2022年12月 31日/2022年度(母公司)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61,037.40 | 4,953,980.13 | 2,590,205.95 | 2,589,602.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未分配利润 | 222,866,948.56 | 222,861,592.09 | 78,054,760.64 | 78,054,157.32 |
少数股东权益 | 14,124,138.91 | 14,122,438.11 | - | - |
利润表项目: | ||||
所得税费用 | 36,703,034.02 | 36,713,443.72 | 7,911,027.26 | 7,911,630.58 |
少数股东损益 | -667,158.76 | -670,151.28 | - | -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5%/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1%/5%/7%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16.5%/20%/25% |
教育费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及免抵增值税额计征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应纳流转税额及免抵增值税额计征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新亚达(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5% |
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16.5%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15% |
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1年12月13日取得编号为GR20214420298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三年。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15%。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年度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12月8日取得编号为GR20233300067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定有效期三年。本公司之子公司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执行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企业所得税率15%。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年度实际执行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09,884.42 | 65,520.89 |
银行存款 | 230,201,644.45 | 635,729,785.04 |
其他货币资金 | 626,384.85 | 21,605,726.36 |
合计 | 230,937,913.72 | 657,401,032.2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24,083,238.23 | 45,135,080.33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99,607.45 | 706,204.33 |
其中: | ||
其中: | ||
合计 | 599,607.45 | 706,204.33 |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96,167,285.85 | 9,359,460.81 |
商业承兑票据 | 1,406,315.46 | 6,191,956.61 |
合计 | 97,573,601.31 | 15,551,417.4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98,637,746.24 | 100.00% | 1,064,144.93 | 1.08% | 97,573,601.31 | 15,699,546.37 | 100.00% | 148,128.95 | 0.94% | 15,551,417.42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97,224,112.84 | 98.57% | 1,056,826.99 | 1.09% | 96,167,285.85 | 9,460,130.25 | 60.26% | 100,669.44 | 1.06% | 9,359,460.81 |
商业承兑票据 | 1,413,633.40 | 1.43% | 7,317.94 | 0.52% | 1,406,315.46 | 6,239,416.12 | 39.74% | 47,459.51 | 0.76% | 6,191,956.61 |
合计 | 98,637,746.24 | 100.00% | 1,064,144.93 | 1.08% | 97,573,601.31 | 15,699,546.37 | 100.00% | 148,128.95 | 0.94% | 15,551,417.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个月内 | 44,382,763.64 | ||
4-6个月 | 52,841,349.20 | 1,056,826.99 | 2.00% |
7-12个月 | |||
合计 | 97,224,112.84 | 1,056,826.9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个月内 | 1,047,736.20 | ||
4-6个月 | 365,897.20 | 7,317.94 | 2.00% |
7-12个月 | |||
合计 | 1,413,633.40 | 7,317.94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0,669.44 | 1,056,166.52 | 100,008.97 | 1,056,826.99 | ||
商业承兑汇票 | 47,459.51 | 7,317.94 | 47,459.51 | 7,317.94 | ||
合计 | 148,128.95 | 1,063,484.46 | 147,468.48 | 1,064,144.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2,193,944.07 | |
商业承兑票据 | 84,780.00 | |
合计 | 72,278,724.07 |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12,654,136.30 | 396,617,380.55 |
3 个月以内 | 668,460,492.73 | 341,711,855.40 |
4-6 个月 | 283,735,237.19 | 43,051,100.54 |
7-12 个月 | 60,458,406.38 | 11,854,424.61 |
1至2年 | 9,077,764.05 | 2,233,266.60 |
2至3年 | 1,791,257.83 | 8,680,686.69 |
3年以上 | 84,609,124.92 | 81,068,173.36 |
3至4年 | 8,631,925.04 | 62,643,692.72 |
4至5年 | 62,597,262.18 | 9,476,142.83 |
5年以上 | 13,379,937.70 | 8,948,337.81 |
合计 | 1,108,132,283.10 | 488,599,507.2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87,031,053.51 | 7.85% | 79,105,999.34 | 90.89% | 7,925,054.17 | 72,458,645.35 | 14.83% | 43,656,501.44 | 60.25% | 28,802,143.91 |
账款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21,101,229.59 | 92.15% | 27,718,329.79 | 2.71% | 993,382,899.80 | 416,140,861.85 | 85.17% | 8,215,381.16 | 1.97% | 407,925,480.69 |
其中: | ||||||||||
产品销售应收款项 | 766,374,852.84 | 69.16% | 6,005,162.43 | 0.78% | 760,369,690.41 | 385,893,143.49 | 78.98% | 2,044,081.52 | 0.53% | 383,849,061.97 |
供应链业务应收款项 | 19,501,332.96 | 3.99% | 5,816,245.81 | 29.82% | 13,685,087.15 | |||||
保理业务应收款项 | 10,746,385.40 | 2.20% | 355,053.83 | 3.30% | 10,391,331.57 | |||||
电解液应收款项 | 254,726,376.75 | 22.99% | 21,713,167.36 | 8.52% | 233,013,209.39 | |||||
合计 | 1,108,132,283.10 | 100.00% | 106,824,329.13 | 9.64% | 1,001,307,953.97 | 488,599,507.20 | 100.00% | 51,871,882.60 | 10.62% | 436,727,624.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 62,739,699.00 | 33,937,555.09 | 62,739,699.00 | 62,739,699.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惠州市潜达实业有限公司 | 18,883,333.31 | 10,958,279.14 | 58.03% | 预计收回存在损失 | ||
深圳市旭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2,304,952.90 | 2,304,952.90 | ||||
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雅硅堂制品厂 | 2,148,228.29 | 2,148,228.29 | 2,184,656.19 | 2,184,656.1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聚作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 1,641,935.71 | 1,641,935.71 | 1,641,935.71 | 1,641,935.7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亚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859,725.02 | 859,725.02 | 859,725.02 | 859,725.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东莞市亚通光电有限公司 | 464,909.28 | 464,909.28 | 464,909.28 | 464,909.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崧顺电子(深圳)有限公司 | 299,622.31 | 299,622.31 | ||||
龙川熙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46,648.00 | 246,648.00 | ||||
深圳市永浩科技有限公司 | 211,648.80 | 211,648.80 | ||||
深圳市皓明科 | 189,650.00 | 189,650.00 |
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星源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188,225.00 | 188,225.00 | ||||
重庆瑞耕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44,900.00 | 144,900.00 | ||||
深圳市桐欣浩技术有限公司 | 148,295.00 | 148,29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苏州市健邦触摸屏技术有限公司 | 143,844.00 | 143,844.00 | ||||
深圳市艾仕图触控电子有限公司 | 135,580.00 | 135,580.00 | ||||
深圳聚电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2,646.90 | 122,646.90 | ||||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 | 108,500.00 | 108,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深圳市长江力伟股份有限公司 | 102,524.11 | 102,524.11 | ||||
其他 | 513,906.03 | 513,906.03 | ||||
合计 | 72,458,645.35 | 43,656,501.44 | 87,031,053.51 | 79,105,999.3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产品销售应收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 个月内 | 531,789,799.27 | 0.00% | |
4-6 个月 | 206,230,659.55 | 4,124,613.19 | 2.00% |
7-12 个月 | 26,526,525.75 | 1,326,326.29 | 5.00% |
1-2 年 | 837,671.25 | 83,767.12 | 10.00% |
2-3 年 | 547,611.18 | 109,522.24 | 20.00% |
3-4 年 | 41,801.21 | 20,900.61 | 50.00% |
4-5 年 | 303,758.26 | 243,006.61 | 80.00% |
5 年以上 | 97,026.37 | 97,026.37 | 100.00% |
合计 | 766,374,852.84 | 6,005,162.4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电解液业务应收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 个月内 | 131,472,146.44 | 6,744,521.11 | 5.13% |
4-6 个月 | 77,502,815.66 | 3,975,894.44 | 5.13% |
7-12 个月 | 33,931,794.43 | 1,740,701.05 | 5.13% |
1-2 年 | 6,548,952.47 | 4,603,913.59 | 70.30% |
2-3 年 | 26,980.00 | 20,162.15 | 74.73% |
3-4 年 | 5,152,407.75 | 4,536,695.02 | 88.05% |
4-5 年 | 91,280.00 | 91,280.00 | 100.00% |
5 年以上 | 100.00% | ||
合计 | 254,726,376.75 | 21,713,167.36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3,656,501.44 | 34,237,300.14 | 4,604,148.05 | 5,816,345.81 | 79,105,999.34 | |
按照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215,381.16 | 7,852,559.91 | 17,132,599.29 | 582,463.26 | 29,365,451.27 | 27,718,329.79 |
合计 | 51,871,882.60 | 42,089,860.05 | 17,132,599.29 | 5,186,611.31 | 35,181,797.08 | 106,824,329.1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5,186,611.3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深圳市旭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产品销售应收款项 | 2,304,952.90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合计 | 2,304,952.9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254,809,133.96 | 254,809,133.96 | 22.99% | 1,285,439.25 | |
客户二 | 138,211,046.10 | 138,211,046.10 | 12.47% | 2,154,542.56 | |
客户三 | 73,304,665.29 | 73,304,665.29 | 6.62% | 40,110.85 | |
客户四 | 62,739,699.00 | 62,739,699.00 | 5.66% | 62,739,699.00 | |
客户五 | 62,458,204.74 | 62,458,204.74 | 5.64% | ||
合计 | 591,522,749.09 | 591,522,749.09 | 53.38% | 66,219,791.66 |
6、合同资产
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8,213,686.66 | 1,795,019.57 |
合计 | 38,213,686.66 | 1,795,019.5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213,686.66 | 100.00% | 38,213,686.66 | 1,795,019.57 | 100.00% | 1,795,019.57 | ||||
其中: | ||||||||||
银行承兑票据 | 38,213,686.66 | 100.00% | 38,213,686.66 | 1,795,019.57 | 100.00% | 1,795,019.57 | ||||
合计 | 38,213,686.66 | 100.00% | 38,213,686.66 | 1,795,019.57 | 100.00% | 1,795,019.57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银行承兑票据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6,091,074.94 | |
合计 | 136,091,074.94 |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不适用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542,275.02 | 555,256,517.81 |
