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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康医药: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7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4年4月29日上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岩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报告期内,2023年实现总收入8,034,367,997.33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4.74%;营业利润-126,635,436.3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62%;利润总额-135,417,716.30元,

较上年同期增长92.23%;净利润31,971,234.6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8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317,689.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1.11%。2024年财务预算目标实现收入和利润指标较2023年增长5%-10%。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317,689.3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44,059,336.47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023年度,公司以总股本1,504,710,471.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

0.13元(含税),按照截至公司年报披露日的总股本数量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9,561,236.12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前终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因国内外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持续与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且公司员工的收入水平及风险承担能力等主客观条件各有差别,若继续实施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象的意愿、近期市场环境因素以及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为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公司决定提前终止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经核查,公司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综合考虑了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2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审议额度。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生效之日起三年内有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对《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4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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