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未名医药: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告的专项说明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未名医药”)2023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广深所证审字[2024]第002号)》(以下简称“《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强调事项段的内容

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五(三)1所述,2022年5月18日,在时任董事会不知悉且未履行任何相关审议程序情况下,公司原董事长潘爱华、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未名”)原董事长兼总经理罗德顺等人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登记(备案)申请,将杭州强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强新”)变更为子公司厦门未名股东。杭州强新并未向厦门未名实际出资。未名医药公司已于2022年8月17日向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报案,截止本审计报告披露之日,未名医药公司收到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刑事判决书》,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董事会专项说明

董事会审阅了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是为了提醒《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使用者关注有关内容,不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董事会同意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强调事项段的说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报告涉及事项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涉及事项对公司的影响,以保证公司持续健康长久的发展,切实有效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对上述事项采取的整改措施

1、加强公司风险控制,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完善业务管理流程,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规范运作,严格落实、推进,降低公司经营风险。

2、公司将继续推进公司员工,尤其是关键岗位人员有关《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经营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学习培训,强化广大员工,尤其是管理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合规意识以及责任意识,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