合计 | 6,542,275.02 | 555,256,517.81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不适用2) 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不适用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不适用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不适用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单位往来款 | 520,128,238.07 | |
意向金 | 30,000,000.00 | |
股权款 | 590,000.00 | 600,000.00 |
单位往来款 | 1,195,979.44 | 2,520,717.96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 4,099,447.16 | 1,710,924.47 |
代垫款项 | 571,704.98 | 269,603.07 |
个人往来 | 1,750,994.42 | 3,222,666.97 |
其他 | 192,205.32 | 10,230.37 |
合计 | 8,400,331.32 | 558,462,380.91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6,097,846.68 | 554,441,701.90 |
3个月以内 | 3,985,610.40 | 25,507,184.45 |
4-6个月 | 229,497.69 | 236,885.59 |
7-12个月 | 1,882,738.59 | 528,697,631.86 |
1至2年 | 275,759.43 | 2,029,776.04 |
2至3年 | 22,838.89 | 147,243.92 |
3年以上 | 2,003,886.32 | 1,843,659.05 |
3至4年 | 151,092.27 | 1,001,772.39 |
4至5年 | 1,005,772.39 | 98,030.45 |
5年以上 | 847,021.66 | 743,856.21 |
合计 | 8,400,331.32 | 558,462,380.91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
值) | 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274,454.26 | 931,408.84 | 3,205,863.1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215,154.00 | 215,154.00 | ||
本期转回 | 624,685.99 | 207,319.00 | 832,004.99 | |
本期核销 | 12,715.97 | 718,239.84 | 730,955.81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1,852,206.30 | 5,850.00 | 1,858,056.3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931,408.84 | 207,319.00 | 718,239.84 | 5,850.00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74,454.26 | 207,319.00 | 624,685.99 | 12,715.97 | 7,835.00 | 1,852,206.30 |
合计 | 3,205,863.10 | 207,319.00 | 832,004.99 | 730,955.81 | 7,835.00 | 1,858,056.30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 | 730,955.81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Adestone Technology Limted | 单位往来款 | 730,419.16 | 无法收回 | 董事会审批 | 否 |
合计 | 730,419.16 |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建投嘉昱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 1,620,000.00 | 7个月~1年 | 19.28% | 81,000.00 |
深圳市鑫博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 978,000.00 | 4-5年 | 11.64% | 782,400.00 |
海关增值税 | 单位往来款 | 853,388.56 | 3个月以内 | 10.16% | |
蓝海锋 | 股权款 | 590,000.00 | 5年以上 | 7.02% | 590,000.00 |
邓健 | 个人往来 | 334,732.99 | 3个月以内 | 3.98% | |
合计 | 4,376,121.55 | 52.08% | 1,453,400.0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不适用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32,752,133.88 | 95.41% | 156,910,871.68 | 98.00% |
1至2年 | 10,925,610.75 | 4.48% | 623,155.76 | 0.39% |
2至3年 | 210,920.28 | 0.09% | 2,137,641.72 | 1.34% |
3年以上 | 59,000.00 | 0.02% | 443,730.05 | 0.28% |
合计 | 243,947,664.91 | 160,115,399.21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本公司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预付账款汇总金额为119,934,443.86,占预付账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 49.16%。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555,248.38 | 1,052,452.67 | 23,502,795.71 | 10,414,010.90 | 1,829,403.02 | 8,584,607.88 |
在产品 | 12,910,251.71 | 581,960.20 | 12,328,291.51 | 3,512,893.26 | 1,275,582.70 | 2,237,310.56 |
库存商品 | 63,528,801.95 | 9,632,405.41 | 53,896,396.54 | 46,516,181.25 | 8,786,406.74 | 37,729,774.51 |
周转材料 | 0.0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0.00 | |||||
合同履约成本 | 0.00 | |||||
发出商品 | 185,116,363.18 | 185,116,363.18 | 196,789,487.95 | 196,789,487.95 | ||
低值易耗品 | 26,299.54 | 7,014.14 | 19,285.40 | 34,210.89 | 7,014.14 | 27,196.75 |
包装物 | 1,619,500.25 | 79,081.83 | 1,540,418.42 | 816,342.24 | 137,303.88 | 679,038.36 |
委托加工物资 | 90,872.78 | 90,872.78 | 90,872.78 | 90,872.78 | ||
合计 | 287,847,337.79 | 11,352,914.25 | 276,494,423.54 | 258,173,999.27 | 12,035,710.48 | 246,138,288.79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829,403.02 | 93,749.54 | 575,281.39 | 1,445,981.28 | 1,052,452.67 | |
在产品 | 1,275,582.70 | 526,102.80 | 1,219,725.30 | 581,960.20 | ||
库存商品 | 8,786,406.74 | 1,590,716.43 | 744,717.76 | 9,632,405.41 | ||
低值易耗品 | 7,014.14 | 7,014.14 | ||||
包装物 | 137,303.88 | 10,181.19 | 68,403.24 | 79,081.83 | ||
合计 | 12,035,710.48 | 2,220,749.96 | 575,281.39 | 3,478,827.58 | 11,352,914.2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不适用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19,033,902.53 | 24,180,840.30 |
预缴所得税 | 2,388,957.48 | 453,771.14 |
出口退税 | 56,017.35 | |
其他 | ||
合计 | 21,422,860.01 | 24,690,628.79 |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不适用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不适用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827,131.19 | 35,077.10 | 1,862,208.29 | |||||||||
小计 | 1,827,131.19 | 35,077.10 | 1,862,208.29 | |||||||||
合计 | 1,827,131.19 | 35,077.10 | 1,862,208.29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其他说明: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1,013,114.12 | 26,944,529.85 | 157,957,643.9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31,013,114.12 | 26,944,529.85 | 157,957,643.97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9,201,803.90 | 404,167.94 | 19,605,971.8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401,376.53 | 675,670.12 | 4,077,046.65 | |
(1)计提或摊销 | 3,401,376.53 | 675,670.12 | 4,077,046.65 | |
(2)其他转入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22,603,180.43 | 1,079,838.06 | 23,683,018.49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8,409,933.69 | 25,864,691.79 | 134,274,625.4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11,811,310.22 | 26,540,361.91 | 138,351,672.13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其他说明: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722,526.67 | 政策性福利住房 |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589,672,811.80 | 116,522,394.11 |
固定资产清理 | 174,336.28 | |
合计 | 589,847,148.08 | 116,522,394.11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23,484,845.15 | 25,737,701.91 | 21,910,155.40 | 10,325,605.81 | 5,262,725.94 | 186,721,034.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3,346,833.57 | 442,666,522.03 | 5,540,095.02 | 10,077,744.73 | 63,568,204.17 | 705,199,399.52 |
(1)购置 | 5,562,051.00 | 467,659.64 | 8,346,011.39 | 468,675.24 | 14,844,397.2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49,733,834.28 | 149,090,088.91 | 7,160,934.99 | 205,984,858.18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33,612,999.29 | 288,014,382.12 | 5,072,435.38 | 1,731,733.34 | 55,938,593.94 | 484,370,144.0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66,814.14 | 12,056,917.41 | 142,104.31 | 917,947.23 | 184,140.07 | 14,567,923.16 |
(1)处置或报废 | 1,266,814.14 | 12,056,917.41 | 142,104.31 | 917,947.23 | 184,140.07 | 14,567,923.16 |
4.期末余额 | 305,564,864.58 | 456,347,306.53 | 27,308,146.11 | 19,485,403.31 | 68,646,790.04 | 877,352,510.5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1,347,984.98 | 15,631,967.38 | 20,521,134.96 | 7,888,616.35 | 4,808,936.43 | 70,198,640.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31,309,917.27 | 144,769,122.75 | 5,207,862.43 | 2,729,863.67 | 38,273,853.59 | 222,290,619.71 |
(1)计提 | 5,517,836.09 | 30,405,568.91 | 1,855,978.01 | 1,835,498.29 | 9,892,061.87 | 49,506,943.17 |
(2)企业合并增加 | 25,792,081.18 | 114,363,553.84 | 3,351,884.42 | 894,365.38 | 28,381,791.72 | 172,783,676.54 |
3.本期减少金额 | 322,538.42 | 6,344,455.08 | 117,574.30 | 809,473.25 | 165,487.53 | 7,759,528.58 |
(1)处置或报废 | 322,538.42 | 6,344,455.08 | 117,574.30 | 809,473.25 | 165,487.53 | 7,759,528.58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1,567,370.52 | |||||
4.期末余额 | 52,335,363.83 | 154,056,635.04 | 25,611,423.09 | 9,809,006.78 | 42,917,302.49 | 284,729,731.2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50,732.67 | 4,150,732.67 | ||||
(1)计提 | 24,849.71 | 24,849.71 | ||||
(2)企业合并增加 | 4,125,882.96 | 4,125,882.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00,765.13 | 1,200,765.13 | ||||
(1)处置或报废 | 1,200,765.13 | 1,200,765.13 | ||||
4.期末余额 | 2,949,967.54 | 2,949,967.5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3,229,500.75 | 299,340,703.94 | 1,696,723.02 | 9,676,396.54 | 25,729,487.55 | 589,672,811.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2,136,860.17 | 10,105,734.53 | 1,389,020.44 | 2,436,989.46 | 453,789.51 | 116,522,394.11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740,757.79 | 政策性福利住房 |
其他说明:
2009 年 9 月 4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局分别签订编号为“深福房企人字(2009)第 00302 号”、“深福房企人字(2009)第 00303 号”福田区企业人才住房购买合同,本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建设局购买位于福田保税区桂花路南福保桂花苑 4 栋 A 座402 房和 2 栋 D 座 2701房两处住房。由于该住房属于政策性福利住房-人才公寓,为限制其上市交易,未办产权证。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174,336.28 | |
合计 | 174,336.28 |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413,081.09 | |
合计 | 3,413,081.09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日常经营用固定资产 | 236,283.19 | 236,283.19 | ||||
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 3,176,797.90 | 3,176,797.90 | ||||
合计 | 3,413,081.09 | 3,413,081.0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年产5万吨电解液锂电材料及配套项目(二期 | 24,207.41 | 189,746,515.59 | 2,317,102.62 | 192,063,618.21 | 70.87% | 100.00% | 其他 | |||||
8万吨/年锂电池电解液项目 | 19,677.13 | 3,176,797.90 | 3,176,797.90 | 13.62% | 1.61% | 其他 | ||||||
合计 | 43,884.54 | 189,746,515.59 | 5,493,900.52 | 192,063,618.21 | 3,176,797.90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不适用
