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积极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按照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监事会日常监督和议事行为,有效的发挥了监事会的监督作用,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监事会在本年度的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十四次会议,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 届次 | 议案 | 时间 |
1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 《关于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023年1月30日 |
《关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3年2月16日 |
3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 | 《关于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 | 2023月2月17日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4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23年3月2日 |
5 |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 次(临时)会议 | 《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2023年3月8日 |
6 |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 次(临时)会议 |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4月27日 |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公司 及下属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类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 |||
《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 |||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的议案》 | |||
7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 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23年5月12日 |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
《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的议案》 | |||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8 |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 |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2023年8月24日 |
9 |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 次(临时)会议 |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10 |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 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2023日9月27日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关于核实<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
11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 |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 2023年10月30日 |
《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 |||
12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 | 《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 2023年11月21日 |
《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13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临时)会议 |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023年12月21日 |
《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相关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4 |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临时)会议 | 《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为其自身融资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 2023年12月29日 |
二、监事会对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赋予的职权,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方面仍存在相关问题,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 证
监立案字0062023007号)。公司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上述事项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肃对待,积极整改。监事会全面督促并积极配合董事会的相关工作,监督整改进程,促进整改速度。在以后工作中,监事会将持续强化对董事及高管的监督,确保公司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地完成信息披露,以防止违规行为发生。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2023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公司2023年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公司在本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相对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亚太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亚太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
(六)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该制度,及时登记并报备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交易,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工作规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督管理公司规范运作,尤其是监督改进措施的落实,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其次,将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更好的履行公司赋予的权利。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