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4-015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未名医药”)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未名”)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9%。
2、上述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合同亦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天津未名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累计额度有效范围内担保金额(不包括公司审议通过的尚在有效期内但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上述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合同亦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具体担保情况详见下表: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万元)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未名医药 | 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60.57% | 12.92% | 1,000.00 | 10,000.00 | 2.39% | 否 |
合计 | 1,000.00 | 10,000.0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 | 天津未名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
成立时间 | 1992-10-27 |
注册地点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黄海路203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旭东 |
注册资本 | 22,823.410473万人民币 |
经营范围 | 研究、开发、生产和销售基因工程生物制品及其中间体、生化制品及其中间体、其他药品及其中间体;提供医药服务、与产品相关的售后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以及技术许可与转让;货物、技术进出口;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消毒产品生产、销售(凭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企业营销策划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构成 | 公司直接持股60.57% |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2、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津未名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6,881.43万元,负债总额为2,902.42万元,净资产为23,979.01万元,营业收入为30,325.64万元,利润总额为3,124.40万元,净利润为2,727.11万元。
截至2024年3月31日,天津未名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26,759.62万元,负债总额为2,518.22万元,净资产为24,241.40万元,营业收入为4,974.26万元,利润总额为213.27万元,净利润为198.7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天津未名提供担保额度事项经审议后,公司拟向天津未名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及天津未名与相关银行等机构初步协商后由公司制订的担保预案,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等条款内容以公司及天津未名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
内与相关合同对象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公司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0.24%。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00.0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公司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对天津未名日常经营决策有绝对控制权,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六、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未名提供担保额度,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将有利于天津未名的可持续发展及健康经营。本次担保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4月29日