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2023年度 |
关于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苏公W[2024]E1326号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生化”)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8日出具了苏公W[2024]A80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蓝丰生化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及完整是蓝丰生化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蓝丰生化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蓝丰生化实施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关联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蓝丰生化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蓝丰生化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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