(5) 工程物资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055,593.64 | 16,055,593.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38,699,173.22 | 38,699,173.22 |
(1)新增租赁 | 38,699,173.22 | 38,699,173.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3,514.06 | 813,514.06 |
(1)租赁终止 | 813,514.06 | 813,514.06 |
4.期末余额 | 53,941,252.80 | 53,941,252.8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609,122.85 | 8,609,122.85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26,109.45 | 4,526,109.45 |
(1)计提 | 4,526,109.45 | 4,526,109.45 |
3.本期减少金额 | 813,514.06 | 813,514.06 |
(1)处置 | 813,514.06 | 813,514.06 |
4.期末余额 | 12,321,718.24 | 12,321,718.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1,619,534.56 | 41,619,534.56 |
2.期初账面价值 | 7,446,470.79 | 7,446,470.79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办公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71,322,796.81 | 1,150,000.00 | 13,193,373.09 | 85,666,169.9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598,345.93 | 33,950,000.00 | 104,929.67 | 92,653,275.60 | |
(1)购置 | 104,929.67 | 104,929.67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8,598,345.93 | 33,950,000.00 | 92,548,345.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29,921,142.74 | 35,100,000.00 | 13,298,302.76 | 178,319,445.5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577,060.98 | 1,145,000.02 | 9,838,726.27 | 12,560,787.2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911,648.32 | 8,518,333.27 | 1,832,993.83 | 17,262,975.60 | |
(1)计提 | 3,051,527.78 | 3,960,318.23 | 1,832,993.83 | 8,844,839.84 | |
(2)企业合并增加 | 3,860,120.54 | 4,558,015.04 | 8,418,135.5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488,709.48 | 9,663,333.29 | 11,671,720.10 | 29,823,762.8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60,000.00 | 8,460,000.00 | |||
(1)计提 | |||||
(2)企业合并增加 | 8,460,000.00 | 8,460,000.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460,000.00 | 8,460,000.00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1,432,433.26 | 16,976,666.71 | 1,626,582.66 | 140,035,682.63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745,735.83 | 4,999.98 | 3,354,646.82 | 73,105,382.6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5,025,507.23 | 15,025,507.23 |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326,584,877.44 | 326,584,877.44 | ||||
合计 | 15,025,507.23 | 326,584,877.44 | 341,610,384.67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9,367,915.15 | 5,657,592.08 | 15,025,507.23 |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192,239,869.41 | 192,239,869.41 | ||||
合计 | 9,367,915.15 | 197,897,461.49 | 207,265,376.64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主要由公司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和流动负债构成,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 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 是 |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 | 主要由公司流动资产、固定 | 是 |
有限公司 | 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 费用和流动负债构成,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 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1,209,653,520.41 | 832,712,623.80 | 376,940,920.41 | 参照同类上市公司 | 综合修正系数、流动性折扣、可比上市公司 | 不适用 |
合计 | 1,209,653,520.41 | 832,712,623.80 | 376,940,920.41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3,626,842.73 | 2,484,800.00 | 11,142,042.73 | 5年 | 增长率:5.12%-20.86%,毛利率:41.79%-46.77%,折现率:13.36% | 增长率:0%,毛利率:46.77%,折现率:13.36% | 不适用 |
合计 | 13,626,842.73 | 2,484,800.00 | 11,142,042.73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 | 4,754,622.21 | 1,727,867.27 | 1,508,928.83 | 4,973,560.65 | |
合计 | 4,754,622.21 | 1,727,867.27 | 1,508,928.83 | 4,973,560.65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应收款项减值准备 | 34,147,666.65 | 5,909,132.82 | 11,701,268.93 | 2,181,669.25 |
存货跌价准备 | 9,790,119.62 | 2,212,730.70 | 8,446,725.89 | 1,347,769.48 |
可抵扣亏损 | 74,512,038.10 | 11,181,736.80 | ||
合并抵销存货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 | 959,336.45 | 268,484.66 | 1,012,899.92 | 283,475.20 |
留抵费用等 | 47,522,883.25 | 7,128,432.48 | 76,856.57 | 19,111.87 |
股份支付可抵扣费用 | 1,572,268.75 | 369,149.24 | ||
递延收益 | 6,728,855.01 | 1,696,313.75 | 7,526,743.98 | 1,129,011.60 |
租赁负债 | 43,941,825.27 | 10,725,441.38 | 5,860,076.34 | 957,107.83 |
合计 | 219,174,993.10 | 39,491,421.83 | 34,624,571.63 | 5,918,145.23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82,798,439.87 | 12,419,765.98 | ||
使用权资产 | 41,269,659.35 | 10,088,686.72 | 5,991,568.64 | 964,165.10 |
合计 | 124,068,099.22 | 22,508,452.70 | 5,991,568.64 | 964,165.10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508,452.70 | 16,982,969.13 | 964,165.10 | 4,953,980.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2,508,452.70 | 964,165.10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5,370,979.60 | 47,113,590.31 |
可抵扣亏损 | 47,311,664.23 | 27,108,637.24 |
合计 | 122,682,643.83 | 74,222,227.5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1,454,641.88 | ||
2024年 | 1,460,825.83 | 2,583,634.46 | |
2025年 | 143,507.62 | 4,141,144.22 | |
2026年 | 6,937,482.81 | 14,209,617.67 | |
2027年 | 386,446.15 | 4,719,599.01 | |
2028年 | 38,383,401.82 | ||
合计 | 47,311,664.23 | 27,108,637.24 |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与资产相关的款项 | 27,977,486.48 | 27,977,486.48 | 529,280.00 | 529,280.00 | ||
预付股权款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
合计 | 27,977,486.48 | 27,977,486.48 | 70,529,280.00 | 70,529,280.00 |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47,573.70 | 247,573.70 | 保证金 | 保证金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378,811.15 | 378,811.15 | 冻结资金 | 冻结资金 | 75.15 | 75.15 | 担保保证金 | 担保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1,500,000.00 | 1,500,000.00 | 信用证保证金 | 信用证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0.01 | 0.01 | 保证金未启用 | 保证金未启用 | ||||
货币资金 | 58,925.82 | 58,925.82 | 法院冻结资金 | 法院冻结资金 | ||||
货币资金 | 46,725.38 | 46,725.38 | 久悬未使用被冻结 | 久悬未使用被冻结 | ||||
合计 | 626,384.85 | 626,384.85 | 21,605,726.36 | 21,605,726.36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70,000,000.00 | |
保证借款 | 311,200,000.00 | 680,411,859.76 |
信用借款 | 64,700,000.00 | 60,000,000.00 |
合计 | 445,900,000.00 | 740,411,859.76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不适用
34、衍生金融负债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年以内 | 308,397,876.91 | 218,999,304.26 |
1-2 年 | 34,194,479.93 | 3,719,751.11 |
2-3 年 | 917,439.39 | 4,986,318.49 |
3-4 年 | 1,754,098.09 | 990,434.19 |
4-5 年 | 119,925.73 | 874,729.85 |
5 年以上 | 59,794.14 | 275,123.01 |
合计 | 345,443,614.19 | 229,845,660.91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株洲华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8,375,412.87 | 工程二审核对确认中,未完成 |
常州市德能干燥设备有限公司 | 5,527,862.70 | 现品质整改后试运行中,与供应商协商延期支付 |
有氟密管阀集团有限公司 | 5,250,248.20 | 现品质整改后试运行中,与供应商协商延期支付 |
上海霏润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2,899,200.00 | 现品质整改后试运行中,与供应商协商延期支付 |
江苏沙家浜医药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2,797,400.00 | 现品质整改后试运行中,与供应商协商延期支付 |
安徽华东电缆科技有限公司 | 2,650,062.38 | 双方协商同意延期支付 |
江苏天昊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224,350.00 | 双方协商同意延期支付 |
山东通德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 1,025,219.00 | 现品质整改后试运行中,与供应商协商延期支付 |
合计 | 30,749,755.15 |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821,464.13 | 730,801.34 |
应付股利 | 289,846.26 | 197,925.00 |
其他应付款 | 385,322,928.30 | 19,538,899.79 |
合计 | 386,434,238.69 | 20,467,626.13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 | 46,096.11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775,368.02 | 730,801.34 |
合计 | 821,464.13 | 730,801.34 |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限制性股票股利 | 289,846.26 | 197,925.00 |
合计 | 289,846.26 | 197,925.00 |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单位往来 | 351,614,873.71 | |
股份支付回购义务款 | 25,911,235.00 | 14,260,487.74 |
非关联单位往来款项 | 492,092.31 | 444,123.64 |
个人往来 | 5,819.00 | 186,800.00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 2,291,591.50 | 655,122.95 |
预提费用 | 97,167.45 | 147,549.88 |
其他 | 4,910,149.33 | 3,844,815.58 |
合计 | 385,322,928.30 | 19,538,899.7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不适用
3) 按交易对手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付款情况
不适用
38、预收款项
不适用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 年以内 | 56,496,126.72 | 23,718,906.52 |
1-2 年 | 342,504.81 | 341,056.30 |
2-3 年 | 1,548.67 | 27,095.60 |
3-4 年 | 169.94 | 740.52 |
4-5 年 | 242.59 | 3,967.49 |
5年以上 | 52,410.85 | 48,443.36 |
合计 | 56,893,003.58 | 24,140,209.79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3,354,521.27 | 158,517,248.82 | 148,351,145.40 | 33,520,624.69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96.44 | 8,787,105.70 | 8,787,072.08 | 230.06 |
三、辞退福利 | 50,449.12 | 653,316.05 | 653,316.05 | 50,449.12 |
合计 | 23,405,166.83 | 167,957,670.57 | 157,791,533.53 | 33,571,303.87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2,379,172.73 | 142,217,939.41 | 134,150,524.20 | 30,446,587.94 |
2、职工福利费 | 971,800.00 | 3,256,179.02 | 3,256,179.01 | 971,800.01 |
3、社会保险费 | 2,551.50 | 4,029,926.42 | 4,032,477.92 | 0.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932.00 | 3,619,485.01 | 3,621,417.01 | 0.00 |
工伤保险费 | 277,135.09 | 277,135.09 | 0.00 | |
生育保险费 | 619.50 | 133,306.32 | 133,925.82 | 0.00 |
4、住房公积金 | 6,490,769.20 | 6,483,209.20 | 7,560.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997.04 | 2,522,434.77 | 428,755.07 | 2,094,676.74 |
