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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编号:2024-03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以8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3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一种表决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本次会议议案9《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依法对议案9回避表决,关联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议案9进行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安徽省滁州市苏滁国际商务中心6楼9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2.0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13.01修订《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3.02制订《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3.03修订《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3.04

13.04废止《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与财务决策制度》
14.00《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15.00《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会议同时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此议案不需表决。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议案8、议案12、议案13.01和议案15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13为逐项表决议案。

5、议案9涉及董事薪酬方案,关联股东郑旭、安徽巽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提交的文件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登记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3、登记地点: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部。

4、会务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优电 话:0516-88920479传 真:0516-88923712邮箱地址:lfshdmb@jslanfeng.com通讯地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宁夏路2号蓝丰生化证券部邮 编:221400

5、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投票代码:362513;投票简称:蓝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23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00《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00《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7.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00《关于预计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9.00《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0.00《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11.00《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2.00《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

票的议案》
13.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4)
13.01修订《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3.02制订《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13.03修订《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13.04废止《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投资与财务决策制度》
14.00《关于预计2024年度公司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15.00《关于延长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 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 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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