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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础信息

1、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中兴财光华)

2、成立日期:2013年11月1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22层A24

5、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6、人员信息

(1)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6人

(2)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04人

(3)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5人;

(4)上年度末(2022年12月31日)共有从业人员2,866人。

7、业务信息:中兴财光华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业务收入100,960.4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8,394.4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1,145.89万元。2022年度出具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92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1,134.50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2022年度公

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3家。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谢中梁,注册会计师,1994年考取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英,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雪峰,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证券服务业务,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年报审计、IPO申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服务,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谢中梁、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龙英、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雪峰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拟聘请新任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前友好沟通,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2023年12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审议,一致同意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12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1月18日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中兴财光华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兴财光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财光华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评估、风险及舞弊风险的评估及相关应对措施、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3年12月18日,审计委员会对中兴财光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

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不超过人民币120万元,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2024年1月6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3月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财光华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4年4月2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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