合计 | 23,354,521.27 | 158,517,248.82 | 148,351,145.40 | 33,520,624.69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96.44 | 8,525,439.59 | 8,525,405.97 | 230.06 |
2、失业保险费 | 218,342.75 | 218,342.75 | ||
3、企业年金缴费 | 43,323.36 | 43,323.36 | ||
合计 | 196.44 | 8,787,105.70 | 8,787,072.08 | 230.06 |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6,289,785.12 | 5,529,494.14 |
企业所得税 | 6,670,319.64 | 5,704,616.97 |
个人所得税 | 672,534.56 | 594,037.4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0,393.83 | 307,675.03 |
教育费附加 | 86,423.98 | 127,445.57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7,027.80 | 95,417.32 |
房产税 | 706,073.09 | 1,657.14 |
印花税 | 576,469.94 | 314,517.70 |
土地使用税 | 2,376,720.00 | |
合计 | 17,635,747.96 | 12,674,861.29 |
42、持有待售负债
不适用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257,400.03 | 4,500,752.76 |
合计 | 5,257,400.03 | 4,500,752.76 |
不适用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已贴现未到期承兑汇票 | 72,278,724.07 | 9,006,465.63 |
待转销项税额 | 4,926,982.04 | 259,589.19 |
合计 | 77,205,706.11 | 9,266,054.82 |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49,300,000.00 | |
合计 | 49,300,0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43,961,613.47 | 8,157,185.8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5,257,400.03 | -4,500,752.76 |
合计 | 38,704,213.44 | 3,656,433.05 |
48、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不适用
(2) 专项应付款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不适用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合同预计损失 | 2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 |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167,908.92 | 343,220.58 | 6,824,688.34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167,908.92 | 343,220.58 | 6,824,688.34 | -- |
其他说明:
负债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当前损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990,086.90 | - | 75,923.83 | - | 914,163.07 | 与资产相关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购置办公用房 | 6,031,988.69 | - | 217,296.75 | - | 5,814,691.94 | 与资产相关 |
单片玻璃触控(OGS)全贴合用液态光学胶关键研发项目 | 145,833.33 | - | 50,000.00 | - | 95,833.33 | 与资产相关 |
合 计 | 7,167,908.92 | - | 343,220.58 | - | 6,824,688.34 | -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不适用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07,725,100.00 | 4,688,500.00 | 4,688,500.00 | 512,413,600.00 |
(1)发行股份
1、2023 年 12月4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3)第0161000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年11月 29 日止,新亚制程 3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人民币21,416,79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931,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485,790.00元。
(2)回购注销股份
①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限制性股票共计 534,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②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未满足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708,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23)第 03610005 号验资报告。根据验资情况,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 2,242,500 股,减少总股本人民币 2,242,500 元。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81,659,229.85 | 14,485,790.00 | 5,037,557.25 | 491,107,462.60 |
其他资本公积 | 205,420,501.30 | 1,298,662.07 | 4,598,151.06 | 202,121,012.31 |
合计 | 687,079,731.15 | 15,784,452.07 | 9,635,708.31 | 693,228,474.9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2023年12月4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3)第0161000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年11月 2 9日止,新亚制程 3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人民币21,416,79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931,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485,790.00元。
(2)业绩未达标,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库存股6,435,975.00元,其中冲回实收资本2,242,500.00元、资本公积5,318,057.25元。
(3) 2023年7月27日,上海睿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其持有49%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股权以1元对价出售给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49%的股权对应账面净资产份额为-4,598,152.06元,售价和49%的股权对应账面净资产份额差额为4,598,151.06元计入资本公积。
(4)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为1,298,662.07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17,162,923.39 | 21,416,790.00 | 12,384,995.75 | 26,194,717.64 |
合计 | 17,162,923.39 | 21,416,790.00 | 12,384,995.75 | 26,194,717.6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
(1)2023 年 12月4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3)第0161000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2023年11月2 9日止,新亚制程 3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人民币21,416,79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931,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485,790.00元。本期减少:
(1)本年收回员工持股计划5,302,863.50 元,其中 6,146,945.75元计入库存股、-844,082.25 元计入资本公积。
(2)因限制性股权激励设置的业绩考核未达标,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库存股6,716,475.00 元。
(3)因分红,股权激励对应冲减库存股-197,925.00 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3,874,470.00 | 1,006,261.65 | 2,868,208.35 | |
合计 | 3,874,470.00 | 1,006,261.65 | 2,868,208.3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减变动主要是将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368,185.86 | 887,248.67 | 32,255,434.53 | |
合计 | 31,368,185.86 | 887,248.67 | 32,255,434.53 |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2,861,592.09 | 216,554,863.9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2,060.71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2,861,592.09 | 216,556,924.6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41,378,555.54 | 5,832,842.4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887,248.67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97,925.00 | -471,825.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206,287.12 | 222,861,592.0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39,205,872.13 | 1,911,688,077.02 | 1,738,826,152.85 | 1,508,327,689.85 |
其他业务 | 7,209,000.32 | 2,329,810.65 | 3,228,112.63 | 2,427,311.76 |
合计 | 2,146,414,872.45 | 1,914,017,887.67 | 1,742,054,265.48 | 1,510,755,001.6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146,414,872.45 | 营业收入 | 1,742,054,265.48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7,209,000.32 | 物业租赁 | 3,228,112.63 | 物业租赁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34% | 0.19%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7,209,000.32 | 物业租赁 | 3,228,112.63 | 物业租赁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7,209,000.32 | 物业租赁 | 3,228,112.63 | 物业租赁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无 | 0.00 | 无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2,139,205,872.13 | 主营业务收入 | 1,738,826,152.85 | 主营业务收入 |
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08,902,956.51元,其中,208,890,647.01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12,309.5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08,257.29 | 2,196,018.98 |
教育费附加 | 1,173,294.15 | 951,042.38 |
房产税 | 2,922,918.24 | 1,609,234.44 |
土地使用税 | 1,183,589.72 | 116,937.81 |
车船使用税 | 3,780.00 | 15,232.00 |
印花税 | 2,175,397.96 | 1,019,854.30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81,124.84 | 631,127.88 |
其他 | 20,291.24 | 12,341.23 |
合计 | 10,968,653.44 | 6,551,789.02 |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 | 50,336,405.92 | 39,587,234.61 |
差旅招待费 | 11,393,306.83 | 14,012,993.24 |
租赁及水电费 | 2,831,348.51 | 1,872,868.54 |
车辆使用费 | 2,544,513.81 | 2,071,712.63 |
折旧及摊销 | 21,612,632.06 | 10,812,765.20 |
办公通讯费 | 1,725,769.35 | 1,281,886.18 |
修理及物料消耗费 | 2,014,241.19 | 205,471.24 |
咨询费及审计费 | 21,571,242.22 | 9,447,629.00 |
股份支付 | 958,253.76 | -2,281,200.00 |
其他 | 5,640,637.58 | 1,091,844.43 |
合计 | 120,628,351.23 | 78,103,205.07 |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费 | 50,171,306.56 | 46,406,983.29 |
差旅招待费 | 10,688,748.16 | 6,241,781.78 |
广告宣传费及服务费 | 3,225,398.50 | 6,911,914.65 |
办公通讯费 | 1,716,730.89 | 2,827,181.19 |
维修及物料消耗费 | 414,620.62 | 484,054.57 |
租赁及水电费 | 885,824.33 | 740,272.21 |
折旧及摊销费 | 1,605,572.71 | 1,256,884.64 |
会务费 | 16,792.45 | 664,852.80 |
劳动保护费 | 162,083.67 | 199,858.80 |
股份支付 | 218,855.00 | -690,500.00 |
其他 | 2,584,754.36 | 3,102,062.11 |
合计 | 71,690,687.25 | 68,145,346.04 |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4,978,701.52 | 5,758,763.25 |
专家咨询费及专利费 | 459,109.54 | 1,644,308.95 |
折旧费 | 4,613,212.05 | 484,255.71 |
研发材料及辅助费用 | 10,395,270.48 | 3,103,799.07 |
无形资产摊销费 | 4,999.98 | 710,504.60 |
其他 | 738,905.90 | 869,302.12 |
合计 | 31,190,199.47 | 12,570,933.70 |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32,823,624.75 | 17,150,517.23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1,353,315.70 | 764,669.38 |
减:利息收入 | 1,488,822.42 | 8,102,187.48 |
汇兑损益 | -3,791,944.03 | -4,345,411.68 |
其他 | 4,200,371.86 | 1,442,817.07 |
合计 | 31,743,230.16 | 6,145,735.14 |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规上企业增效贡献奖励 | 113,868.00 | |
宽温域相变高导热低阻功能材料研发与应用 | 680,000.00 | 167,486.67 |
电费补贴 | 42,617.40 | 30,127.59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 100,000.00 | 200,000.00 |
检测费补贴 | 217,296.75 | 15,250.00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 | 217,296.75 | 237,051.00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支付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款 | 200,000.00 |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资金(2015年第4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75,923.83 | 694,132.80 |
稳岗补贴 | 1,500.00 | 185,986.15 |
生育津贴 | 7,689.47 | 24,147.00 |
