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未名医药”、“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名医药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万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89号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1年5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7,0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9.00元。截止2011年5月5日,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51,452.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4,324.7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27.29万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信验字2011第3-001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3,176.05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超募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银行账户,并注销募集资金相关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4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未名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格式无重大差异。自协议签署日至本期末,各协议签署方均严格执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操作情形。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均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变更情
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3,176.05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超募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延期的募投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等多种方式,对未名医药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中介机构相关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等资料。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未名医药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未名医药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7,127.2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08.5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6,089.53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53,437.6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2.92%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利用齐鲁丙烯腈废气氢氰酸扩建原甲酸三甲酯/三乙酯项目 | 否 | 9,600 | 9,600 | 9,600 | 100% | 2014年6月30日 | 是 | 否 | ||
利用丙烯腈废气氢氰酸生产苯并二醇项目 | 是 | 8,800 | 2,710.47 | 2,710.47 | 100% | 无 | 否 | 是 | ||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 否 | 3,500 | 3,500 | 3,500 | 100% | 201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1,900 | 15,810.47 | 15,810.47 | |||||||
变更投资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 ||||||||||
CMO项目 | 是 | 6,089.53 | 6,089.53 | 100% | 2021年3月16日(一期工程) | 0.18 | 是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208.58 | 3,208.58 | 100% | 不适用 | 否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利用齐鲁丙烯腈废气氢氰酸扩建原甲酸三甲酯/三乙酯项目(追加投资) | 是 | 2,508 | 1,897.86 | 75.67% | 2014年6月30日 | 是 | 否 | |||
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追加投资) | 是 | 2,300 | 2,136.28 | 92.88% | 2017年12月31日 | 否 | 否 | |||
CMO项目 | 是 | 26,497.48 | 24,294.97 | 91.69% | 2021年3月16日(一期工程) | 是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1,305.48 | 3,208.58 | 31,537.69 | |||||||
合计 | 21,900 | 53,205.48 | 3,208.58 | 53,437.69 | 0.1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募投项目生产或建设情况如下: 1、原甲酸三甲酯/三乙酯项目已于2014年5月整体试车成功,6月正式投产,经过近几年不断优化相关生产工艺技术,完善管理软件等措施,新装置各项生产指标已达到最佳运行状态,生产负荷根据市场需求逐步提升,2016年度基本达到设计产能。该项目调整后投资额与累计投入额的差额,系部分设备质保金尚未支付和项目配套流动资金。 2、苯并二醇项目:募投项目“利用丙烯腈废气氢氰酸生产苯并二醇项目”已完成立项、土地征用、施工设计、手续办理及配套公用工程、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工作,累计投入2,710.47万元。后因市场急剧变化,产品出现较大不确定性,为防范和化解可能的风险,经研究,拟终止该项目的建设。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该项目的建设。 3、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中心研发楼及附属设施已交付使用,中试车间厂房已建设完毕。后续仍将不断完善配套中试车间的工艺设计方案,完成设备安装调试,提高其经济适用性,满足新产品中试开发的需要。为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的需要,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在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于2016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议案》,决定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涉及的部分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进行调整,将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17年12月31日。受淄博市政府调整区域规划、国家环保督察导致上游企业停产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未名天源正常生产经营秩序被打乱,被迫于2018年5月8日全面停产,该项目也于同期无法继续产生收益。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募投项目“利用丙烯腈废气氢氰酸生产苯并二醇项目”因市场急剧变化,产品出现较大不确定性,为防范和化解可能的风险,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该项目的建设。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25,227.29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产生利息金额为6310.40万元,合计31,537.69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原甲酸三甲酯/三乙酯扩建工程的实际需要,经2013年3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3年4月17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追加投资2,508万元,该项目合计总投资额为12,108万元,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实际使用投资额为11,497.86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技术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经2016年11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超募资金对该项目追加投资2,300万元,该项目合计总投资额为5,800万元,实际使用投资额为5,636.28万元。根据公司募投项目CMO项目的实际需要,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6月6日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目拟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剩余超募资金及利息32,587.01万元,其中,终止“利用丙烯腈废气氢氰酸生产苯并二醇项目”后剩余资金 6,089.53 万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CMO项目已使用变更项目后的募集资金6,089.53万元,超募资金及利息24,294.97万元。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资金的需求,公司将剩余超募资金3,176.05万元(含银行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剩余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上述超募资金已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CMO项目的实际需要,经2018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2018年6月6日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项目拟使用利用丙烯腈废气氢氰酸生产苯并二醇项目剩余募集资金6,089.53万元。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11年6月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截至2011年5月31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所使用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3,710.21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大信专审字[2011]第3-0117号)。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募集资金严格按公开承诺项目使用,并按规定予以披露。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龙伟 董瑞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