脱贫就业补贴 | 2,511.23 | 5,000.00 |
留工培训补贴 | 101,657.63 | 64,540.00 |
政府产业资金补助 | -1,464,800.00 | 1,474,800.00 |
全贴合用液态光学胶 | 50,000.00 | 50,000.00 |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款 | 75,923.83 | 10,000.00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659,053.37 | 64,540.00 |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奖补 | 120,000.00 | |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发放培训补贴 | 135,000.00 | |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款 | 680,000.00 | 50,000.00 |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企业研发补助 | 385,700.00 | 10,000.00 |
其他 | 127,177.62 | 30,127.59 |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企业研发补助 | 385,700.00 | |
其他 | 127,177.62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101,657.63 | 59,713.40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不适用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权益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106,596.88 | -39,973.83 |
合计 | -106,596.88 | -39,973.83 |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5,077.10 | -86,497.4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5.72 | |
合计 | 35,092.82 | -86,497.45 |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16,015.98 | 439,655.7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6,589,952.38 | -32,596,940.9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24,685.99 | -843,941.75 |
合计 | -36,881,282.37 | -33,001,227.04 |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258,077.62 | -295,090.89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4,849.71 | |
十、商誉减值损失 | -197,897,461.49 | |
合计 | -196,664,233.58 | -295,090.89 |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24,751.57 | 19,443.14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649.69 | 80,607.02 |
合计 | 24,101.88 | -61,163.88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20,238,050.13 | 20,238,050.13 | |
盘盈利得 | 17,652.72 | 1,070.54 | 17,652.72 |
其他 | 1,423,140.18 | 420,654.03 | 1,423,140.18 |
占用资金利息差额 | 2,601,206.28 | 11,680,994.10 | 2,601,206.28 |
处置资产损益 | 93,368.81 | 93,368.81 | |
合计 | 24,373,418.12 | 12,102,718.67 | 24,373,418.12 |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000.00 | 10,000.00 | |
盘亏损失 | 18,928.93 | 225.34 | 18,928.93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348,296.67 | 4,358.97 | 5,348,296.67 |
罚款支出、滞纳金、违约金支出 | 16,462,425.72 | 16,462,425.72 | |
其他 | 227,458.46 | 52,403.90 | 227,458.46 |
合计 | 22,067,109.78 | 56,988.21 | 22,067,109.78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1,618,535.79 | 22,822,488.59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5,478,398.96 | 13,890,955.13 |
合计 | 6,140,136.83 | 36,713,443.7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63,869,419.2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555,828.99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618,095.22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638,676.14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11,950.24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07,882.7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697,316.74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3,210,507.58 |
公允价值调整的影响 | -1,117,125.71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637,037.67 |
所得税费用 | 6,140,136.83 |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1,528,739.17 | 8,102,187.48 |
收到政府补助 | 21,890,245.85 | 2,323,718.74 |
收到保证金及押金 | 294,948.54 | 1,044,766.12 |
收回的保理款项 | 11,326,397.88 | 22,007,725.43 |
收回供应链款项 | 629,634.49 | 588,262,798.05 |
收回被冻结的银行存款 | 46,725.39 | |
其他 | 83,472.68 | |
合计 | 35,716,691.32 | 621,824,668.5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销售费用 | 18,809,128.65 | 20,481,478.11 |
支付管理费用 | 44,889,710.98 | 27,857,199.67 |
支付财务费用 | 208,336.89 | |
支付保理款项 | 9,608,800.00 | |
支付供应链款项 | 543,498,977.28 | |
支付的和经营活动相关的营业外支出 | 2,264,467.38 | |
支付保证金及往来款项 | 22,226,511.38 | |
其他 | 8,149,695.86 | 6,432,633.39 |
合计 | 96,547,851.14 | 607,879,088.45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回投资款 | 30,000,000.00 | |
合计 | 30,0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预付股权收购意向金 | 100,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关联方借款 | 799,297,345.22 | 1,010,639,120.65 |
收回票据融资相关保证金 | 43,201,382.34 | 25,000,000.00 |
收回贷款相关的保证金 | 1,500,000.00 | |
收回法院冻结金额 | 58,925.82 | |
合计 | 844,057,653.38 | 1,035,639,120.65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款项 | 7,724,936.77 | 4,816,644.65 |
支付融资相关保证金 | 358,543.82 | 20,000,000.00 |
支付贷款相关的保证金 | 11,911.84 | 1,500,000.00 |
支付关联方款项 | 280,000,000.00 | 1,348,420,000.00 |
支付法院冻结金额 | 58,925.82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033,543.64 | |
合计 | 295,128,936.07 | 1,374,795,570.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支付收购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股权款事项
1)交易概述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收购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宁波甬湶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湶投资”)及杉杉新材料(衢州)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杉杉”)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由公司或其指定的为执行本次交易而设立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作为收购方(以下简称“收购方”),由收购方收购甬湶投资持有的新亚杉杉 51%股权。2)股权转让款支付进展情况在按照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后,因公司未按照前述协议约定于2023年6月30日之前向甬湶投资支付完毕剩余股权转让款34,486.2万元,甬湶投资已对公司、新亚中宁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3)浙0212民初14661号。后通过和解方式解决纠纷,达成《结算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①公司承担包括律师费人民币350,000元、财产保全保险费人民币185,708.19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诉讼成本540,708.19元。
②承担按固定利率8%计算的利息;
③剩余股权转让款34,486.2万元,2023年12月25日前支付1,000.00万元、2024年1月15日前支付2,500.00万元、2024年3月31日前支付6,500.00万元、2024年6月30日前支付剩余24,486.20万元。
截止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按照《结算协议》正常支付股权转让款。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70,009,556.09 | 5,162,691.1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33,545,515.95 | 33,296,317.9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1,074,313.69 | 7,973,270.5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526,109.45 | 4,320,565.98 |
无形资产摊销 | 8,925,098.58 | 2,901,485.73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508,928.83 | 1,092,057.5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101.88 | 61,163.8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366,799.8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596.8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2,823,624.75 | 23,382,301.1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5,092.82 | 86,497.4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982,732.36 | 13,901,364.8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883,095.47 | -50,595,960.31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10,226,721.17 | 298,769,255.3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1,662,778.67 | -326,612,448.76 |
其他 | 7,093,254.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5,762,088.00 | 13,738,562.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30,311,528.87 | 635,795,305.93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35,795,305.93 | 972,746,098.8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05,483,777.06 | -336,950,792.92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298,938,000.00 |
其中: |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98,938,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8,507,315.25 |
其中: |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8,507,315.25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70,000,000.00 |
其中: |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7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360,430,684.75 |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30,311,528.87 | 635,795,305.93 |
其中:库存现金 | 109,884.42 | 65,520.8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30,201,644.45 | 635,729,785.04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0,311,528.87 | 635,795,305.93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货币资金 | 247,573.70 | 21,500,075.16 | 保证金 |
货币资金 | 378,811.15 | 105,651.20 | 冻结资金 |
合计 | 626,384.85 | 21,605,726.36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42,013,699.42 | ||
其中:美元 | 3,500,387.88 | 7.0827 | 24,792,197.24 |
欧元 | 644,699.31 | 7.8592 | 5,066,820.82 |
港币 | 2,239,228.89 | 0.90622 | 2,029,234.00 |
日元 | 201,537,129.00 | 0.0502 | 10,119,783.86 |
英镑 | 626.38 | 9.0411 | 5,663.16 |
瑞士法朗 | 0.04 | 8.4184 | 0.34 |
应收账款 | 52,208,577.85 | ||
其中:美元 | 6,563,239.12 | 7.0827 | 46,485,453.72 |
欧元 | 52,309.12 | 7.8592 | 411,107.84 |
港币 | 732,359.00 | 0.90622 | 663,678.37 |
日元 | 92,572,400.00 | 0.0502 | 4,648,337.92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7,209,000.32 | |
合计 | 7,209,000.3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租赁收款额的收款情况
期 间 | 将收到的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1年 | 1,178,532.12 |
资产负债表日后第2年 | 923,664.12 |
合 计 | 2,102,196.24 |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费用 | 31,190,199.47 | 12,570,933.70 |
合计 | 31,190,199.47 | 12,570,933.70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1,190,199.47 | 12,570,933.70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023年02月17日 | 703,800,000.00 | 51.00% | 支付现金 | 2023年02月17日 | 完成了有关本次交易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新的《营业执照》 | 555,969,870.84 | -54,210,806.64 | 54,484,997.41 |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703,800,000.00 |
--现金 | 703,8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703,8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377,215,122.56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326,584,877.44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以被合并净资产公允价值以经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按收益估值方法确定的估值结果确定。
②此处购买无业绩承诺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8,507,315.25 | 8,507,315.25 |
应收款项 | 291,342,721.51 | 291,342,721.51 |
存货 | 88,981,152.60 | 88,981,152.60 |
固定资产 | 307,460,320.85 | 266,002,405.37 |
无形资产 | 75,670,210.35 | 24,016,102.19 |
应收票据 | 84,836,696.00 | 84,836,696.00 |
在建工程 | 181,721,910.35 | 181,721,910.35 |
其他资产 | 18,803,831.49 | 21,890,530.91 |
负债: | ||
借款 | 175,061,986.11 | 175,061,986.11 |
应付款项 | 101,609,197.97 | 101,609,197.9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3,520,233.23 | 13,520,233.23 |
其他负债 | 27,495,245.87 | 27,996,302.33 |
净资产 | 739,637,495.22 | 662,631,347.77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739,637,495.22 | 662,631,347.77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8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评估报告》 (坤元评报〔2022〕899 号)确定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注销日期 | 原持股比例(%) |
惠州市鼎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3-12-29 | 100.00 |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深圳市好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惠州新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惠州市 | 惠州市 | 制造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70.00% | 设立或投资 | |
新亚达(香港)有限公司 | 4,616,000.00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贸易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亚美斯通电子(香港)有限公司 | 18,745,153.31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贸易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制造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重庆新爵电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重庆市 | 重庆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珠海市 | 珠海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惠州市新亚惠通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惠州市 | 惠州市 | 贸易 | 70.00% | 设立或投资 | |
中山新力信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中山市 | 中山市 | 贸易 | 70.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新亚兴达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70.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新亚制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深圳市巨潮 | 20,000,000 | 深圳市 | 深圳市 | 投资 | 100.00% | 非同一控制 |
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00 | 下企业合并 | |||||
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710,000,000.00 | 衢州市 | 衢州市 | 投资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64,050,000.00 | 衢州市 | 衢州市 | 制造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衢州市云燕贸易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衢州市 | 衢州市 | 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衢州瑞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衢州市 | 衢州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
浙江福亚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衢州市 | 衢州市 | 贸易 | 100.00% | 设立或投资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49.00% | -171,375.43 | 6,500,339.14 |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49.00% | -29,481,077.85 | 335,840,206.07 |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2,931,380.02 | 3,090,551.94 | 16,021,931.96 | 2,660,100.39 | 95,833.33 | 2,755,933.72 | 13,557,534.52 | 4,839,314.02 | 18,396,848.54 | 4,033,521.83 | 747,582.69 | 4,781,104.52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529,342,185.88 | 591,275,243.50 | 1,120,617,429.38 | 383,109,487.74 | 52,119,765.98 | 435,229,253.72 | 547,885,065.83 | 497,774,303.80 | 1,045,659,369.63 | 371,473,827.57 | 520,000.00 | 371,993,827.57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深圳市库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10,958,454.43 | -349,745.78 | -349,745.78 | 924,174.15 | 10,353,073.97 | -2,421,379.15 | -2,421,379.15 | 3,327,148.33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552,720,406.51 | -53,835,085.94 | -53,835,085.94 | -1,872,071.33 | 984,033,737.91 | 142,563,968.01 | 142,563,968.01 | 122,995,263.69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1 |
--现金 | 1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1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4,598,152.06 |
差额 | -4,598,151.06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4,598,151.06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 | 武汉 | 制造业 | 25.00% | 权益法核算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1,734,817.32 | 1,458,971.96 |
非流动资产 | 3,789,811.24 | 4,326,537.01 |
资产合计 | 5,524,628.56 | 5,785,508.97 |
流动负债 | -74,986.66 | 326,202.13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74,986.66 | 326,202.13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5,599,615.22 | 5,459,306.8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399,903.81 | 1,364,826.71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4,033,780.72 | 3,760,674.58 |
净利润 | 140,308.38 | -345,989.80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40,308.38 | -345,989.80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1年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规上企业增效贡献奖励 | 113,868.00 | |
宽温域相变高导热低阻功能材料研发与应用 | 167,486.67 | |
电费补贴 | 42,617.40 | 30,127.59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 | 100,000.00 | 200,000.00 |
检测费补贴 | 15,250.00 | |
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总部企业购置办公用房 | 217,296.75 | 237,051.00 |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支付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培育扶持计划款 | 200,000.00 | |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项资金(2015年第4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75,923.83 | 694,132.80 |
稳岗补贴 | 1,500.00 | 185,986.15 |
生育津贴 | 7,689.47 | 24,147.00 |
脱贫就业补贴 | 2,511.23 | 5,000.00 |
留工培训补贴 | 64,540.00 | |
政府产业资金补助 | -1,464,800.00 | 1,474,800.00 |
全贴合用液态光学胶 | 50,000.00 | 50,000.00 |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企业防疫消杀支出补贴款 | 10,000.00 |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659,053.37 | |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奖补 | 120,000.00 | |
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发放培训补贴 | 135,000.00 | |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补助款 | 680,000.00 | |
衢州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度企业研发补助 | 385,700.00 | |
其他 | 127,177.62 | |
合计 | 1,139,669.67 | 3,472,389.21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不适用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 | -- | -- | -- | -- |
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9,607.45 | 599,607.45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599,607.45 | 599,607.45 | ||
(2)权益工具投资 | 599,607.45 | 599,607.45 | ||
(二)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 | 38,213,686.66 | 38,213,686.6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599,607.45 | 38,213,686.66 | 38,813,294.11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第一层次输入值是本公司在计量日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本公司对于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以其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一般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因此用账面价值作为应收款项融资的期末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衢州保信央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衢州市 | 企业管理 | 44,150万元 | 8.92% | 8.9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衢州保信央地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保信央地)成立于2022年08月10日,注册资本为44,150万元,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伟华、上海华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伟华。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深圳市新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关联企业 |
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关联企业 |
深圳市新力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关联企业 |
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关联企业 |
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的关联企业 |
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重要股东在2023年7月前控制控制的公司 |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新力达汽车贸易及及新亚汽车贸易 | 采购车辆及维修服务 | 210,956.61 | 500,000.00 | 否 | 377,267.01 |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221,233.72 | 4,500,000.00 | 否 | 2,639,236.86 |
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 | 购入土地及房产 | 否 | 214,470,377.22 | ||
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59,978.76 | 500,000.00 | 否 | |
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3,990,974.55 | 55,000,000.00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3.06 | |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053.10 |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办公用品 | 436.71 | |
东莞市杉杉电池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5,007,464.93 | |
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1,954.00 | |
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 | 采购水电 | 709,058.66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 | 受托方/承包 | 委托/出包资 | 委托/出包起 | 委托/出包终 | 托管费/出包 | 本期确认的托 |
方名称 | 方名称 | 产类型 | 始日 | 止日 | 费定价依据 | 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房屋 | 76,916.61 | 102,555.48 |
深圳市科素花岗玉有限公司 | 房屋 | 719,856.12 | 1,199,085.72 |
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 | 房屋 | 5,050,852.08 | 1,054,285.6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深圳市新力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房屋 | 28,124.37 | 105,988.19 | ||||||||
深圳市新力达新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房屋 | 70,017.68 | |||||||||
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 | 房屋 | 47,6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3年05月05日 | 2026年05月04日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2023年05月12日 | 2026年05月11日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12月01日 | 2026年11月30日 | 否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26年08月10日 | 否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11月21日 | 2027年11月20日 | 否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2023年06月07日 | 2026年06月06日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3年06月13日 | 2026年06月12日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19,800,000.00 | 2023年07月31日 | 2026年07月30日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500,000.00 | 2023年09月26日 | 2026年09月25日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9,900,000.00 | 2023年10月31日 | 2026年10月30日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12月12日 | 2026年12月11日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12月19日 | 2026年12月18日 | 否 |
新亚杉杉新材料科技(衢州)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3年12月28日 | 2026年12月27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徐琦、许雷宇、王伟华 | 37,000,000.00 | 2023年12月27日 | 2026年12月26日 | 否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徐琦、许雷宇、王伟华 | 50,000,000.00 | 2023年12月26日 | 2026年12月25日 | 否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徐琦、许雷宇、王伟华 | 10,000,000.00 | 2023年03月31日 | 2026年03月30日 | 否 |
王伟华 | 10,000,000.00 | 2023年04月28日 | 2026年04月27日 | 否 |
王伟华、徐琦、许雷宇、许珊怡 | 50,000,000.00 | 2023年05月05日 | 2026年05月04日 | 否 |
王伟华、徐琦、许雷宇、许珊怡 | 45,000,000.00 | 2023年05月12日 | 2026年05月11日 | 否 |
王伟华、徐琦、许雷宇、许珊怡 | 30,000,000.00 | 2023年12月01日 | 2026年11月30日 | 否 |
王伟华 | 10,000,000.00 | 2023年08月11日 | 2026年08月10日 | 否 |
王伟华、徐琦 | 10,000,000.00 | 2023年11月21日 | 2027年11月20日 | 否 |
王伟华 | 5,000,000.00 | 2023年06月07日 | 2026年06月06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9,193,368.43 | 6,391,000.00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
深圳市新力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 520,128,238.07 | ||||
合计 | 520,128,238.07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
武汉欧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71,381.49 | 124,029.60 | |
合同负债: | |||
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 | 979,646.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惠州市彩玉微晶新材有限公司 | 127,353.98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销售人员 | 1,059,600.00 | 3,920,520.00 | 801,000.00 | 1,762,200.00 | ||||
管理人员 | 4,645,500.00 | 17,188,350.00 | 1,363,500.00 | 2,999,700.00 | ||||
研发人员 | 886,400.00 | 3,279,680.00 | 72,000.00 | 158,400.00 | ||||
生产人员 | 339,500.00 | 1,256,150.00 | 6,000.00 | 13,200.00 | ||||
合计 | 6,931,000.00 | 25,644,700.00 | 2,242,500.00 | 4,933,50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公允价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469,316.25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469,316.25 |
其他说明:
(1)2023年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张贴公示。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 2023 年10 月 17 日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32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93.10万股,授予价格为3.09元/股,授予日为2023 年11月21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2023 年 12月4 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23)第01610004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3年11月 2 9日止,新亚制程 32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人民币21,416,79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931,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4,485,790.00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的规定: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公司确定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方法如下:限制性股票每股摊销成本=授予日股价-授予价格。即每股成本为3.70元,人员获授数量693.10万股公司于授予日向非人员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2,564.47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授予非限制性股票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预计 2023 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需摊销的总费用(万元) | 2023年(万元) | 2024年(万元) | 2025年(万元) |
693.10 | 2,564.47 | 160.28 | 1,816.50 | 587.69 |
(2)2021年限制性股票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向符合条件的5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669.75 万股,授予价格为 2.87 元/股,授予日为2021 年5 月11 日。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 | 30% |
2021 年 6 月 9 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31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1 年 6 月 2 日止,公司实际收到 55 名股权激励对象认购6,697,500.00 股缴纳的人民币 19,221,825.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6,697,500.00 元。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计量和确认》的规定: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
限制性股票的单位成本=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公司确定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基本方法如下:限制性股票每股摊销成本=授予日股价-授予价格。即每股成本为2.20 元,人员获授数量 669.75 万股公司于授予日向非人员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总额为1,473.4 万元,该等公允价值总额作为公司本次授予非限制性股票的总成本将在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本激励计划获授的权益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按 40%、30%、30%的比例分期解除限售,并以此计算摊销费用。
公司于 2023年1月1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3年2月25日召开了 2023年度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涉及人数为 55 人,其中三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主动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以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34,500 股;因2022年度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公司将按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共1,708,000 股。综上所述,本次合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42,500 股。本次共计回购总金额为人民币 6,702,604.88 元。
(3)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14 日、2018 年 10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计划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用途。公司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回购股份有关事项的议案》,对回购公司股份的用途进行了调整及修订,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截至 2019 年10 月10 日,公司已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总计 1,742,500 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 0.35%,购买的最高成交价为
5.96 元/股,购买的最低成交价为5.41 元/股,支付总金额为 9,999,922.31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并于 2021 年4 月16 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持有人的标的股票权益将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后依据 2021 年-2023 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锁期 | 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12 个月后 | 40% |
第二个解锁期 | 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24 个月后 | 30% |
第三个解锁期 | 为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的 36 个月后 | 30% |
202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新亚制程股票已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价格为 2.87 元/股,过户股数为 1,742,500.00 股。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按照公司董事会确定定价规则以 2.87 元/股的价格受让公司回购的1,742,500.00 股公司股票,转让价格低于授予日公允价值部分 4,565,350.00 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中关于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依照“股份支付”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I10260号),扣除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当期股份支付费用,公司 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6,118,037.17 元,相对于2018-2020年净利润平均值,2021 年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根据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某一考核年度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考核年度的触发值,则所有持有人对应该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员工持股计划在锁定期届满后择机出售该批
次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并以出资金额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与售出收益孰低值返还持有人,剩余资金归属于公司。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1)2021年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十二(临时)次会议,于2024年1月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之配套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一并终止。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重要的承诺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不存在重要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不适用
3、销售退回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公司2022年按总额法确认的电子通信设备业务因不符合按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条件,在本期对该业务进行追溯调 | 对2022年利润表项目,调减营业收入56,473,845.10元,调减营业成本56,473,845.10元。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 0.00 |
公司对2022年新力达集团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对2022年利润表项目进行调整 | 对2022年利润表项目,调减营业收入8,857,250.35元、调减财务费用6,231,783.88元、调增营业外收入2,625,466.47元。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外收入 | 0.00 |
公司2022年针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业务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对2023年年初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和2022年利润表项目进行调整 | 对2023年年初资产负债表项目,调减应收账款18,666,160.57元、调减未分配利润18,666,160.57元;对2022年利润表项目,调减信用减值损失18,666,160.57元。 | 应收账款、未分配利润、信用减值损失 | 0.00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及内部报告制度确定了3个报告分部,分别为:制造业、贸易业、保理业务。本公司的各个报告分部分别提供不同的产品或服务,或在不同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由于每个分部需要不同的技术或市场策略,本公司管理层分别单独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经营活动,定期评价这些报告分部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分配资源及评价其业绩。分部间转移价格按照实际交易价格为基础确定,间接归属于各分部的费用按照实际耗用在分部之间进行分配。资产根据分部的经营以及资产的所在位置进行分配,分部负债包括分部经营活动形成的可归属于该分部的负债。如果多个经营分部共同承担的负债相关的费用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该共同承担的负债也分配给这些经营分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制造业 | 贸易业 | 大宗交易 | 保理及供应链采购业务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1,024,106,480.65 | 1,478,609,777.94 | 20,927,159.45 | 558,157.88 | 364,068,544.34 | 2,139,205,872.13 |
主营业务成本 | 898,866,476.53 | 1,367,974,291.00 | 6,153,492.80 | 361,306,183.31 | 1,911,688,077.02 | |
毛利 | 125,240,004.12 | 110,635,486.94 | 20,927,159.45 | -5,595,334.92 | 2,762,361.03 | 227,517,795.11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08,942,839.49 | 205,218,574.00 |
3个月以内 | 83,822,608.93 | 125,239,719.95 |
4-6个月 | 14,431,959.15 | 33,531,837.25 |
7-12个月 | 10,688,271.41 | 46,447,016.80 |
1至2年 | 960,670.97 | 54,279,505.48 |
2至3年 | 449,841.26 | 4,416,661.54 |
3年以上 | 1,754,473.76 | 4,193,933.19 |
3至4年 | 321,747.28 | 2,370,954.93 |
4至5年 | 11,065.81 | 264,366.36 |
5年以上 | 1,421,660.67 | 1,558,611.90 |
合计 | 112,107,825.48 | 268,108,674.2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81,429.30 | 1.41% | 1,581,429.30 | 100.00% | 1,324,634.30 | 0.49% | 1,324,634.30 | 100.00% | ||
其中: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0,526,396.18 | 98.59% | 980,634.01 | 0.89% | 109,545,762.17 | 266,784,039.91 | 99.51% | 701,319.16 | 0.26% | 266,082,720.75 |
其中: |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款项 | 6,552,602.25 | 5.84% | 6,552,602.25 | 170,966,716.70 | 63.77% | 170,966,716.70 | ||||
应收外部单位款项 | 103,973,793.93 | 92.74% | 980,634.01 | 0.94% | 102,993,159.92 | 95,817,323.21 | 35.74% | 701,319.16 | 0.73% | 95,116,004.05 |
合计 | 112,107,825.48 | 100.00% | 2,562,063.31 | 109,545,762.17 | 268,108,674.21 | 100.00% | 2,025,953.46 | 266,082,720.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单位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东莞市亚通光电有限公司 | 464,909.28 | 464,909.28 | 464,909.28 | 464,909.2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亚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859,725.02 | 859,725.02 | 859,725.02 | 859,725.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桐欣浩技术有限公司 | 148,295.00 | 148,29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深圳市桐欣浩科技有限公司 | 108,500.00 | 108,5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1,324,634.30 | 1,324,634.30 | 1,581,429.30 | 1,581,429.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个月内 | 5,362,669.43 | 0.00 | 0.00% |
4-6个月 | 16,537.50 | 0.00 | 0.00% |
7-12个月 | 64,530.90 | 0.00 | 0.00% |
1-2年 | 399,171.39 | 0.00 | 0.00% |
2-3年 | 429,312.36 | 0.00 | 0.00% |
3-4年 | 280,380.67 | 0.00 | 0.00% |
4-5年 | 0.00 | 0.00 | 0.00% |
5年以上 | 0.00 | 0.00 | 0.00% |
合计 | 6,552,602.2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外部单位款项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3个月内 | 78,459,939.50 | ||
4-6个月 | 14,415,421.65 | 288,308.41 | 2.00% |
7-12个月 | 10,623,740.51 | 531,187.03 | 5.00% |
1-2年 | 304,704.58 | 30,470.46 | 10.00% |
2-3年 | 20,528.90 | 4,105.78 | 20.00% |
3-4年 | 41,366.61 | 20,683.31 | 50.00% |
4-5年 | 11,065.81 | 8,852.65 | 80.00% |
5年以上 | 97,026.37 | 97,026.37 | 100.00% |
合计 | 103,973,793.93 | 980,634.01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24,634.30 | 256,795.00 | 1,581,429.3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01,319.16 | 448,067.16 | 137,641.31 | 31,111.00 | 980,634.01 | |
合计 | 2,025,953.46 | 704,862.16 | 137,641.31 | 31,111.00 | 2,562,063.31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1,111.00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36,929,913.66 | 36,929,913.66 | 32.94% | 299,321.31 | |
海尔集团 | 9,087,601.30 | 9,087,601.30 | 8.11% | 3,195.27 | |
达州市天宝锦湖电子有限公司 | 7,003,582.38 | 7,003,582.38 | 6.25% | 2,764.99 | |
深圳市杰智电子有限公司 | 6,704,368.50 | 6,704,368.50 | 5.98% | 33,467.28 | |
富士康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5,127,976.97 | 5,127,976.97 | 4.57% | 157,085.14 | |
合计 | 64,853,442.81 | 64,853,442.81 | 57.85% | 495,833.99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8,076,075.00 | 49,076,075.00 |
其他应收款 | 532,180,192.55 | 1,060,017,225.19 |
合计 | 540,256,267.55 | 1,109,093,300.19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不适用2) 重要逾期利息不适用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不适用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新亚达(香港)有限公司 | 6,076,075.00 | 6,076,075.00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
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3,000,000.00 |
合计 | 8,076,075.00 | 49,076,075.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新亚达(香港)有限公司 | 6,076,075.00 | 5年以上 | - | 否(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3-4年 | - | 否(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合计 | 8,076,075.0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不适用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内部单位往来 | 528,621,181.11 | 1,026,462,484.61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 | 2,003,016.65 | 305,728.35 |
股权款 | 167,409.32 | |
个人往来 | 1,867,887.07 | 3,807,967.64 |
意向金 | 30,000,000.00 | |
其他 | 482,112.21 | 10,230.37 |
合计 | 532,974,197.04 | 1,060,753,820.29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464,251,924.02 | 1,024,904,048.74 |
3个月以内 | 287,964,238.27 | 414,417,840.91 |
4-6个月 | 166,695,412.42 | 308,269,870.55 |
7-12个月 | 9,592,273.33 | 302,216,337.28 |
1至2年 | 52,749,487.48 | 2,996,705.34 |
2至3年 | 972,949.70 | 5,752,118.40 |
3年以上 | 14,999,835.84 | 27,100,947.81 |
3至4年 | 1,654,153.19 | 2,994,752.95 |
4至5年 | 12,063,242.81 | 7,245,421.54 |
5年以上 | 1,282,439.84 | 16,860,773.32 |
合计 | 532,974,197.04 | 1,060,753,820.29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不适用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99,519.57 | 137,075.53 | 736,595.1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599,519.57 | 599,519.57 | ||
本期计提 | 63,736.14 | 63,736.14 | ||
本期转回 | 5,790.10 | 5,790.10 | ||
本期转销 | 536.65 | 536.65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794,004.49 | 794,004.49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36,595.10 | 63,736.14 | 5,790.10 | 536.65 | 794,004.49 | |
合计 | 736,595.10 | 63,736.14 | 5,790.10 | 536.65 | 794,004.49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账款 | 536.65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不适用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浙江新亚中宁新 | 合并范围内关联 | 252,885,415.65 | 3个月以内、4-6 | 47.45% |
能源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个月 | |||
衢州市云燕贸易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款 | 87,522,000.00 | 3个月以内 | 16.42% | |
衢州瑞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款 | 66,562,524.45 | 3个月以内 | 12.49% | |
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款 | 41,072,666.53 | 3个月以内、4-6个月、7-12个月、1-2年 | 7.71% |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款 | 30,145,899.86 | 3个月以内 | 5.66% | |
合计 | 478,188,506.49 | 89.73%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537,605,511.89 | 537,605,511.89 | 228,139,581.92 | 228,139,581.92 | ||
合计 | 537,605,511.89 | 537,605,511.89 | 228,139,581.92 | 228,139,581.92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深圳市好顺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 8,136,379.86 | 8,136,379.86 | ||||||
惠州新力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8,868,351.23 | 8,868,351.23 | ||||||
深圳市旭富达电子有限公司 | 3,010,000.00 | 3,010,000.00 | ||||||
新亚达(香港)有限公司 | 4,616,000.00 | 4,616,000.00 | ||||||
深圳市新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47,275.63 | 30,247, 275.63 | |||||
深圳市库 | 21,000,00 | 21,000,000. |
泰克电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0.00 | 00 | ||||||
重庆新爵电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0.00 | |||||
珠海市新邦电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0.00 | |||||
深圳市亚美斯通电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131,627.5 | 50,131,627.5 | |||||
深圳市新亚制程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
深圳市亚美斯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
深圳市巨潮嵘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8,850.83 | 8,850.83 | ||||||
浙江新亚中宁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8,938,001.00 | 149,025.84 | 359,087,026.84 | |||||
合计 | 228,139,581.92 | 358,938,001.00 | 50,000,000.00 | 527,928.97 | 537,605,511.89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35,814,690.69 | 376,776,735.01 | 452,258,392.53 | 391,976,306.10 |
其他业务 | 7,553,188.91 | 3,130,108.65 | 3,852,058.91 | 2,427,311.76 |
合计 | 443,367,879.60 | 379,906,843.66 | 456,110,451.44 | 394,403,617.86 |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77.14 | |
合计 | 277.14 |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5,342,697.98 | 主要系新亚杉杉处置固定资产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41,327.30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06,596.88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673,108.20 | 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完成注册地址变更收到政府补贴款项2000万及因收购新亚杉杉股权事项计提应付转让方二期款项违约金约1444万综合影响 |
小计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95,102.9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716,356.92 | |
合计 | 3,986,394.6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42% | -0.48 | -0.4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72% | -0.49 | -0.4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